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穩了腳跟,也就能謝謝朋友了,雖說不太喜歡那個山東來的逃犯,但**************嘛,不然的話,路總會越走越窄,這點為人處事的道理,李破還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節在郡府裡也算是有名聲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東邊的校場上,從一堆大漢中間,將正活動筋骨,嗷嗷直叫的程知節揪了出來。
一串的大笑,親熱的和親兄弟相仿,一成不變,好像這條山東大漢,從沒有任何心事,也從不擔心什麼似的。。。。。。。
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埋怨,說李破進了郡府,就沒了聲息,不將他當哥哥雲雲。
不過一聽李破要請他喝酒,半真半假的埋怨聲,也就戛然而止,連著道了幾句好兄弟,看樣子這位真是個好飲之人。
但李破知道,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從沒挪開過。
根本不用問,他是認得元朗的。
元老頭聲名在外,作為元老頭的兒子,在郡府轉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獻媚呢。
實際上,他能安安靜靜的在馬廄那邊過上這許多時日,也是拜元老頭所賜,不然的話,以程知節這種好交遊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門去了。
相互引見一番,李破認識的人的名單裡,多了七八個歪瓜裂棗。
程知節也可以把著元朗的胳膊稱兄道弟了。
讓李破比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裡看著愣頭愣腦的,出來之後,卻不會見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種大門戶人家出來的人特有的傲氣。
李破索性大手一揮,一頭羊也是趕著,一群羊也是放著,腰包比較充足之下,豪氣的宣布,都走著,吃肉喝酒去。
這一句,比千言萬語都強,李破立即便暫時得到了和程知節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個人,簇擁著李破和元朗浩浩蕩蕩湧出了郡府,行人側目之下,讓李破也正經威風了一次。
這樣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漢子同行在一處,在馬邑城內,差不多也就沒多少人敢於招惹了。。。。。。。。
之後又去城南軍營,找到羅三,生拉硬拽的將尉遲以及幾個手下都弄了出來,這一下,隊伍頓時擴大到了十幾個人。
李破掂量了一下腰包,尼瑪,這一次請下來,兩個多月的馬夫估計是白乾了。
李破摸了摸老頭給的那塊小銀錠,心中稍定。
銀子這東西,很少見,如今主要流通的貨幣還是銅錢,金銀兩物,幾乎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
能用金銀者,必有來曆,幾乎是人們的共識。
如果一個穿著,或者舉止都不怎麼樣的人,卻掏出一塊銀子來,必會有人報官捉拿。
這樣一來,也就表示,金銀並非正式的流通貨幣,但商家卻不敢不收,當然,收了到也不愁去處。
從這裡也可以看得出來,老頭挺體貼,要是帶著銅錢,天啊,這許多人的吃喝,李破估計得背上個大包裹,才能付的了賬。
沒有紙幣的年代,有錢也很痛苦呢。
當然,這年頭賒賬的比比皆是,不過商家也不傻,隻有那些熟客,才能賒賬,李破顯然不在其列。
而帶著一群人出去,賒賬卻要靠旁人的臉麵,這頓飯估計也就白請了,會讓人看輕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