“首領三千人就夠了!”
阿難的聲音在帳篷內回響,帶著不容置疑的堅定。
頭曼單於聞言,非但沒有絲毫責難,反而嘴角勾起一抹讚許的微笑,那眼神仿佛在說這正是他所期待的回答。
在單於的眼中,阿難的勇氣與決心,正是草原兒女應有的風貌。
整個帳篷內,無論是部落的長者還是年輕的戰士,無一不對阿難的話表示讚同。
在這片廣袤無垠的草原上,馬術與箭術是草原民族的驕傲,是他們與生俱來的天賦。
相比之下,中原人那略顯笨拙的馬術,在他們眼中不過是小孩子的把戲,根本不足以為懼。
草原上的勇士們,每一個都是在馬背上長大的,他們與馬兒心意相通,箭術更是百發百中。
這些技藝,是他們從小就開始磨練的,早已融入了他們的血脈之中。
“好!那我就許你三千勇士,讓你去展示我們草原的力量,讓那些大夏人知道,我們的勇士是不可戰勝的!”
頭曼單於的話語中充滿了豪邁與霸氣,他用力一揮手,仿佛已經將勝利握在了手中。
“是,首領!”阿難恭敬地行禮,眼中閃爍著熾熱的光芒,“我必將那雲風生擒活捉,帶到您麵前,任由您處置!”
隨後,阿難轉身走出帳篷,開始著手準備即將到來的戰鬥。
他精心挑選了三千名最精銳的勇士,他們個個都是草原上的佼佼者,馬術精湛,箭術超群。
還有他們部落特有的蒼鷹,在馴鷹者的手上,草原上的大夏軍根本無處可藏。
阿難都不知道,這戰,他該怎麼輸!
……
另一邊,雲風對於自己的行蹤已經暴露毫無察覺,他率領著五千精兵,僅攜帶了半個月的乾糧,便毅然決然地踏上了征途。
他們的目標,是追尋頭曼單於及其部落的蹤跡。
按照蒙增的指引,大軍首先抵達了昔日金鷹部落的營地。
這裡,曾是頭曼單於他們駐紮的地方,如今卻隻剩下了一片空曠和寂靜。
雲風站在營地中央,環視著四周,心中暗自思量。
“這就是原本頭曼他們所在的營地,”蒙增的聲音在雲風耳旁響起,他指著地上散落的牛羊糞便,“我們隻要循著這些痕跡,自然能找到他們。”
雲風聞言,轉頭看向蒙增,拱手行禮道“蒙大哥,此行就靠你了!”
然而,蒙增卻並未領情,他冷哼一聲,說道
“哼,你可是統帥,我隻是一屆都尉,可當不起你這句蒙大哥!”
雲風聞言,臉上閃過一絲尷尬。而站在他身旁的權曉靈,更是無法忍受蒙增這種略顯輕視的言論。
她猛地一步踏出,怒視著蒙增,大聲說道
“蒙增,彆在這裡陰陽怪氣,我們都是當兵的,有本事槍下說話!”
麵對權曉靈的挑釁,蒙增的臉色瞬間變得難看無比。
沒辦法,真的打不過啊!
幾天前他還不相信權曉靈有那麼強,但在幾番交手後,他已經被權曉靈的實力深深震撼。
他的雙手在與權曉靈對攻時被震得發麻,幾個回合下來,他就被挑翻下馬。
兩人的戰力明顯不在同一水平線上。
“雲風,躲在女人背後算什麼!想讓我服你就堂堂正正戰一場!”
蒙增怒喝道,他的眼神中充滿了不甘和挑釁。
雲風歎了口氣,無奈地搖了搖頭。
於是,他直接摸出了腰間的左輪手槍,指著蒙增說道“你過來啊!”
蒙增的臉色瞬間變得通紅,仿佛被憋得喘不過氣來。
又是這樣,上一次他挑戰雲風時,也是同樣的情景。
兩人剛剛站定打算對攻之際,雲風就這樣無恥地掏出了手槍。
雲風就是這樣無恥的掏槍!
還美其名曰,他這叫“美式居合”,也是武藝的一種流派。
已經見識過槍械威力的蒙增,瞬間就慫了。
他深知自己無法抵擋手槍的威力,更無法與持槍的雲風抗衡。
惡心,實在是太惡心了,他從來沒見過如雲風這般厚顏無恥之人。
但是他也真打不過,因為雲風開槍的速度可比他出槍的速度快太多。
兩人的“槍”並不是同一水平線上的東西。
你要說雲風玩賴,雲風還會振振有詞地說,這左輪手槍是他創造的。
就像歐冶子打造出乾將莫邪一樣,都是武器的一種。這種理論讓蒙增更加無語。
“哼!”蒙增冷哼一聲,不再搭理雲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