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div李茵,王文強,路二偉。陳星之前以為他們是同學關係,但大家自我介紹以後才知道他們關係遠比同學親密,是三個從小玩到大的好朋友,青梅竹馬,兩小……不對不對,是三小無猜。
路二偉的性格比較直爽,也外向,一副體育特長生的樣子。他把上衣脫下來擰乾了水,這才重新穿在身上。
男生可以這樣做,李茵就不行了,她穿著陳星的風衣坐在船裡,就像穿著一件長裙,有種小孩子穿著大人衣服的感覺。
她看著站在船篷邊緣對著外麵拍照的陳星,對身邊的王文強小聲說道“他好帥啊,你覺得呢。”
“應該是吧。”王文強長相還行,文質彬彬的,但不怎愛說話,之前他們互相介紹聊天的時候,他就很沉默。
但李茵她們都知道王文強就這種性格,和熟悉的人聊得來,一遇到陌生人就變成悶葫蘆了,所以即便長相不差,但很遺憾,依舊是母胎20年。
陳星在拍雨中的廊棚。這時候太陽已經落山了,周圍好像也沒有太耀眼的霓虹,就靠著燈籠來照明,此外還有店鋪裡麵的一些燈光,遊客在廊橋裡麵躲雨,坐在長椅上看著來往的烏篷船。
陳星也看著他們。這種畫麵實在是很有趣。陳星回來坐著,把背包裡的布拿出來擦相機,剛才為了找角度拍廊橋上的人,陳星不得不冒雨走到篷子外麵,自己淋點雨沒什麼事情,但相機淋雨可把他心疼壞了。
李茵看著陳星認真的表情,很好奇的問道“攝影師是怎麼賺錢的?”她今年才19歲,從來沒有接觸過攝影師這個行業。
陳星快速刪減抓拍多餘的照片,說道“你先猜猜。”
“這個……是不是給結婚的人拍照?我覺得你們這樣的人好帥。”
“……你再猜猜。”李茵托腮想了想,搖頭道“想不到了。”
“給明星們拍照也能賺錢,拍寫真,或者拍一些風景照賣錢。”陳星抬頭微笑著說,
“稍微好一點的攝影師都是這樣的,你說的那種當然也是,但一般拍個幾年都會找其他的出路的。”拍婚紗照拍不了一輩子。
想進一步的,就去拍點其他的東西,拍出自己的風格後差不多就能經濟自由了。
想賺錢的,那就脫離老板自己開一家影樓,用職業生涯交到的人脈賺錢。
具體的陳星也不知道了。他的起點太高,剛接觸攝影就有了幾乎最頂級的技術,然後又在巴黎莫名其妙的出名了,導致他對攝影這個行業的基層認識嚴重不足。
畢竟沒體驗過。
“給明星拍照?”李茵驚呼道。
“怎麼?”
“我還以為他們都助理拍的呢,感覺就是對著人拍,很簡單。”咦?這個小白白得有些離譜啊。
陳星也不刪照片了,好為人師的幫她科普了一下拍照和拍照也是不一樣的,說道“這其中差距可太大了,首先是光線,平常我們用手機拍照的時候是不用考慮光線的,但如果想要拍好,就必須學會怎麼分辨順光,逆光,這都是最基礎的,進階還有主光,輔光,硬光軟光什麼的……所以說攝影就是光與影的藝術,小妹妹,好好看好好學。”李茵聽得向往極了,她之前天天宅在家裡玩遊戲,不是玩英雄聯盟就是玩吃雞,根本沒想到一個簡簡單單的拍照會有這麼多變化,怪不得都說攝影師賺錢呢。
該他們賺。不過一聽到陳星叫她小妹妹,李茵就不樂意了,說道“什麼啊,你不就比我大一歲嘛。”聲音近乎在撒嬌。
路二偉打了個寒顫,說道“聽你這麼說話我忽然好冷,快感冒了。”
“滾!剛才吃那麼多東西白吃了是吧?”她急切的說道,掩蓋自己的羞澀。
王文強沒說話,但牙都要咬碎了,這麼多年,她還沒聽到過李茵這麼對自己說過話。
其實從小玩到大的朋友很難走到一起,因為十幾年來大家都習慣了把對方當兄弟,當姐妹,當最好的朋友,這種堅固的友情是阻止他們走到一起的最大阻礙。
談戀愛是需要新鮮感的,這種新鮮感陌生人能給,朋友能給嗎?所以有一句話叫做青梅竹馬不敵天降,這句話就是現實生活最無奈的寫照。
路二偉和李茵吵了起來,兩個直男直女經常都這樣,王文強習慣性的居中協調,勸架,這幅畫麵讓陳星有很大感觸,偷偷打開了相機,對準他們卡的拍了一張。
其實最好是連拍,這樣才能抓取到他們打鬨時候的真實反應。但現在天色黑了,又是在船上,陳星怕連拍拍出來的照片都不能用,就隻能退而求其次了。
“恩?”
“啊?”
“你在拍我們嗎?”
“對啊,我覺得你們三個人在取景框裡麵好和諧,這張照片拍的不錯,來看看吧,”幾人都湊了過來,看看陳星這個攝影師拍出來的照片是什麼樣子的。
“好……怎麼說呢!拍得真好!”李茵說道。畫麵裡她在和二偉吵架。
這種吵架經常都有,因為路二偉有時候頭腦會發卡,不管彆人說了什麼他都要莫名其妙的杠上一句,這種時候李茵習慣性的就會去教育他。
而王文強拉著自己,生怕自己上去踢二偉一腳。但怎麼會呢,就是簡單的吵架而已。
三個人看似不和,但畫麵給人的感覺卻像是一個整體,隨便找個人來看都不會覺得他們在吵架,本能的就會感覺到畫麵裡的這三個人是那種認識了很多年的朋友。
陳星剛才隻是心血來潮的拍了一下,卻拍出了一張極其優秀的作品。看到相機的電量要沒了,陳星說道“快沒電了,一會兒我把照片發給你們。不過我還有一個不好意思的請求……我能不能用這張照片呢?”
“什麼意思?”路二偉問道。
“我最近要開攝影展,我想把這張照片用來展出,可以嗎?我不會賣掉的。”人像攝影中版權到底歸攝影師還是被拍攝者,這是一個問題。
從法律上來說版權屬於攝影師。但肖像權是人家的啊,所以陳星想拿來商用還是得征求他們的同意,並且這一類人像作品陳星都不會賣掉,隻用來參展,參賽,或者放到網站裡麵,讓想學自己風格的粉絲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