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來丈夫死後不久,我還思念著丈夫;二來我是個寡婦,不願讓彆人留下口舌,這樣會對自己的孩子不利。
伍大炮也沒強求,就先回去了。
伍大炮家分的嶺和我家分的嶺緊緊相連,我一去撿乾柴,伍大炮也會偷偷跟著去,而且每次都會很熱心地幫我拾掇好乾柴。
但我依然堅持初心,不讓伍大炮和自己一塊走。
有一次,我不小心崴了腳,伍大炮居然用手法把我的腳治好,這讓我很感激、也很佩服他。
就這樣,終於在一次撿乾柴時,剛好下雨,伍大炮和她躲進了一個山洞避雨,伍大炮花了一年多時間,終於得逞,殘把身子給了他。
事後,我清醒過來,對伍大炮說,雖然我身子給了你,但有幾個條件你必須答應,一是有人時,不能對我有親近的表現;
二是如果我生理需要時,我會找他,不可以讓他找我,人人都知道寡婦門前是非多。
所以至今,村裡人沒有誰知道我和伍大炮有一腿,大家都以為我還是那個貞節烈女。
“我雖然和伍大炮有這種關係,但劉玲的失蹤我確實不知情,真的與我沒關係!”蔣利梅說完後強調了一句。
“伍大炮有沒說過要娶你?”羊美瑞問。
“說過,但我不同意。我說萬一我們結婚,劉玲又回來咋辦?
他說如果如果劉玲三年還沒回來,我娶你就沒問題吧!
我不置可否,因為我比他大十歲,他勤勞能乾,我嫁他肯定不虧,但我一直沒答應,我除了自己猶豫不決,也生怕兒子不會答應。
再說了,我丈夫在世時,我們的感情一直很好,我不想在村民眼中破壞我自己的貞節烈女形象!”
“好吧,今天的談話就到此為止吧!”羊美瑞說完,隨即和石林走出了她家。
“傻子,看來沒什麼收獲呀!”出來後,羊美瑞說。
“不,我們殺回伍大炮家!”
“你懷疑伍大炮?”羊美瑞問。
“伍大炮和蔣利梅的關係是在劉玲未失蹤之前就存在,而且到現在也有四五年了。
也許村民不清楚他們之間的關係,但是夫妻之間很敏感,即使她沒發現事實,也可能有第六感覺,這是不是伍大炮和劉玲爭吵的原因呢?”
“你說的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法律講的是事實證據,不是靠感覺和猜測!”羊美瑞反駁石林。
“我也在找證據,但我看人很準,劉玲究竟在哪裡,伍大炮一定心裡有底。
從伍大炮去追蔣利梅的決心和耐心就可以看出,伍大炮表麵忠厚老實,其實是個心機深沉的人。
估計當時張全浩就被他這張臉蒙蔽了雙眼!”
“法律是要講究證據的,你懷疑他有什麼用?疑鄰盜斧這個成語你忘啦?”羊美瑞提醒石林。
“我正在琢磨怎麼才能取得證據?伍大炮說三年李玲不回來就和蔣利梅結婚,這話說明伍大炮肯定李玲回不來,隻不過三年後,派出所會淡忘這個案子,那時候他再結婚,人家也就不會懷疑他了!”
“那你的意思,不是他殺了李玲,就是把她賣給了彆人?”羊美瑞問。
“賣給彆人,應該沒這個時間和機會,動作幅度也會太大,殺了她的可能性最大!”石林斷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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