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休養的這段時間裡,教官一直在思考一件事。
小家夥該換武器了。
片手劍不適合戈登,這點教官早就知道,為什麼他堅持讓戈登以片手劍作為訓練用武器?
隻是因為在新手獵人尚未完成訓練,成長起來之前,片手劍是最方便保命的武器!——那個輕便的小圓盾真是太好用了。
事實上,擁有成熟體係的獵人武器,就有不隻十種。
輕重弩炮,獵弓暫且不談,一方麵是因為自己完全不會用,無法教導,另一方麵也是戈登早就表示過,他對於遠程武器不感興趣,近身戰才是男人的浪漫。
而近戰武器。
片手劍,雙刀,太刀偏向於敏捷,要求獵人快速而精準地對怪物發動攻勢。
長槍銃槍穩紮穩打,偏向防禦,往往需要隊友配合。
大劍巨錘勢大力沉,一擊定勝負。
狩獵笛,還是算了......那孩子五音不全,完全沒有音樂天賦。
至於近兩年才被開發出來的操蟲棍,斬擊斧,以及尚在試驗過程中,技術還未完全成熟的盾斧,顯然都更不適合新手。
戈登最大的優勢是什麼?毫無疑問,是力量。
這一點,教官從不懷疑。
誰家小孩子十幾歲就用磨盤鍛煉身體?他反正就見過戈登這一個,天生神力放在他身上可不是什麼修辭手法,而是事實。
抄起百公斤的巨大獠牙將大野豬王生生砸死,這是普通少年能做到的?
再加上戈登那超過一百八十公分,還在進一步發育的魁梧體格,理論上最適合他的武器,應該就是在大劍,巨錘,長槍,銃槍這四者中選一了。
因為,它們都是需要“力量”才能發揮出威力的重型武器。
最終選擇哪個,還得看戈登自己的想法。
當教官找到戈登時,後者正在做恢複性訓練。
對於戈登的努力,教官一直十分滿意,空有天賦的懶惰家夥是沒有前途的,隻有勤奮才能讓一個人走向巔峰。
“戈登,首先再次恭喜,成功通過考核任務的你,已經是一名真正的獵人。”
聽到這,戈登滿臉興奮地準備開口,卻被教官先一步揮手製止。
“你自己應該也注意到了吧,片手劍並不適合你,它無法完美發揮出你的體格與力量優勢。”
戈登聞言,有些愣愣地點頭。
他很愛惜自己的獵人小刀,即便是對陣大野豬王時崩碎的碎片,他也都小心地收集了起來,留作紀念。
可戰鬥過程中他也確實感受到了,那種使不上力的彆扭感。
“以我的經驗看,長槍,銃槍,大劍,巨錘這四種重型武器,最為加適合你,也更能發揮你的力量優勢。
當然,這隻是我個人的判斷。
合適武器的選擇,將直接影響到你的整個獵人生涯,最終決定隻能由你自己來做。”
教官的臉色很嚴肅,這讓戈登也不由認真起來。
“歐尼斯特教官,我也考慮過這個問題,可我並沒有接觸過片手劍以外的武器,也無從判斷啊?”
教官聞言,抱著胸點了點頭,“跟我來,我們去訓練場。”
所謂訓練場不過是一塊立著幾根粗木樁的空地,位於距離村子不遠的後山。
作為科科特村中唯一的見習獵人,哦,是前見習獵人,擁有這麼一片場地可供訓練,已經足夠奢侈了。
訓練場的武器架上,放置著各種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