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最新網址:/b沒錯,原身是位資本家大小姐。
逃到鄉下當知青,避開紛爭和危險,但並不代表就真的安全。
原身也很聰明,知道自己一個嬌小姐,肩不能挑,手不能扛,而且長的嬌嬌美美,白白嫩嫩。
來到鄉下當知青,情況也不會比在城裡好到哪去。
張明耀的出現,就是她給自己找的一條相對安穩的路。
張明耀是張家最受寵的小兒子,也是這村裡出了名的村霸。
當然,不是那種無惡不作,偷雞摸狗的村霸。
而是腦子靈活,嘴甜會做事,行事作風大膽滑頭,讓人不敢招惹的存在。
在村子裡年輕一輩裡,特彆有威望。
小年輕們人人都喊他一聲大哥。
張明耀對原身一見鐘情,非卿不娶。
原身見他不像彆的鄉下人黑漆嘛唔,臟兮兮的。
模樣還不錯,也很愛乾淨,說話做事也讓人舒服,就暗自觀察起來。
了解了張明耀的家庭和脾氣性格,原身就開始為自己在鄉下的日子做打算了。
考察了張明耀一段時間。
原主確定自己能完全拿捏住對方,對方的為人處世,做事風格,也是她能接受的。
就直接攤牌跟張明耀聊了聊。
“想要我嫁給你,可以,隻要你答應我三個條件。”
“第一,二十歲以前我不打算要孩子,你得用計生用品,而且以後生孩子,我也隻管生,不管養,你自己要孩子,就自己照顧。”
“第二,婚後一切都聽我的,不管誰欺負我,就是你的家人,你也得站在我這邊,無條件的護著我。”
“第三,婚後我不做任何家務,不上工,什麼也不做,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你既然要娶我回去,就得把我好好養著。”
至於財政大權什麼的,原身倒是不在意。
她父母給她留了一些東西,不多,但足夠讓她過幾十年富裕日子了。
本來考慮張明耀,就是因為確定嫁給這人,她不用擔心男方一大家子人欺負她。
因為張明耀在家就是個混不吝的,根本沒人敢招惹他。
隻要她拿捏住張明耀,那就萬事無憂。
至少在這個村子裡,平平靜靜,不受苦不受累的活下去,是沒問題的。
至於以後的事,那就以後再說了。
畢竟現在這混亂的環境,誰知道以後會怎麼樣。
原身就隻想過好當下。
好在原身的眼光確實毒辣,對付男人也很有一套,溫溫柔柔的將張明耀吃的死死的。
張明耀也確實一顆心撲在了原身身上,在原身身上長出了戀愛腦。
認真考慮了一下,覺得自己都能做到,就答應了原身。
所以原身下鄉兩個月不到,就結婚了。
婚後,張明耀也確實做到了他婚前承諾的一切。
簡直將原身當成眼珠子護著,家裡誰都彆想欺負原身。
甚至還要反過來,幫著給原身洗衣服做飯等。
張明耀也經常弄些好吃的回家。
原身想要什麼,他就弄什麼,將原身養的特彆好。
原身從未下過田,做過工,甚至連家務都沒動過一次手。
考察了兩年,原身覺得這樣的生活,確實可以放心要孩子了。
就給張明耀生了一個兒子。
生完孩子後,原身更是沒有操勞過半分。
張明耀從老婆奴化身孩子奴,照顧完大的,照顧小的。
那十年,原身成了整個村最幸福,最被人羨慕嫉妒的存在。
77年恢複高考,原身去參加了。
張明耀本來就悄悄做生意,現在開放了,自然就下海成了大老板。
不過後半輩子依舊是個老婆奴,一直做原身背後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