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初回到老家省城,在那裡買了一套小房子。
委托人最初找的那份工作也是個國企,能落戶,但落的是集體戶口,到底還是有點不方便,元初買完房子就把戶口遷了出來,重新辦理了戶口本和身份證,還辦了個護照。
換戶口本很快,辦身份證和護照都需要時間,等待期間,元初還是去住酒店,小房子就在那兒放著,做個戶口載體就夠了。
因為沒打算住,所以就挑便宜的買,各方麵條件都不好,位於城鄉結合部,唯一好的一點就是,過幾年能拆遷。
有錢有閒,元初在這個世界早早就過上了悠閒生活。睡覺睡到自然醒,數錢數到手抽筋。
係統的業務能力不是吹的,她的資產差不多每隔三四天就翻一倍,現在已經變成一個小目標了。而且全都是可以查的,來源正當合法。
她現在想的不是怎麼掙錢,而是怎麼花錢。
她還跟係統說:“國內市場不做了,專門收割國外韭菜就行了。”
這樣資產翻倍時間能延長到一個星期左右。
閒著沒事,元初親自查了下徐家的情況,也查了查徐元初的堂弟徐強的頂頭上司,那位兒子眼睛出了問題的縣民政局局長李濤。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民政部門有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扶困濟貧、救助弱勢群體,財政每年會撥款專門做這件事。這位李濤局長,沒少把這筆本該用於幫助弱勢群體的錢往自己口袋裡塞。
而且,原劇情裡,移植眼角膜的手術也是他安排的。民政部門和醫院有長期合作。有一些孩子因為身體有先天性疾病而被遺棄,在被福利院收留之後,民政部門會撥款給這些孩子治病,這就需要和醫院產生合作。
李濤作為民政局長,自然是有自己的門路的。
元初順藤摸瓜,又查了查和他關係密切的醫院院長,同樣查出了不少問題。
她把證據整理好,向各級紀檢部門、檢察院進行了舉報,同時也在網上進行了公開。
證據十分確鑿,李濤和他的院長朋友當天就被帶走了。
李濤和院長主要是貪汙受賄,還有一批行賄的,其中就包括了徐強。這家夥自從入職民政局,就開始積極鑽營,拍領導馬屁是日常操作,也沒少給領導送錢送禮。
而且,徐強不光行賄,他自己也利用職務之便收取好處、貪汙公款,雖然數額不算巨大,但也能構成受賄罪了。而且是情節比較嚴重的貪汙受賄罪。
刑法有明確規定,“貪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屬於“其他較重情節”,這和貪汙多少都沒關係。純粹是性質問題。
元初把他也一塊舉報了。
她做這些事情都是匿名的,以她的技術,這個世界上沒人能查出來是她乾的。
很快,徐強也被帶走了,資產都被沒收了。徐強的妻子也被帶走了,她屬於行賄受賄知情人,而且有介紹他人行賄的情節,屬於共犯。
元初看到徐父臉上那副“天塌了”的表情,笑得直拍桌子。那可是他辛辛苦苦當親兒子一般養大的親侄子啊!
徐強的父母為了給兒子減輕刑罰,積極退贓,他們跪在徐元初的父親麵前,求他拿錢救人。
徐父哪還有錢?教師工資本就不高,他們夫妻供出兩個大學生,又幫忙買房,還幫忙養孩子,手裡是一點積蓄都沒有。
徐母建議他們把徐強現在住的房子賣了,徐強貪汙受賄的數額不是很大,賣了房足夠還錢。
但是徐強的爹媽不願意,徐強夫妻肯定會進去,以後再出來還不知道是個什麼情況,徐強的兒子才三歲,這房子不能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