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他身上帶的腰刀,已經不是進人市行凶的那把短刀了,而是隋軍製式兵刃,環首刀。
這刀差不多和劍一樣平直,但單麵開鋒,厚脊,窄身,因柄帶鐵環而得名。
這種長刀,已經有幾百年的曆史了,也正是它,全麵的取代了劍在軍隊中的地位,刀輕而勁急,刃強而鋒銳,利於劈斬而不妨直刺,這些就是它最大的優點。
這把刀是駕曹派人送過來的,因為作為郡府私廄的馬夫,李破已經算是身在軍籍,而且,屬於郡尊李靖親軍部從之列。
這麼說吧,一旦有了戰事,李破差不多就是給李靖牽馬的角色。
這把刀算不得什麼好刀,但卻被李春磨的異常鋒利,擦的也是雪亮,看上去賣相著實不錯。
沒等元朗兩個回過神來,李破已經縱馬向前。
那條黃狗看上去很得主人喜愛,皮光肉滑,比城門口那條整整大了一圈,很有點威猛的架勢。
不怕人,也不叫喚,隻能說明這隻狗真的很凶。
李破幾乎是滴著口水縱馬衝了過去,黃狗顯然意識到了危險,挺聰明,調頭就跑。
李破熟練的輕輕扯著馬韁,控製著戰馬衝刺的方向,身子傾斜掛在馬的一側,舉刀,刀光一閃,黃狗哀鳴翻滾於地,收刀腰腹用力,重新在馬背上坐直,收韁,調轉馬頭。
一連串的動作,行雲流水一般,毫不掩飾的顯示出了高超的馬戰技巧。
元朗看的是目眩神迷,和旁邊拍手叫好,又蹦又跳的李春不一樣,他非常明白,方才那幾個看似簡單卻精準非常的動作,在疾奔的馬上做出來,有著怎樣的難度。
他知道李破的馬術很不錯,但沒想到,會到這樣的程度,他幾乎從小就與戰馬為伍,但直到現在,他還是不能很好的拖蹬疾斬,因為那樣的動作,稍一不慎,就會將戰馬帶偏或帶倒。
那需要戰馬的配合,以及非常精確的力道。
愣神兒了半天,直到李破跳下戰馬,樂嗬嗬的將已經被他切斷脖頸,咽了氣的黃狗拎起來,他才憋出一句話,“那是李院公家的黃狗。”
李破斜了斜眼睛,這小子肯定不知道燉狗肉的諸多妙處。
隨即便收攏笑容,大義凜然道:“飼馬重地,有犬隻出現,一旦驚了馬,咱們去找誰說理?”
說罷,一招手,喚過李春,吩咐著,“趕緊,擦乾血跡,若有人來問,就說從沒見過什麼李院公家的黃狗。”
“哈哈,今晚咱們可有口福了。”
一邊說著,還一邊將馬趕開,嘟囔了兩句,“你看它,聞見血腥味還來勁了,你個吃草的,走開走開,湊什麼熱鬨嘛。”
這一高興,說話都開始不著調了起來。
他牽著馬徑自回去了馬廄,留下元朗和李春兩個,賊頭賊腦的將痕跡消除了個乾淨。
到了晌午時,真還就有人尋了過來,不過老頭名聲在外,卻沒人敢來馬廄打問。
這天下午,李破支使著元朗和李春去乾活,自己則躲在屋內,扒皮拆骨,忙了半個多時辰,才將鍋支起來。
過不多時,老頭氣咻咻的找了過來,不過再就沒離屋兒,到了太陽西斜的時候,一老三小就都聚攏在了屋裡,聞著漸漸濃鬱的香味,咽起了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