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七章 一代梟雄_大明測字天師蕭風_免费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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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七章 一代梟雄(1 / 1)

成格爾帶領的騎兵在中路衝得最快,他們漸漸逼近了蕭風。蕭風顯然沒料到這麼快就被追上了,他慌亂的從馬背上摘下火槍,回過頭來衝著追兵開槍。蕭風的槍法很好,雖然距離很遠,他未必能準確命中敵人,但他至少能打中敵人的馬!領頭的三匹馬中有兩匹中槍了,馬匹在高速衝擊下直接滾倒在地,將來不及飛身下馬的騎兵也壓成了滿級傷殘。成格爾憑借自己嫻熟的騎術,控製著馬跑了一個大和一個小,成功躲開了子彈。但不管是大還是小,都會影響男人騎馬的速度,蕭風趁機又拉開了距離。過了一會兒成格爾帶著的騎兵才漸漸追上來。蕭風再次回頭開槍,連開數槍後,又打倒了幾個追兵,再次拉開了一點距離。反複數次後,蕭風沒有再開槍了,悶頭向前跑。成格爾一眼看見前麵的草地上有一個白色的東西。他騎術高超,馬背上單腳離開馬鐙,彎腰一個水中撈月,將那東西抄起來。是包袱皮,上麵還有火藥的味道,成格爾大喜:“蕭風沒彈藥了,跟我衝啊,殺了蕭風,共享富貴!”成格爾一馬當先,帶著中路騎兵猛追,距離蕭風越來越近,成格爾嘗試著彎弓搭箭,射了蕭風一箭,差一點距離,落在了馬後麵。蕭風也聽見了箭矢破風之聲,情急之下,他舉起火槍向後一瞄,成格爾嚇了一跳,趕緊又召喚出大來。然而這次蕭風並沒有開槍,隻是嚇唬他而已,逼他減速後,附在馬背上繼續跑。成格爾大怒,顯然蕭風隻剩下一支空槍了,既然是空槍樣子貨,我還要這大小有何用耽誤事兒!成格爾再度逼近,彎弓搭箭,一箭射出,蕭風頭也不回,用火槍一撥,將弓箭撥掉。成格爾大吼:“加速追,一起放箭!”自己也再次彎弓搭箭。蕭風急了,回頭衝著成格爾舉槍,成格爾不為所動,拉弓如滿月,箭去如流星,帥!砰!蕭風的槍響了,同時成格爾的箭也飛到了蕭風麵前,被蕭風一把抄住。蕭風隨手將火槍往地上一扔,哈哈大笑,抄起鞭子猛打馬屁股兩下,白馬長嘶一聲,再次加速。追兵被這一聲槍響嚇了一跳,再看成格爾在馬背上搖搖晃晃,隨即摔下馬來。騎兵們都愣住了,一起停住了馬。拖在後麵的俺答汗趕了上來,看著倒在地上死去的成格爾,和扔在草地上的火槍,臉色鐵青。“怎麼回事成格爾騎術精湛,為人機警,怎麼會中槍的”離成格爾最近的幾個騎兵說了剛才的經過,包括成格爾發現的包袱皮等等。俺答汗又驚又怒又喜,驚的是蕭風如此狡猾,怒的是自己心腹大將慘死,喜的是蕭風這一手原本一定是給自己預備的,卻因為自己的謹慎,讓成格爾擋了災。俺答汗大吼一聲:“給我追!他已經跑了兩百裡了,即使之前白馬的減速是裝的,現在他的馬也一定跑不快了!”不再裝了的蕭風開始全速逃命,後麵的蒙古騎兵也繼續全速追擊。俺答汗依舊跟在隊伍後麵。