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寧珺把那幾個霸淩學生們的家長、還有一些到現在還跟風罵她的,全都截了圖。
然後在網上搜了一個叫沈安的正規律師,先付了五塊錢,進行付費谘詢。
接著把截的圖全部發給這個律師。
謝寧珺:“您好,請問這些人公布我的真實姓名,並進行造謠辱罵,我可以告他們侵害我的名譽權嗎?”
律師很快給了回應:“可以。”
謝寧珺:“我還是學生,手上沒錢,你可以先幫我打官司要賠償,拿到賠償再分錢給你嗎?”
律師:“你這麼說有點過分了。小妹妹,可以問你爸媽要錢打官司。”
謝寧珺:“我是孤兒。”
律師:“賣慘也不行哦。”
謝寧珺:“你可以跟我簽訂協約,幫我問這些人要賠償,要到錢之後你隻需要給我10%,剩下的都歸你。”
律師看見這條信息,不由心動起來。
侵害名譽權案件,賠償和罰款是兩碼事。
一般罰款隻會罰五百塊錢,這錢是交給公家的。
但是賠償,是賠給被害人的,什麼精神損失費,誤工誤學費,都可以算上去,要五萬都可以。
給他九成就是四萬五,不菲的酬勞了。
不過關鍵還是要調查調查造謠者什麼家庭背景、社會地位。
因為有很多造謠者本身爛,難纏而且不在乎名譽,那樣的話維權道路要長達一兩年。
所以說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
但如果有些人很在乎名譽,不想自己留案底,那就會趕緊給賠償完事兒。
於是律師去這幾個造謠家長主頁裡,查了查他們的資料。
發現他們都是大公司工作的,而且還是為了孩子的未來才造謠的。
這類人屬於最好追求賠償的一類,因為五萬對他們而言也不算特彆多。
且他們都很在乎孩子的未來,會怕真的調查下去,孩子真的會留底,會被同學看不起,所以一般都會給賠償。
於是,律師立馬回去回複謝寧珺:“好,我接了,等下我擬一下我們兩之間的合同。”
謝寧珺:“ok,謝謝。”
次日正好是周六,那幾個家長,就挨個接了律師函。
律師也和他們溝通了,要麼私了給賠償,要麼上法庭打官司給賠償,要麼報警給他們留案底。
他們果然和他預料的一樣,都害怕會丟工作,於是紛紛選擇私了,給了賠償款。
律師也按照合同規定的,留了賠償款的90%,最後給了謝寧珺一萬五。
……
原本,謝寧珺美滋滋地想著,都把那些家長逼到這份上了,總該報複了她吧!
可沒想到,那幾個家長交完賠償、息事寧人之後,各個都連夜向公司遞交了調崗申請,帶著孩子全家搬走了!
搬去遙遠的、誰都不認識他們的地方。
除了譚淑荷。
倒不是因為譚淑荷還對謝家存有什麼念想。
純粹是……她因為欠謝然那筆巨債不還,被法院列入了失信人員名單,哪裡都去不了。
蘇庭龍不但不幫她還,還要跟她離婚。
她也沒什麼精力放到謝寧珺身上了。
此時,謝寧珺正趴在課桌上深深歎息。
穿書前,做什麼都要考慮會不會得罪人,生怕得罪了神經病報複自己、使自己產生什麼危險。
如今什麼都不管開始發瘋了,怎麼沒有一個敢跟她硬碰硬呢?
哎……
正失落著,放學鈴聲忽然響了。
謝寧珺慢吞吞地收拾東西,離開教室。
轉身打算往樓梯口去時,忽然看見謝然往這邊走來。
但他眼神也沒有看著她,所以謝寧珺並不覺得他是來找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