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漫長、枯燥的賽季中找尋樂子,讓比賽變得有趣一些,在未來很長時間裡都將困擾著甘國陽。
對他本人而言,這本不是問題,打籃球就是很有趣。
哪怕一年打100多場,哪怕一天一賽,哪怕一場比賽打90分鐘,他都不會覺得厭煩。
但籃球是團隊運動,靠一個人是無法贏球的,再強也不行。
甘國陽可以不懈怠,隊友會懈怠,而且是一定會。
他有時候想,如果自己是個拳擊運動員就好了,可以不用像籃球比賽一樣,去考慮隊友的情況。
他隻用考慮自己和擂台上的對手。
1987年美國拳壇崛起了一位超人氣的巨星,邁克-泰森。
他以淩厲的拳台風格,霸道的重拳,在全美拳擊界刮起一股泰森旋風。
不光開拓者球員感到比賽無趣,那些報道開拓者比賽的記者同樣需要一些新鮮料子。
甘國陽在克利夫蘭29分8個蓋帽16個籃板球的數據已經激不起絲毫浪花。
常規賽這種表現對阿甘來說太平常了,29分的得分太少,8個蓋帽也就勉強夠看。
賽後的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詢問甘國陽,“如果你和泰森打一場拳擊賽,到底誰會贏?”
自從泰森87年大火後,這樣的問題就不絕於耳。
在NBA賽場,甘國陽已經是打遍聯盟無敵手。
總決賽上怒摔羅德曼、托馬斯,讓甘國陽成為了聯盟第一打架高手,無人敢質疑。
但NBA畢竟是籃球聯盟,你在籃球聯盟打架最厲害,頗有點相聲界歌唱的最好的感覺(雖然甘國陽籃球打得也是最好)。
於是一些好事者就開始關心,甘國陽和邁克-泰森倆如果打一場,結果會是怎麼樣呢?
這樣無聊的問題甘國陽原本懶得回答,他知道以後自己不僅要和泰森打,還要和阿裡打,和福爾曼打,和霍利菲爾德打。
再然後和老虎打,和獅子打,和銀背大猩猩打。
甚至有一天說不定要和霸王龍打。
體育明星往往都無法逃脫普通民眾的這種好奇心。
在傳媒時代,人們還隻是口嗨,不會真的讓你嘗試。
30年代美國短跑明星傑西-歐文斯,老了落魄後,因為沒有錢,不得不和馬匹賽跑,來滿足民眾的好奇心,看看最快的人有沒有馬跑的快。
後來威爾特-張伯倫也被人拿來和拳王對比,能不能打得過阿裡。
現在輪到甘國陽被問到這個問題,被問的多了,甘國陽也是煩了,乾脆來了個正麵回應。
他先反問這位記者:“那我問你,你覺得如果泰森和我比賽籃球,他有機會贏我嗎?”
新聞發布廳裡一片哄笑聲,大家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泰森腦袋大脖子粗,一看就是打拳擊的料,哪能打籃球啊。
甘國陽接著道:“很顯然,雖然我略懂一些拳法,而且力量很強,但如果和職業拳擊手比賽,我依舊沒有什麼勝算。當然,如果不局限於拳擊,可以摔跤,或者用肘子,再讓我特訓一段時間,我也許能占一些便宜。”
新聞發布廳裡又是一陣笑聲。
甘國陽很實誠,按照拳擊規則去打,他肯定不是泰森的對手。
如果可以用摔跤,那甘國陽算是個業餘摔跤愛好者。
憑借摔跤對拳擊的優勢,依靠體型和力量,說不定真能和泰森較量一番。
就像當年默罕默德-阿裡和日本摔跤手豬木之間的戰鬥,阿裡竟沒占到便宜,甚至腿被踢壞了。
隨著常規賽的深入,這類話題會越來越多。
因為籃球,人們開始關注阿甘,但緊跟著,他們會更關注阿甘籃球之外的東西。
當然有個前提,甘國陽在籃球場上的表現不能變差。
一旦他開始下滑,打得糟糕,人們的注意力會重新回到籃球上,隻不過是批評他、諷刺他。
如果持續下滑,一直輸球,媒體和球迷就會漸漸將他遺忘。
起碼在1987年,人們看不到將阿甘遺忘的可能。
在離開克利夫蘭後,開拓者馬上前往印第安納波利斯,迎接一場和步行者的背靠背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