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存款保險計劃,施行於934年。提供該保險的主體,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並非私營機構,而是由美國聯邦政府成立的獨立金融機構。
所以從理論上來講,加入聯邦存款保險計劃,同樣意味著銀行受到了美國政府的監管。但相比加入聯邦儲備係統,這個監管的力度就要小太多了...
究其原因,卡特覺得其核心差彆應該存在於這兩個監管主體的差異上。
首先說聯儲係統,聯儲係統的監管,源自聯邦儲備局。這可是正兒八經的政府部門,是行政單位,簡單來說,它是沒有營收任務的。它的核心任務就是保證穩定,保證美國國家貨幣儲量的充足與穩定。
而fdic的監管,則和聯邦儲備局不一樣。雖然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也是由美國聯邦政府建立,但聽聽這名兒,公司!公司!公司!
都叫公司了,那麼很顯然,它們在監管職能以外,同樣和一家正常的商業保險公司沒什麼區彆。他們也是要賺錢的呀!
和一般的保險公司類似,fdic從各家儲蓄銀行收來保險費後,便會將錢投入到銀行保險基金中,參與市場活動。
這兩者的性質不同,直接決定了兩者的監管重心,監管力度不同。
簡單來說,就是聯儲係統的監管,更在乎資金安全!更在乎由大大小小各家儲蓄銀行組成的聯儲係統的整體貨幣儲量的安全與穩定。所以任何不在規則內流動的資金,都會引起他們的高度注意和重視,生怕丫的所有人都這麼搞,最後把整個資金儲備計劃給搞得千瘡百孔...
也就是說,聯儲係統圖的是穩定!隻要穩定下來,你規模不大都無所謂,隻要你彆亂動,亂折騰,咱們就是好朋友!
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就不同了,他反而巴不得加入自己計劃的各家銀行都能盈利,都能賺錢。因為這些銀行發展壯大了,規模大了,他們吸納的儲戶存款才能多,那就意味著每年要給它上交的保險費也高了!
所以,它根本不在乎你有沒有守規矩。亂折騰也好,整花活也罷,對fdic來說,無所謂!它的擔心更多存在於:你狗日的這麼乾會不會把銀行乾破產,然後要老子來掏錢賠保險款...
隻要不破產,不讓它fdic掏錢出來賠儲戶,反而每年穩定給他送保險費,甚至越送越多,那你和fdic就是好朋友!甚至你搞些違規操作,他們還會出麵幫你遮掩...
基於對銀行破產風險的擔憂,fdic的監管重心,監管方向也就變得清晰了。核心指標隻有一條:資產風險比例,risk-basedcapitalratio!
在這個電子對賬單還沒有出現,信息、數據交互相對原始落後的年月。fdic的審查通常是以年度為單位的,到時間時,他們會派出審計人員,對計劃內各家銀行的資產與風險資產進行統計。
根據統計結果,他們會將各銀行劃分為五個等級:0%以上為資產情況良好;%~0%為資本充足;6%~%為資本不足;2%~6%為資本嚴重不足;2%及以下,為資本極端不足!
根據加入保險計劃的協議內容,當計劃內的某家儲蓄銀行的風險資產比例跌到2%以下時,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有權直接接管該銀行,並對其進行破產重組。
通常,他們的處理方式非常簡單粗暴。在當地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直接將那家資本極端不足的銀行存款與債務,統一打包賣給附近一家資產狀況良好,或者資本充足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