因為他知道,蕭風雖然沒了火槍,但他的功夫不可小視。自己如果一馬當先,萬一蕭風情急拚命,直衝自己,沒準就能在被射成刺蝟之前先傷了自己。彆說現在自己已經穩操勝券,根本沒必要冒險,就是戰場衝殺,自己也會儘量避開對方最勇猛的戰士。大汗當然應該是最勇敢的,但大汗也是最尊貴的。最危險的地方當然是要勇士們去衝鋒的。否則當了大汗之前要拚命,當上了大汗之後還他媽要拚命,那大汗不是他媽白當了嗎草越來越高了,比起草原深處的矮草來,這裡的草明顯長得更好。這說明已經快到了大明的地界了。因為大明祈雨成功,長城之外也下了雨,但超出的範圍不算大,真正的草原深處都沒有雨,所以才會有饑荒。這裡的草足夠高,能達到歌謠裡“風吹草低現牛羊”的狀態。俺答汗忽然很感慨。如果整個草原的草都像大明邊境的這樣,草原也就不缺食物了,那麼自己也就不用這麼快和蕭風翻臉了。蕭風雖然混蛋,但他還是個很有趣的人,至少比起蕭芹來好得多。如果不是他想分裂草原,想收服河套,想阻擋自己稱霸的路,本來是可以成為朋友的。高高的牧草,讓馬匹的奔跑受到了阻礙,但這對俺答汗卻更有利。因為蒙古馬出生就在草原上奔馳,受牧草的影響更小。而蕭風的白馬雖然神俊,卻是跑慣了官道的,在如此長草中顯然受到的影響更大。所以很快的,俺答汗在望遠鏡裡再次看到了蕭風的白馬,跑得仍然算快,但已經和開始時不可同日而語了。俺答汗鬆了口氣,這裡雖然離大明的地盤越來越近了,但蕭風再也沒機會踏上大明的土地了,他注定要死在這片草原上。又跑了三十多裡後,白馬越來越慢了,雙方的距離也越來越近。蕭風也不再直立著坐在馬背上,而是緊緊貼著馬背。俺答汗放下望遠鏡,暗暗點頭。蕭風這種姿勢,是讓馬最省力的方式,隻有常年騎馬的老司機,才知道這個道理。人坐直的時候,人舒服,馬不舒服。人趴在馬背上,人不舒服,馬舒服。遠路無輕擔,這樣超級長途的高速奔跑,任何一點讓馬不舒服的做法,都會浪費馬的體力,讓馬速度變慢。蕭風把空槍扔掉,也是因為這一點,任何一點重量的減少,對疲憊到極限的馬來說,都至關重要。蕭風啊,你生在中原,長在中原,又是個書生,卻能這麼快就掌握騎兵的訣竅,你果然是個天才。難怪嚴世藩會敗在你手上,難怪蕭芹會敗在你手上。假以時日,也許我也會敗在你手上。可惜,你太心急了,太想儘快為大明除掉威脅了,所以你犯了個致命的錯誤——在草原上挑戰一個草原霸主,還是用騎馬賽跑的方式。你這相當於和關公比大刀,和劉備比哭鼻子,和呂布比乾爹,和曹操比……還沒想出來和曹操比什麼,前麵的白馬,和馬上趴著的白袍已經肉眼可見了,俺答汗有意放慢了自己的速度,喝令前麵追擊的騎兵。“追上去,放箭!”見到前麵的白馬越跑越慢了,左右兩側的追兵也開始向中間靠攏,三股追兵像三條貪吃蛇一樣,衝向前方的蕭風。距離越來越近了,箭如飛蝗,向白馬射去,白馬屁股上中了一箭,痛嘶著向前竄去,但它實在太累了,速度已經到了極限。很快更多的箭射中了它,和它背上趴著的白袍。白馬身上流出鮮血,腳步歪斜著向前奔跑著。落在隊伍最後麵的俺答汗狐疑的舉起望遠鏡,為什麼蕭風依舊趴在馬背上,不出手替白馬擋箭呢有一支箭已經射在那白袍之上了啊……俺答汗心頭猛然一驚,勒住馬,然後他看見高高的草叢中站起來一個人。