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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突然搬走了的公公婆婆(2 / 2)

“你今天的裙子真好看,顯氣色。”

明明她穿的是一件洗到發白的舊衣服。

“你字寫得真漂亮。”

他一臉認真地欣賞她在檔案袋上的落筆,明明她認為自己的字就是螃蟹爬。

“你真細心,把檔案整理得又快又好。”

明明她每天除了乾亂七八糟的雜事,正事一件也沒做。

沈采薇知道大樓裡,包括律所裡,有許多的女生覬覦他,但她沒有,連頭發絲粗的春心蕩漾都沒有,彆說她已婚了,沒結婚也不會,她覺得不配。

沈采薇對自我的定位,讓他們的相處變得格外自然。

在這樣的相處中,她愛上了上班,羅洛澄的友情,也成了她的精神支柱。

因在家中,日子不鹹不淡。何楓淇繼續在家待業,目送妻子上班,目迎妻子下班,很守規矩的良家婦男的樣子。偶爾出軌這茬還會蹦上她的心頭,卻沒之前那般強烈了,偶爾何楓淇會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刷好牙後突然說餓了,要叫外賣吃,外賣送到了,又不吃了,說要出去談項目。

比如下了一場小雪,她趴在窗戶上欣賞雪景,恍惚又看到何楓淇和那個姑娘並肩在小區裡走過,可樓下有許多孩子在堆雪人,跑來跑去的,看不清楚。沈采薇好一陣迷茫,她連自己的丈夫長什麼樣,都不確定了麼。

為何會變成現在這樣。

是她很久沒認真觀察過何楓淇了吧。她都不敢和他平視了,怕被他時常的冷漠刺激到,他仍無睡她的征兆,他要麼晚上不睡,等她白天上班後再睡,要麼把折疊椅一支,在客廳裡囫圇湊合一晚。

缺乏物質支撐,缺乏精神溝通,缺乏身體交流的婚姻能是什麼滋味,沈采薇心裡清楚,比白開水更寡淡。

但人的受耐力就是那麼回事,越忍受,越能忍受,忍到後麵,麻木不仁。

不過沈采薇是個不認命的女子,她說把問題交給時間,不代表坐以待斃,在重溫了幾遍賢良淑德的理論後,決定改變現狀,和何楓淇的家裡人搞搞關係,把關係搞搞好。

這天,上天給了她一個契機。一位律師去湘西開庭,拖了幾年的案子大獲全勝,高興不已,給所裡每個人帶了一大串臘肉,沈采薇打算把這串肉送給公婆。

一來她和何楓淇不開火,這肉沒法吃。以前聽何楓淇吹牛他上小學二年級就會做飯了,可沈采薇一次也沒享過口福,吃個水果都是她洗好的,更彆指望他出去買菜了。而沈采薇不會做飯,到了周末洗這涮那的,忙得團團轉,搞完了還總得歇歇吧,根本沒精力學烹調。

二來那天王瑛到殷潔家找到她,兩人沒吵,但交流並不和諧,而以後還得相處啊,她是兒媳,王瑛是婆婆,以沈采薇受的教育來說,兒媳婦首先低低頭,不丟人。

到了公婆的住處,敲了半天門,沒人開,但門上又沒掛鎖,顯然是從裡麵反鎖的,打電話吧,打了兩次,都無人接聽。

鄰居走出來問沈采薇找誰,沈采薇說明來意,鄰居道:“哦,你找那對老夫妻啊,他們搬走了,不住這了。”

沈采薇吃了一驚:“他們說搬去哪了嗎?”

“沒聽說,說是跟著兒子享福去了。”

跟兒子享福?王瑛就兩個兒子,難道搬去和何楓明一起住了?何楓明和夏溪南是租房子同居的,他們老兩口再摻和進去,畫風莫免太新奇了吧。

可沈采薇轉念一想,估計是為了省房租。

何楓淇家是本地農村的,農村裡的農村,在荒郊野嶺的地方,再過個一百年也不一定能拆遷到的那種。沈采薇隻去過一次,王瑛夫婦現在也不住家裡,前些年還住的,細想起來,自從她和何楓淇談婚論嫁開始,他們即在城裡租房子住了。

雖說租的是城鄉結合部的平房,房租比地板還低,但也是要花錢的,而且王瑛夫婦已經不上班了,家裡的宅基地還要打理,也沒有像彆人的父母那樣,管小兩口的吃喝,那他們住在城裡的意義在哪呢,沈采薇問過何楓淇,他卻總是顧左右而言他,問不出個所以然來。

現在他們搬走了,沈采薇迫不及待地回去把這事和何楓淇探討一番。

到了家門口,太冷了,偷懶不想拿鑰匙,敲門,敲了半天,沒人應,剛準備拿鑰匙開門,這時門開了。何楓淇探出半個腦袋,一見是她,像泥鰍似的滑了出來,把沈采薇堵在門口,不讓她進去,他穿著單薄的睡衣,凍得牙齒咯吱響。

沈采薇感覺不妙,他鬼鬼祟祟的,屋裡藏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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