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頭和你都是一喝醉就啥也不知道了,但我師傅說喝醉酒的人腦袋很清醒,看來,人和人是不一樣的。[棉花糖..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老媽沉思了半晌,得出了這個結論。
“對,你說得太對了。”老爹心想:老媽承認了這一點非常重要,這就為原諒自己的過錯打下了基礎。試想:一個死人乾了糊塗事,難道值得追究嗎?
“老頭子,你是不是記起來什麼了?”老媽狐疑地問。
“唉!今天我碰到了這個同事,讓我聯想起那一次喝醉酒的經曆,我依稀記得那天晚上,也是在一個小飯店裡,也有一個小姑娘服務員。而且,那天也是我一個人喝酒。第二天早晨,我醒來時,就睡在飯店的‘門’板上。不過,那個服務員小姑娘卻不見了。”老爹吞吞吐吐地敘述道。
“媽呀!你真做了壞事呀!”老媽驚呼道。
“我記不得做了壞事沒有,真的。”老爹信誓旦旦地說。
“那個小飯店在哪兒?”老媽問。看樣子老媽想親自去調查一番了。
“就在廠子附近,早就拆遷了。”老爹說。
“拆遷了,你撒謊吧?”老媽不相信地說。
“都過了快三十年,你想想:能不拆遷嗎?”老爹說。
老媽一想:是啊,將近三十年前的事兒,也算老皇曆了。
“你一點也不記得那天晚上發生的事情了?”老媽又問。
“真記不得了。”老爹肯定地說。
“你再也沒見過那個小姑娘服務員?”老媽從老爹的背上溜下來,她扭過老爹的身子,盯著他的眼睛問。
“我又不是三天兩頭進館子,大半年後,我再和同事到那家飯店聚餐時,已經沒看見她了。不過,這也說明不了我曾經把她怎麼樣了。”老爹辯解道。
“不對。按說,你進飯店吃一次飯,不應該對服務員有太深的印象。但是你進了一次飯店,就認識了那個小姑娘,這就說明你跟她之間發生過故事。”老媽分析道。
“哦,是這樣的。我喝酒時,曾經跟她聊了幾句天,知道她是從鄉下來的,家裡很窮。”老爹解釋道。
“老頭子,你和她聊得‘挺’投機吧?”老媽酸溜溜地問。
“對了,我想起來,當時,我一高興,喝完半斤,讓她再給我倒二兩白酒來,她勸我彆喝了。這時,我才和她聊了幾句。”老爹說。
“我想想:你那次喝醉酒,一夜未歸是什麼時候的事情了。”老媽陷入回憶中。
“有三十年了吧。”老爹說。
“你記清楚了,沒搞錯吧?”老媽問。
“不會錯的。因為,那一年隻有百分之三十的調資指標,我榜上有名。那天晚上,一高興,就到小飯店喝了酒。”老爹說。
“假若你那天晚上和小姑娘服務員有了事,小孩應該二十九歲了,對吧?”老媽沉思著說。
“是啊,如果那天晚上有事,而且那小姑娘還懷了孕,小孩就應該二十九歲了。”老爹點點頭。
“小梅今年多大了?”老媽問。
“我也不太清楚。”老爹故意裝傻。
“小梅要是你的‘私’生‘女’就好了。”老媽饞饞地說。
“你,你難道希望我有‘私’生‘女’?”老爹大驚小怪地問。老爹真搞不懂老媽了,說了半天,竟然還希望自己有‘私’生‘女’,真是天下奇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