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第一次,黎雲在公司附近看到小鳥。他們這裡高樓林立,到處都是寫字樓,旁邊馬路上汽車絡繹不絕。小吃街一類的地方在另一個方向上,要過一個十字路口。彆說那麼一隻羽毛顏色少見的小鳥了,就是鳥叫聲他都沒聽到過。小鳥已經飛走了。黎雲也隻是稍微驚訝了一會兒,就走進茶水間,給自己倒水。飲水機上,水桶裡冒出泡,發出咕嘟咕嘟的聲響。杯子裡嘩啦啦地響,逐漸被純淨水填滿。興許是因為被小鳥分去了注意力,他現在不覺得難受了。他還是喝了兩口水,才準備端著杯子,回到辦公桌。嘭!一聲巨響,黎雲手一抖,馬克杯直接磕在了大理石的案台上。杯子應聲而碎,杯子裡還剩下的水直接灑在了黎雲的皮鞋上。黎雲顧不得去看杯子碎片和濕了的皮鞋,直接一個扭頭,差點兒扭到脖子。窗外什麼都沒有,隻是那塊玻璃上,多了一抹粘稠的紅色。紅色的血液緩緩滑落,在玻璃上留下幾道長短不一的痕跡。黎雲心跳加速,有些握不住那半隻杯子。他將杯子扔在了案台上,緩緩走向了窗戶。他的皮鞋踩到了水,也踩到了杯子碎渣。鞋底下發出了細碎的聲響。黎雲一點兒都沒聽見腳下的聲音,也沒感覺到腳底下的異樣。他隻聽到了自己的心跳聲。他的手顫抖著,按在了玻璃窗上,腦袋也湊了過去,看向了窗戶外。他垂著眼睛,眼珠子往外凸出,努力想看清樓下。十一層的距離,讓他隻能看到樓下的地磚和光禿禿的花壇。窗玻璃上的血就近在眼前。那的確是血,而不是番茄醬之類的東西。黎雲好似受到了驚嚇,猛然後退,雙腳再次踩到了馬克杯的碎渣。這次他感覺到了,低下頭,慌忙躲開。有同事關心地問道:“怎麼了”黎雲這才發現門口站了人。“杯子碎了啊。”那人身後還跟著一個,隻看了一眼地麵,就收回視線。兩個年輕的女同事走進來,都沒當回事。黎雲卻是驚魂未定。他一時間記不起來,自己剛才靠到窗邊上是想要看什麼。他剛才為什麼不假思索地就往樓下張望他潛意識裡似乎認為……“啊,這什麼”來泡茶的同事忽然驚叫一聲,伸手指著窗玻璃。另一個同事走近了看了看,還伸手摸了摸窗戶,又將那扇氣窗推開,傾身探頭朝外張望。“好像是血啊在窗外麵。”她不確定地說道。同事轉頭看向黎雲,“哪來的血啊”她們很自然地說著話,並沒有黎雲先前那種驚慌,有的隻是一種茫然和疑惑。黎雲搖頭,呼了口氣,開始清理地上的碎片。他的手還有些抖,但這並不妨礙他將地麵清理乾淨。同事們泡茶的細碎聲響和聊天聲讓他的神經逐漸放鬆下來。這是他習慣了的日常生活。即使她們還在說血跡的事情,他都沒覺得不適。黎雲將杯子連帶著那些碎片扔進了垃圾桶中。這舉動仿佛是將自己的不安也給扔掉。他深呼吸,準備回到自己的座位,繼續工作。啪嗒啪嗒的聲響從窗戶的方向傳來。一邊喝茶一邊聊天的兩個同事都停下說話。“哎,小鳥!”有個同事叫道。黎雲要邁出去的腳步頓住。“飛進來了飛進來了!彆讓它飛進來啊!”“你彆叫啊。”“讓你之前沒關窗。”兩人的對話節奏很快。黎雲心有所感,腦中已經浮現出了那隻小鳥的模樣。拳頭大小的身體,棕黃色的羽毛,頭頂鮮紅……黎雲慢慢轉過了身。兩個同事放下杯子,張著雙臂,揮舞著手,嘴裡發出“噓噓”的驅趕聲。那隻小鳥好奇地看著兩個陌生的生物。它就站在敞開的窗沿上,一動不動,沒有進來的意圖,也沒有離開的打算。黎雲看到了小鳥頭頂上的紅色。隻是,那顏色和形狀,與他記憶中的相比,有些許不同。“喵!”同事張牙舞爪,嘴巴裡學著貓叫。另一人哭笑不得地吐槽道:“你乾嗎呢”“假裝貓嚇唬它啊。喵!”那人又做了一遍,這次揮出雙手,朝著小鳥那兒跳了一步。小鳥受到驚嚇,振翅高飛,就那麼不見了。黎雲隻當自己看了一場戲。這不過是每日單調重複的生活中出現的一段小插曲。他正想離開,又聽到了同事驚疑不定的提問聲。“這裡有血啊。”黎雲的身形再次定住。“哪兒來的剛才……”“剛才那隻鳥頭上是不是紅的啊”“它受傷了啊”“唉……剛才可能是想要求助啊。”同事懊惱起來。不速之客變成了向人類求助的小動物,人類對它的態度自然就發生了變化。黎雲的心態也發生了改變。他僵硬地站在門口,感覺到一滴滴冷汗從脖頸上劃過,鑽入衣領中。他想到了那一聲聲巨響……“黎雲,你怎麼了”同事在背後問道。黎雲都不敢回頭。他含糊地應了一聲,頭也不回地往外跑。他快步走了一路,衝回到辦公桌前,一屁股坐下。他喘著氣,好似剛經曆一場激烈運動,心跳、呼吸都沒恢複正常。他沒有辦法鎮定下來。一隻鳥而已。可能還是一隻傻鳥,傻乎乎撞到了玻璃。這很正常。黎雲這麼告訴自己。他還掏出手機,在網頁上搜索起來。“鳥撞窗戶”這個搜索詞下有230000個相關結果,那第一條結果中的問答就“這是吉兆”四個字。黎雲想著,這是吉兆。他的心情奇異地恢複平靜,變得輕鬆起來。隻是聲音有些嚇人。突然聽到這樣的動靜,讓人嚇一跳。其他的……沒有什麼。兩個女同事正好回來了,從黎雲身邊經過的時候還在議論那隻小鳥。黎雲放下了手機,有些自嘲地想,是他太膽小了。這個念頭冒出來,他好像就獲得了勇氣,那種受到驚嚇的感覺一掃而空。他振作精神,重新開始工作。當天再無事發生。翌日一早,黎雲是被鬨鐘吵醒的。沒有討人厭的小鳥。生活重歸正軌。先前的小驚嚇都成了一種回憶,並沉入到記憶深處。黎雲度過了一個美好的周末。周六和老朋友一起喝酒,周日在父母的安排下和一個姑娘相親。對方名叫張鑫茜,人長得漂亮,性格溫柔大方。雙方都是奔著結婚的目的來相親的,黎雲很滿意,對方看起來也很滿意。兩人約定了下周的約會。新的一周到來,黎雲已經忘記了小鳥的事情。他期待著周末的約會。這麼一期待,就直接想到了未來的結婚生活,有些開心,還有些忐忑,胡思亂想了一整晚。周六那天,黎雲和張鑫茜看了一場電影,一起吃了晚飯。張鑫茜看起來有些心不在焉。她沒有上次見麵時的熱情,幾次走神,好似忘了對麵還有個人坐著。黎雲不知道問題出在了哪裡。(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