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照顧孩子,莫三江就出門去轉轉,散散心了。
心裡感歎,這家寶讀了幼兒園,越來越有主見了,是不是叛逆期到了?
都開始不聽話了。
這養育孩子真難啊。
聞著香氣,莫三江直接到了開廚處,莫小剛和莫大成在這幫忙打下手呢,還有他的幾個表兄也在幫忙炒菜。
莫大成看見莫三江過來,招呼他說:“三兒回來了,給,啃啃鴨爪吧。”
他遞給莫三江一碟鴨子邊角料。
酒席上,做案板的師傅,為了菜式擺盤好看,一些肉類的邊角料都會切下來。
當然,在這個缺肉的年代,這些邊角料可不像如今那樣,直接拿回去喂豬狗。
都是收拾起來放好,留著廚房忙活的人,解散後一人一點帶回家吃。
莫三江肯定不會嫌棄,接過就拿起鴨爪啃起來了。
這鴨爪是中午做了熾鴨,剩下的邊角料。不過雖然是邊角料,也是非常入味,好吃的很,用來下酒最合適不過。
王家表兄笑眯眯地說:“喲,三兒那麼斯文,也喜歡啃鴨爪啊,那個下酒好啊。來,喝一杯。”
他拿了個杯子給莫三江倒了一杯酒,想遞給莫三江。
他並不知道莫三江不喝酒。
莫小剛搶先接過,笑眯眯地罵王家表兄:“你還好意思呢,我和大成來了這麼久都不見你倒酒。三兒一來就倒酒,果然不愧是親老表啊,這麼怕他吃虧了。不行,我也要喝。”
“自己想喝,這邊多的是,你多大的麵子要我倒才喝啊!”表兄也笑罵著莫小剛。
“彆人倒的酒不同,就是好喝。”
這時莫大成樂嗬嗬地把大碗擺好,喊王家表兄:“老表,分菜了。”
王家表兄接著笑嗬嗬拿起勺子,開始分剩菜了。
莫三江啃著鴨爪,望著這些人間煙火氣,有吃有喝有朋友親人,人生還想要什麼單車呢。
人生挺滿足的。
這鴨爪真好吃,骨頭都入味了,就是稍稍有點鹹。如果那個鹵汁淡一點,辣一點就更爽了。
話說,現在的鴨爪還是當邊角料處理。
什麼時候開始,它就變成了鴨子身上最值錢的部分呢?
還有鴨頸,鴨頭這些現在不值錢的部分,以後可都是美味佳肴。
莫三江小時候看過曆史書,那個美味篇上,吃鴨照片上C位隻有:鴨爪,鴨頭,鴨舌,鴨頸。
據說曆史上鴨肉是沒有多少人吃的,大部分用來做成火腿腸,午餐肉來賣。
不過現在不同於曆史,大家都主吃肉,其次才吃那些鴨頭鴨爪這類沒有多少肉的部位,算邊角料了。
估計以後市場慢慢轉變,人們都喜歡啃骨頭不吃肉了。
嗯,這個他回去後,得記錄下來,以防日後忘記了,待穩定下來,也許可以養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