他一身青衣,白袍已經不見了。手裡提著一支槍,舉起來對準了自己。因為望遠鏡的關係,蕭風手裡的槍看起來幾乎頂在了自己的腦門上,俺答汗驚叫一聲,扔下望遠鏡。沒有近到那麼誇張,但確實很近,兩人之間,最多隻有二十步的距離,如果自己剛才不勒住馬,現在那把槍應該就頂在自己的腦門上了。前麵的追兵還在追著白馬射箭,巨額的懸賞讓他們激動得全身發抖,兩眼通紅,一時還沒發現後麵發生的事兒。時間就像停住了一樣,俺答汗呆呆的看著蕭風身上的馬蹄印和泥土,忽然問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話。“踩到了”蕭風笑了笑:“雖然我儘量藏得靠邊一點,但你的追兵隊形一直在變,被一個急於搶功的家夥從旁邊超車時縱馬踩了一腳。幸虧草場,他沒注意到,否則低頭看一眼,沒準就發現我了。不過那麼一大筆賞金在前麵,他隻會以為馬是踩到了土包而已。”俺答汗手中緊緊地握著韁繩,腳尖輕輕地蹭了蹭馬匹。跟隨他多年的戰馬,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開始極其隱蔽地向後倒退。蕭風歎了口氣,端著槍瞄準,在齊腰深的牧草中大踏步的向前走去。此時前麵三條貪吃蛇已經被血流滿身的白馬帶出去很遠了。“你就彆想了,這點距離,我閉著眼睛也能打中你,至少也能打中你的馬。從我看到你跟在最後麵,我就在一直等待草夠長的地方了。”俺答汗不敢再動了:“這把槍,你是一開始就藏在馬肚子下麵的吧你另外拿一把是故意給我看的,免得我起疑心。”蕭風點點頭:“我被一百個騎兵追殺,連把火槍都不拿,想來你也不信。還不如大大方方的拿一把,再扔掉,你會更容易相信我沒槍了。”俺答汗苦笑道:“你不惜用白馬做誘餌,可你想沒想過,你殺了我,你也跑不了。你連馬都沒有了,那些追兵會把你射成刺蝟的,你的功夫再高也沒用。還不如咱倆做個交易。你不殺我,我也不殺你,但你得認輸,以後不要再管草原上的事兒,如何”蕭風深深的歎了口氣:“大汗啊,時至今日,咱兩人誰也沒法相信對方了。我打賭,等你的追兵回來時,你第一件事就是殺了我。隻有你死了,我還有活的機會。”俺答汗看著蕭風微微眯起的眼睛,知道他馬上就要開槍了,當下大吼一聲,用靴子狠狠一點馬肋骨。久經沙場,生死相托的戰馬一聲不吭,用最快的速度斜刺裡衝出,瞬間跑出了一個極其詭異的路線!這動作如此之快,跑動的路線如此詭異,轉眼間就竄出去了十步的距離。隻要蕭風第一槍打不中,再想裝填第二槍,必然已經遠遠逃開,再也沒機會了。蕭風的槍管隨著俺答汗戰馬的跑動,緩緩的移動,然後,扣動了扳機。“砰”!戰馬一個趔趄,翻滾著摔倒在地。俺答汗的動作極其敏捷,他兩腳早已脫開馬鐙,趁著戰馬歪而不倒的一瞬間,拚命躍起,滾翻在地。槍聲驚動了遠處追擊的騎兵,他們中比較警醒的,回頭向後看去。離得很遠,看不清楚,但還是有一半忠心的騎兵放棄了前麵渾身浴血的賞金,調頭開始往回跑。俺答汗在落地的時候摔傷了一條腿,但他並沒有被火槍打中。因為這匹戰馬太聰明了,跑的路線太好,蕭風沒有冒險打他,而是打中了馬。