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沒有,沒有,完全沒有!
翰威特四方院裡,除了一座小圖書館外,剩下也基本是功能廳。這種區域,到了夜晚,幾乎就是完全無人的地方,大門一鎖,就是想求援,或者找一部電話都做不到。
昨天凱亞報警,都是一直跑到工程學院那邊才找到了電話。而這也虧得是桉發時間還不算非常晚,要是到了十一點左右,人去樓空,就是去了工程學院你也找不到一部電話,或者一個人。
在這種環境裡,卡特第一時間想到的辦法兩個:
一,增加常備的執勤點或者叫全天候地派駐更多警察、或者保安一類的,安保人員對耶魯校區進行網格化的治安管控;二,增加學生本身的自衛能力,包括但不限於授予學生們配槍的權力、或者增設安全防衛課程等一係列措施。
第一項,卡特感覺可行性不高。
因為無論是校園警察也好,還是保安也好,他們的隸屬關係都是在學校的。也就是說,校園警察其實是學校職工!
與傳統的學校保安相比,隻是他們被州法賦予了校園範圍內的有限執法權而已。一般的學生問題,他們可以直接處理,但像前天晚上那種涉及到校外人員的嚴重犯罪,還是得交接給市警局。
也就是說,增加校園警察需要耶魯加大在行政上的投入。這在耶魯目前收入下降,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很難起到效果。
而第二項...
“校園持槍法令...這個恐怕通過不了啊!那些禁槍派不會允許你這麼做的!而且,這裡是康涅狄格,民主黨的傳統地盤了屬於是...”
站在卡特身後的瑞克,看到卡特提筆寫下關於解禁校園持槍法令的建議時,忍不住直搖頭。
“那你說怎麼辦”
卡特丟下手裡的鋼筆,一臉煩躁。
首先,在美國,禁槍是不可能的。未來吵得那麼凶,都禁不了槍,何況現在
“況且,我想要解禁的也不是外人持槍進入校園等公共場所的法令。隻是設想可以為耶魯學生們,製定一個擁有特殊授權的學生自衛持槍證。可以限製彈丸口徑,但必須得有,考核、審核弄嚴格些都沒問題!”
“想想昨天,校園警察,還有市警察抵達現場的時間。十分鐘都有了吧一把刀,哦,還是一把鈍刀都能把咱們逼到這個份上,如果當時布來恩手裡有槍,他就不會死!如果我手裡有槍,我的腰上現在也不會有那些該死的消炎藥!”
“彆激動彆激動!我隻是提醒!夥計,你要我說,我也希望解除部分持槍限製啊...但客觀條件就是這樣,你要說這個提桉,到時候肯定會有人問你說:為了學生安全解禁持槍權,又必然會帶來更多的安全問題,比如學生之間因為衝動殺人什麼的...”
“你要考慮清楚這個,就是解禁校園持槍後的後續問題。起碼,在會議上你得有話反駁他們,不然得話,你還不如不提這個建議!這個建議提了,你就會成為一個旋渦的中心,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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