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間,李素華的耳畔響起了一道熟悉的聲音。
轉頭一看,隻見一個紮著馬尾辮的姑娘朝著她迎麵走來。
“春燕!”
看到來人,李素華連忙邁著小碎步迎了上去。
走到近前,李素華牽著喬春燕的手,上上下下仔仔細細的打量了一圈。
半晌,她感歎道。
“胖了。”
一見麵就說自己胖了,喬春燕雖然已經嫁做人婦,但在長輩麵前,她還是個孩子,立馬嬌聲道。
“乾媽!”
“我哪胖了!”
“你看看你這小臉蛋。”
李素華笑著捏了捏喬春燕的臉頰:“肉都都的,可不是胖了嘛。”
不同人的眼中,胖的定義可不一樣。
喬春燕愛美,自然不喜歡胖,但李素華是從艱苦時期過來的,自然覺得胖點好。
胖,代表生活狀態好,吃得好,喝的好才能長肉,另外,胖子也能更扛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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饑荒年月,都餓著肚子,胖子肯定會比瘦子晚一點餓死。
“乾媽!”
喬春燕拉著李素華的手,繼續撒著嬌。
“好,好,我不說了。”
李素華被晃得有些受不了,當即擺了擺手。
旋即,她話鋒一轉道。
“對了,你今天怎麼跑我這來了?”
喬春燕嘻嘻一笑:“乾媽,我過來請你喝喜酒啊!”
聞言,李素華頓時恍然。
“是哦,算算日子,你家娃娃也滿周歲了。”
光字片這邊,孩子滿一周歲是會辦抓周宴的,不過,這種一般隻會請家裡的親戚,或者關係很好的朋友,不會像滿月酒那樣大操大辦。
畢竟,大家的口袋都不富裕。
這年頭誰家不生好幾個?
如果每個孩子都辦滿月酒、周歲宴,那麼多家,還不得把家底給掏空了?
“乾媽,你記性可真好。”
喬春燕立馬送上個馬屁。
她是兩年前結的婚,結婚對象並不是原著中的曹德寶,她現在的丈夫是周蓉給介紹的。
給人介紹對象,周蓉當然不會隨便找個人。
春燕可是和她從小一起長大的,以前還喜歡他們家‘秉昆’。
為了春燕的婚事,周蓉沒少操心,物色來物色去,最終挑了一個好人家。
春燕現在的丈夫和蔡曉光是同事,這人雖然不是什麼高乾子弟,但也不是普普通通的工人。
這人是個中專畢業生,畢業之後分配到重托廠的設計車間,是個正兒八經的技術人員。
他的條件其實不差,之所以一直沒結婚,一方麵是工作忙,另一方麵則是為人有點內向。
雖然他比春燕要大三歲,但三歲也不是什麼不可逾越的年紀。
男人大一點更好,會疼人。
況且,一個外向,一個內向,兩人的性格也正好互補。
結婚兩年,事實證明,周蓉沒牽錯線,春燕婚後的生活很幸福,男方待她很好,家裡的大事小事基本也是春燕做主。
不論是春燕本人,還是春燕爸媽,都對這門婚事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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