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消除這些痕跡,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浮灰全部擦掉。
看來不隻是自己的背包,而是宿舍內所有可以藏東西的地方都已經被人翻找過了。隻是不知道是昨天,還是自己回來之前就已經被翻找過一次了。
現在基本可以確定撬鎖進來的人就是崔誌軍,隻是他到底在找什麼呢?
這樣東西一定是和劉宗有關。
魏大明回到床上用羽絨服蒙著腦袋繼續裝睡,心裡則是將所有的猜測整理彙總,試圖找出真相。
然後,就迷迷糊糊真的睡著了。
等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了。
屋子裡沒開燈,魏大明坐起身來,用手托著下巴,繼續未完的推理猜測。
能讓崔誌軍做出這種勾當,那樣東西肯定是非同小可。
那麼,到底是什麼東西呢?
上次崔誌軍抓獲了連環奸殺拋屍案的凶手後,隊長就已經明確表示,等過完了正月,就跟局裡領導推薦,讓崔誌軍擔任副隊長。
魏大明覺得,那個所謂的凶手多半是冤枉的。或是被崔誌軍和老辛屈打成招,或者乾脆這隻替罪羊本就是人背井的老板鮑安和維納斯老板陶軒他們兩個早就準備好的。崔誌軍極有可能跟他們兩個沆瀣一氣。
對於崔誌軍來說,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將連環奸殺拋屍案給坐實。
而能夠讓他在意的,多半也是跟連環奸殺拋屍案脫不開關係。
所以,應該是某個能夠揭開真相的關鍵性證物。這件證物隻要一拿出來,就能證明所謂的凶手是冤枉的,真凶另有其人。這樣一來,崔誌軍不但升官的願望泡湯,甚至要被追究法律責任。
也許是睡了一覺的緣故,魏大明的思路越來越清晰,漸漸地竟是把自己給正興奮了起來。
因為他感覺自己已經越來越接近真相了。
能夠翻盤的證物…會是什麼呢?
魏大明想起來臘月二十六那天,下班的時候在走廊遇到了劉宗。當時劉宗手裡拿著一部照相機,說是從隊長那裡借來,準備回家過年時照全家福。
照相機!
崔誌軍找的是那部照相機?
黑暗中,魏大明眼睛猛然一亮。
還記得那個下雨天,劉宗站在河沿邊盯著維納斯歌舞廳。
劉宗曾經說過,維納斯的後台很硬,那些消防、工商、衛生等部門的例行檢查也隻能在一樓,肯本上不去二樓。甚至還有一個警察因此被打了,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維納斯歌舞廳二樓之上到底藏著什麼見不得光的東西?
會不會是從哪個時候起,劉宗就已經計劃偷偷潛入維納斯的二樓尋找證據了?
劉宗一定是拍到了重要的東西,所以才會讓崔誌軍如此著急。
可是如果真是如此的話,崔誌軍為什麼還能好好的待在警隊裡?
所以…
魏大明猛地站起身來,興奮的差一點就叫喊出聲。
車禍!是車禍!
整件事情最後缺失的一個環節,終於連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