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身之上鬥氣光芒隱去,卻並未消失,而是完全斂入了劍刃。
感受著那股在對手“幫助”下徹底凝結的恐怖力量,戈登咆哮著揮舞下碑文大劍,正正劈砍在對手的臉上,斬開一道巨大的刀傷。
流布於傳說,被無數畏懼之人稱之為“鏖魔”的紅黑巨獸,痛吼踉蹌著向後退開數步。
當它意識到自己居然被眼前渺小的對手擊退了時,頓時仰天發出一陣驚天狂吼。
“吼嗷嗷嗷——!”
麵對狂怒的巨獸,戈登也放聲大笑起來,鼻間嘴角有鮮血淌下也毫不在意。
他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從大野豬王開始,一步一步向著更高危險級的怪物挑戰,反複磨練著這一招的技藝。
終於,將這被他稱作“一氣嗬成”的招式練成。
但這不夠。
當時的一氣嗬成,已經勉強能夠正麵防下轟龍的龍車衝撞,並發起強力的瞬間反擊。
任何人都為之讚歎,龍曆院更是將其收納記錄為大劍狩技之一。
但他清楚,如果想要以此為底牌,麵對將來那些神明般的對手,還遠遠不夠。
他需要更強大的“陪練”。
他問了很多人,最終在龍曆院那位神秘老板娘“你這是去送死!”的喝罵聲中,選中了這頭名為“鏖魔”的二名角龍。
並在初次戰鬥中,經曆了慘敗。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單論地麵戰,這頭鏖魔角龍的實力足以擊敗大多數古龍。
就連那位曾經是九星獵人的老板娘,也是在與鏖魔的戰鬥中重傷,失去了一位同伴,並因此退役的。
那一次,要不是哈雅塔安希爾他們拚命救援,他墳頭的草都該有半米高了。
他們本以為戈登會就此放棄,或者換一個對手。
然而,在傷勢痊愈後,戈登第一時間再次趕赴了鏖魔出沒的沙漠。
這就是,這才是,他要追尋的對手!
小半年來,十數次對戰,數次重傷瀕死。
直到今天,他終於用一氣嗬成,在正麵逼退了鏖魔的龍車!
“哈!這才是真正的一氣嗬成!”
狂怒不已的鏖魔刨動著地麵,正待發起追擊,可就在這時,一枚閃光彈自下方扔來,落在它眼前。
爆發的強光將它眩暈。
從地下躥出的豬扒飛踹著給戈登一腳,它氣鼓鼓道:“這下你滿意了喵!?”
“哈哈,滿意了,溜了溜了!”說著,戈登便吹響呼哨。
徘徊在附近的烈風狂奔而來。
“還以為你想繼續獨自狩獵它喵。”豬扒斜眼看著他。
“呃,那難度好像有點高了”戈登乾笑著翻身跳上烈風的脊背。
“走了烈風,咱們回營地,跑快點,不然後麵那家夥可要追上來了!”
“嗚汪!”
與此同時,數百米外的沙丘上,身披鬥篷的龍人族獵人,放下了手中的望遠鏡。
“能在這個年齡晉升八星,並與鏖魔戰鬥到這種程度的年輕獵人,簡直聞所未聞,還有一支同樣年輕且異常優秀的團隊。
‘勇者戈登’麼,看來是該接觸一下了。”
ps.
這段劇情擴寫開來,三五萬字肯定是能水的,但是新大陸的引子已經拋出了,就不在修行方麵拖太多了
以及,本來是考慮弄套鏖魔套裝的,但是反複考慮下來,鏖魔套裝隻適用角龍或是鏖魔大劍,適用性太差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