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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了數,蘇宇帶回來的小黃魚,大黃魚,加一起足足一百條小黃魚,二十條大黃魚。
小黃魚二百克,大黃魚是312克,二十條大黃魚約十二斤重,一百條小黃魚大約二十斤。
加一起就是三十多斤,帶著那麼多黃金,翻牆確實不太方便,也難怪吳友田篤定對方隻有放過他才能順利帶走。
否則提著三十斤黃金跑路,跟負重三十斤沒區彆,不說翻牆,就是跑路都跑不遠。
但那是對普通人而言的,但對於蘇宇來說三十斤,不算事,放過對待也不過是因為壓根沒想殺對方。
蘇宇把木箱裡的黃金全部收入空間,各種糧票同樣如此,至於木箱,蘇宇當場劈了,然後點燃爐子,燒了。
程然,放在空間裡,也沒人可以發現,但蘇宇就是不想要,一看到這個箱子就想起來吳友田,他可不想時刻記起對方。
時間不久,黃夙娥回來了,果然帶回來了各種土特產,還有一些本地的小吃。
“你不會都給拿回來了吧?”
“怎麼可能,這是咱娘給我的,我不過是過去幫忙收拾一下,再說大嫂還要照顧孩子,總不好讓母親一個人收拾吧?”
蘇宇翻了一個白眼,這媳婦多少有些財迷,不過無所謂,不算啥大事。
“你收拾收拾,趕緊做飯吧,我還等著吃飯呢。”
等黃夙娥做好晚飯,已經徹底天黑了,二人吃過晚飯後,上床休息,蘇宇沒有提起什麼黃金,反正他自己知道就行,他媳婦還是糊塗點好。
第二天,整整一天,沒有派出所過來詢問,這說明吳友田沒有提到袁小六,不然以派出所的能力,隻要吳友田提到了袁小六,那麼蘇宇讓大力哥幫忙找房子,安置袁小六的事情就瞞不住。
畢竟雖然這件事極為隱秘,且現在人房子也無法出租,即便出租也屬於個人行為,不會被記錄,但派出所想查,還是能查到的。
畢竟五十人械鬥追殺,蘇宇的人救出了袁小六,這件事派出所不可能不知道,隻是沒有發生人員傷亡,民不舉,官不究罷了,畢竟查身份確實不好查,好不容易查到了,對方不承認,你沒有監控視頻,人家也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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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人證?關鍵是大規模械鬥,誰敢在大街上看熱鬨?怕是看到了也會躲遠點。
所以這種事,要麼當場被捉了,錯過了公安也懶得再找,因為找到了也沒啥用。
但有人租房,打聽到誰住哪裡還是很簡單的,所以公安隻是不管,但不是不知道。
所以隻要吳友田提到袁小六那麼最後一次在本縣露麵,或者說最後一次聽聞,就是那次五十人械鬥,而這又不得不提到了替他租房的蘇宇了。
當然公安打聽到的,肯定是大力哥租的,但蘇宇相信,隻要公安上門,大力哥肯定賣他,告知真相。
所以公安沒有來,那就說明吳友田沒有提起袁小六,看來他是真怕了,擔心自己大仇還未報就提前被人嘎了,這是不打算提起了,或者說暫時放棄了。
不過暫時就足夠了,以後的事情,誰說得準呢?一年前他還是村裡混泥的無知少年呢。
可你看看一年後的自己?對方想報仇,沒有幾年功夫,想也彆想啊,他可是想整垮人家家族,不是某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