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情況,還挺合適。一談介紹費,來人開口就要5萬。
花有財就說貴,又不是黃花閨女。
來人就說:“最低4萬,人家可是個美人兒!”
花有財就說:“就是個天仙,過了3萬也不要!”
來人就說成交。雙方還做了約法三章:女人進家門給1萬;女人沒跑,懷上孩子再給1萬;女人生下孩子――女孩給5千,男孩給1萬;雙胞胎男孩再多加1萬。雙方的條件都滿足了,交易也就談妥了。
第二天,在鎮上,那兩個男人就把一個三十五歲左右的漂亮女人,交到了花有財的手上。花有財和啞巴弟弟花有富上下裡外看過女人,個子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模樣不賴不錯,就表示接納……(大概,也隻有靠這個辦法來實現花有財傳宗接代的宏偉夙願了……)
“她叫什麼名字?”花有財問人販子。
“李香蘭。”對方回答。
“你願意跟我結婚嗎?”花有財不放心,還要親自問那個叫李香蘭的女人,讓她親自來回答――好像也是為了證明一下這個叫李香蘭的女人不是啞巴。
“我願意……”李香蘭的聲音很小,但還是能讓花有財聽得見。
“你也願意給我生個孩子嗎?”花有財真的十分謹慎小心。
“也願意……”李香蘭低頭順目,似乎沒有一點勉強和反對。
“你中途――不會跑掉吧……”
“當然不會……”
這時候,那兩個人販子有點不耐煩了:“我說,你還有完沒完了,條件咱們不是談好了嗎!”
“那好,那咱們就快點辦手續吧……”花有財似乎這才覺得靠譜了。
於是,花有財就帶著我先到鎮上的照相館,讓李香蘭跟他照了結婚照的快相,然後就到了鎮上的婚姻登記處,進門前人販子才把他們扣押李香蘭多年的證件,和他們花錢偽造的其他登記結婚用得到的相關文件,遞給李香蘭,還對李香蘭說:“聽話就大家一起活,不聽話就大家一起死。”
李香蘭知道他是在對自己做最後的恐嚇和威脅。李香蘭沒說什麼,隻是向他點了點頭就進去了。裡邊的人看了李香蘭和花有財的相關證件,就問了些問題,反正問什麼,李香蘭都點頭或者說是,由於雙方都沒有異議,結婚證很快就辦下來了。
辦完結婚證,大家就又回到了旅店,花有財就把1萬塊錢給了人販子。約好半年後他們再來,要是李香蘭懷孕了,就再付他們1萬元。等生下來,是男孩,而且健康存活下來,他們就再得1萬塊錢。但如果半年李香蘭還沒懷孕,花有財就把李香蘭給退回去。
他們的交易很滑稽,好像李香蘭根本就不是個人,而隻是一台生孩子的機器。他們是在按產品的質量、性能和產量來斤斤計較、討價還價的。他們根本就不問李香蘭的意見和感受。
李香蘭在她的婚姻大事上沒有任何自主權和發言權。她必須無條件地認可和接受。她成了他們交易的商品。
她成了一個沒有思想和情感的用來接受配種,然後生養繁殖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