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8章紀律處分條例
所有人都驚呆了,沒想到李啟明這麼有種,敢跟市委常委頂嘴。
李大誌先是一愣,但旋即明白過來兒子是對的,梁江濤這個不速之客肯定是有備而來,接下來無論他扣哪個大帽子,都不是自己能承受得起的,為今之際隻有先下手為強,自領其“罪”,此時此刻隻有如此才能求生!
是為斷臂求生!
“梁部長,我為今天的奢華婚禮檢討,確實是不應該,請您批評!”李大誌道。
“隻是檢討?”梁江濤挑起了眉毛。
“梁部長,剛才犬子已經檢討了,大操大辦的風氣確實不好,是陳規陋習,是奢靡享樂,危害深遠,作為黨員領導乾部不應該隨大流,我再次檢討!但這些禮金,真的是有來有往的,我們今天收的多,明天還得的更多,嗬嗬……華夏是人情社會,沒得辦法,嗬嗬……當然,這些我會全都退回去。”李大誌繼續避重就輕,企圖逃避懲處。
“巧言令色!”梁江濤怒了。
想不到李家父子如此無恥,已經被抓了現行,還死不悔改,企圖通過這些小心思逃脫黨紀國法的製裁,那可真是異想天開!
妄圖他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何其僥幸?!
李家父子聞言一震,但很快鎮定下來。
他們自覺這套說辭天衣無縫。
何況,法不責眾,現在大家都是這麼搞的。
單獨搞他們一家,有些說不過去吧。
梁江濤冷笑一聲,道:“既然你如此狡辯,那我就跟你們說明白!根據2003年新修訂的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四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從事公務的人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八十一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侵犯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還有,生活奢靡、鋪張浪費、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梁江濤記憶力驚人,竟然把《紀律處分條例》有關條款規定一字不落地講了出來。
每講一句,李大誌的臉色就蒼白一分。
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說實話,他真是不知道。
這麼多年就沒學過。學習也是裝裝樣子,入耳不入腦,入腦不入心。
何況,現在紀委基本上就是個擺設,你好我好大家好,什麼時候處理過人啊?
此時聽到這些規定,才覺得觸目驚心。
以前一直以為的無傷大雅的事情,竟然都是黨內法規明令禁止的。
在場的眾人也是差不多的感覺。
他們都是領導乾部,但對有關黨規不甚了解。
這下看一下梁江濤的眼神更加複雜了,懼怕之餘,還有難以掩蓋的崇敬,不愧是市委組織部部長,理論水平如此之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