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旁邊的孩子是一個紮著馬尾辮的少女,依稀能看到她臉上的淚痕。
應該是哭過。
原著中,駱玉珠就是被繼母給賣掉的。
今天算是趕巧了,正好趕上賣孩子的開頭。
這件事,說什麼也得把它給攪黃了。
人口買賣,絕對禁止!
至於駱玉珠的事,李傑倒沒有什麼預謀。
未成年。
判刑的!
順其自然為好。
“建強,你愣著乾什麼,還不抓緊倒點水!”
說話間,駱書記把駱建強拉進了屋裡,踏進屋裡,他壓低嗓門道。
“你怎麼回事,玉珠那孩子才多大,你就要把她給賣了?”
“啊?”
“你不想好啦,你知不知道,買賣人口是犯法的,剛剛省裡的專家都聽到了。”
“趕緊把事情給停了。”
“啥?”
駱建強名字雖叫建強,但他的膽子卻非常小。
聽到‘犯法’、‘省裡專家’幾個字眼,他立馬慌了,然後開始推卸責任。
“書記,這不關我的事啊,都是我家那婆娘乾的,跟我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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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管你。”
駱書記繃著臉道:“趕緊停了,我跟你說,彆犯傻,也彆有歪心思,人家專家不是隻來一次。”
“以後,人家還要過來回訪的。”
什麼狗屁專家?
管天管地,還管人拉屎放屁?
心裡吐槽歸吐槽,駱建強嘴上卻是另外一副樣子。
“是,是,是,我知道了,回頭我就把那事給退了。”
其實,駱家一共就倆孩子,駱玉珠是他跟前妻一塊生的,前妻熬得一手好糖,十裡八鄉都是有名的。
那些年,前妻沒少給家裡攢家底。
後來,玉珠十歲那年,她媽病死了,靠著之前留下的積蓄,駱建強又重新娶了一門親。
一開始,情況還可以。
從去年開始,那婆娘也不知道發什麼癲,一門心思想著把孩子給嫁出去。
張口閉口賠錢貨。
這事,要說駱建強一點也不在意,那肯定是假的,好歹是女兒,但他懦弱習慣了。
麵對強勢的妻子,他哪敢反對。
自打他摔壞了腿,家裡的事,都是婆娘操勞,一些重活也是她看。
經濟大權,直接關乎到家庭地位。
然後,便有了開頭那一幕。
那婆娘也不知道從哪找了門親事,人雖然沒見到,但彩禮給的很大方。
四百塊錢呢。
不多時,駱書記帶著駱建強端著水壺走出了房間。
接下來的家訪,都是常規流程,早婚、人口買賣的事,他又提了一次。
一進家門,他就判斷出了這家的情況。
所以。
這一遍,他是說給駱玉珠繼母的。
“真犯了法,影響的可不是你一個人,而是一家三代。”
對待不同的人,自然要用不同的方式。
連嚇帶唬,把事情往後輩身上推,駱玉珠繼母的態度,總算有了一點變化。
雖然表麵上還是一副強硬不滿的樣子,但內地裡已經打起了鼓。
退堂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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