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晉有沒有縣丞,不好說。
南朝宋《宋誌》“(晉)後則無複丞,唯建康有獄丞。”
2、尉
官品參照上條。
大縣置二人,次縣、小縣各一人。
洛陽置六部尉。
江左之後,建康亦有六部尉,至遲晉成帝鹹和六年(332)時已有七部尉,自此未變。
七部尉江尉在三生渚,西尉在延興寺後巷,東尉在吳大帝陵口,南尉在草市北,北尉在朝溝村,左尉在清流溪孤首橋,右尉在沙市。
3、方略吏
縣置方略吏四人,無品,吏職,但“不與縣吏主簿功曹等同列,而與縣尉另成一節。”
縣丞(官)、縣尉(官)、方略吏(吏)皆為一縣之“上佐”,縣令無權自辟。
四、縣屬吏
1、綱紀類
功曹、廷掾(隻有西晉有,東晉沒有)。
2、門下類
主簿、錄事史、主記室史、門下史、門下書佐、門下乾、門下遊徼、門亭長、門下議生、門下循行等等,不一一寫出了。
3、諸曹
戶曹、法曹、金曹、倉曹(東晉時可能已改名倉督監)、賊曹、兵曹、獄曹、獄小史、獄門亭長、都亭長、驛吏、勸農、校官掾等等,不一一列出。
以上所有“屬吏”,全由縣令自辟,朝廷不管。
這些屬吏全是一種徭役,沒有工資。
《晉誌》、《宋書·謝方明傳》、《徐裕傳》、《梁書·安成王秀傳》等都提到了這些吏員是沒有工資的,以至於刺史、太守看不下去,上奏朝廷為他們討錢,不成功,梁安成王“簡府州貧老單丁吏,一日遣散五百餘人”,“百姓甚悅”。
當縣吏成了一種苦差事,變成了“力役”,大概是因為有油水的都被豪強占了,剩下的要自己貼錢上班。
五、特殊職位
1、關穀塞道諸尉,第九品。
這個隻有在該縣有關隘的時候才會設立,歸縣令管,有兵。
這又是西晉縣令權力大的佐證之一。至少在唐代,開元六上關、十三中關之類的關隘,縣令無權管,也指揮不了駐紮於此的兵,明清就更不用說了。
2、縣參軍
縣令加將軍號時置。
完。
有空再寫郡、州級彆的官吏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