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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三人還在商議,到底把肉送哪一家好?可劉玉芝怒氣衝衝,一拍鍋蓋,頓時止聲,兩個兒媳婦噤若寒蟬,靜靜看著她,聲音戛然而止。
“老大家的,把肉送三叔家,他三嬸有孝心,把肉送老院,那是她的事,我的肉,我做主,他們愛說什麼說什麼。”
“彆人大度,可以原諒,老娘不在乎。”
開玩笑,她險些離婚了,還在乎這個?大不了離婚,不再嫁人了,就跟著兒子過日子,她三個兒子,還不信沒有一個孝順的。
何況甭管是老大還是老二,那都很孝順,老大自不用說,工資都交給了他,每個月隻留下幾塊錢給媳婦,當做生活開支,大頭都在母親手裡。
老二蘇宇雖然不會把錢交給她,但每個月給的零花錢,比老大全部工資加起來都多,至於老三蘇瑾,還是個半大孩子,不提也罷。
總之劉玉芝不怕,您要問為什麼不怕?不怕就是不怕。
“唉……,兒媳記得了,一會就給三叔家送去。”
老大家很少見母親發火,頓時不敢多言,雖然兩個兒媳婦剛剛分析的很有道理,但聽不聽那是母親的事,做主的事母親,她不死,這個家就輪不到兩個兒媳婦做主。
想要做主,起碼也要等自己兒子能立門戶後再說,就目前而言,還輪不到她們。
老大家已經育有一子,蘇宇家連影子還沒見到呢,都是沒影的事,婆媳關係,有矛盾在所難免,多數矛盾不在於對錯,而在於兒子的態度。
老娘覺得這是我兒子,從小聽我話,好家夥,結婚後聽你的了?我的話當放屁了?感覺權威受到了侮辱,矛盾就此拉開帷幕。
兒媳婦覺得,夫妻之間本就該同心,有商有量才叫日子,你啥事都聽你媽的,我到底是嫁給你還是嫁給你媽呢?
所以老娘和新娘展開了一場無聲的較量,兒子也很無辜啊,都是娘,聽誰的?
閒言少敘,書歸正題。
因為除了天鵝外,無論是野雞還是野鴨,又或者野兔,那都不少,即便分開多那每一樣都燉了一大鍋。
燉好了就盛出來,然後刷鍋,繼續燉下一鍋,肉就放在另一個盆子裡,雖然秋天不至於壞掉,但分給其他人一些,在當下本就是常有的事。
“我先弄一碗,出去給外麵的小蘿卜頭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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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芝點了點頭,雖然大門毫無動靜,但隻要誰家燉肉,必有村裡的娃圍觀,這是少不了的。”
“她劉玉芝雖然出身富戶,但一家為革命事業添磚加瓦,並不算資產階級,她是能體會到窮苦人的不容易,所以即便她家因為兒子的崛起不缺吃喝了,但也不會因此取笑他人。”
“你讓他們回去拿一個小碗,每人一碗湯,給幾塊肉吧,反正我們也吃不了,就當積德行善了。”
劉玉芝的意思是一碗裡放一半湯,一半肉,這樣回去一家人都能美美吃一頓,當然絕大多數家庭是舍不得吃的,都會留給孩子。
但不管如何,可以多吃一頓,就當給一幫孩子解饞了。
“行。”
李秀琴去三叔家送肉,而黃夙娥則是端著一個盆,裡麵放滿了肉湯和三分之一的肉,來到大門前,對孩子們說了一句,讓他們回去拿碗。
這下孩子們激動了,一窩蜂離開了此地,還奔走相告,這一下全村都知道他家燉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