俺答汗翻身躍起,舉起長刀時,蕭風已經站在了他的麵前,左手將火槍扔在地上,右手拎著繡春刀,臉上帶著悵然。“大汗,如果你的功夫夠好,能堅持到你的騎兵趕回來,你就贏了。”俺答汗咬咬牙,高舉長刀,發出一聲撕心裂肺的怒吼聲,撲向了蕭風,蕭風一彎腰,迅捷無倫的向俺答汗撲去。當一部分騎兵先趕回來時,隻看到了草叢中的血泊,和倒在血泊中的俺答汗的屍體,蕭風不知所蹤。放眼望去,齊腰深的牧草在微風中搖搖晃晃,時高時低,一片青綠,直到天際,完全看不見哪裡藏著人。這些騎兵們怒發如狂,騎著戰馬四下猛衝,揮舞鋼刀砍伐牧草。一片片牧草被割斷,但在這大片的草原中,想找一個藏在草裡的人,實在如同大海撈針。當剩下的騎兵終於射倒了白馬,發現白馬的背上隻有一個綁在刀鞘上的白袍子時,頓時知道上當,也調頭向回跑。因為路上被蕭風打死了幾個,這不到一百個騎兵,在短暫的狂怒和悲痛後,陷入了深深的沉默。“我們,該怎麼辦在這裡繼續搜尋蕭風嗎還是……帶著大汗的屍體回去”“就算我們能找到蕭風,他的功夫這麼高,我們能殺得了他嗎這麼短的時間,大汗就被殺了,大汗可是有名的勇士啊!”“就算我們殺了蕭風,大汗已經死了,也不會有人賞賜我們了。那些部族首領,會不會翻臉,和明軍一夥,反而殺了我們”“我們如果帶著大汗的屍體回去,那些部族首領們會怎麼樣忠於大汗的部族首領是有的,可大汗死了,他們會不會變心”“我覺得不是這個問題。而是這場賭局,究竟是誰贏了。大家發過誓的,誰贏了就聽誰的!”“可是蕭風沒有回到大同啊,他的馬死了,大汗的馬也死了,他肯定就藏在附近,跑不遠的。所以咱們沒輸!隻要殺了蕭風,咱們還是贏了!賭局可沒說需要大汗親手殺死蕭風啊!”“可是贏了又如何呢賭局贏了的結果是大明不再管草原上的事兒了。大汗已經死了,新的大汗肯定會從其他強大的部落產生!之前咱們怎麼攻打其他部落,他們就會怎麼攻打我們!”“而且今年食物這麼少,大明真的不再管草原的事兒了,新的大汗能帶著我們打贏大明,搶到食物嗎”眾人議論紛紛,莫衷一是,忽然遠處傳來一聲讓人毛骨悚然的長嘯聲。幾個騎兵立刻跳了起來。“狼群,是狼群啊。這片草場是狼群出沒之地。否則這麼好的草場,怎麼會沒人來放牧呢。”“沒錯,這片草場就是野狼圈,野狼最鼎盛的時候,好幾個部族的牛羊群都被血洗過,咱們還派騎兵來打過狼呢。”“我記得,我阿爸就是死在那次打狼的戰鬥中,那些狼,太多了,太凶殘了。那次打完之後,狼群變小了,活動的範圍也變小了,但這片草場輕易仍然沒人敢來。”“天快黑了,在太陽落山之後,即使是騎兵隊也不敢和野狼群硬碰硬啊,狼都是夜眼……”騎兵們沉默了,其中一個威信最高的忽然大聲道。“不管怎麼說,蕭風是殺死大汗的仇人,咱們若是能碰上他,一定要殺了他為大汗報仇!不過咱們現在的當務之急是把大汗屍體帶回部族,儘快讓大汗的兒子繼承汗位。若是其他部族能繼續擁戴最好,若是不能擁戴,咱們至少也有個大汗,不會被瓜分了!”其他騎兵鬆了口氣,紛紛響應。“對,咱們這就回去,這片草原有狼群出沒,蕭風又沒了馬,咱們找不到他,狼能找到他!”“對,要不是狼群鬨得那麼凶,狼群吃了蕭風,他就沒能回到大同,那樣的話,雖然大汗死了,賭局還是咱們贏了!”於是一群人背著俺答汗的屍體,喊著“一定殺了蕭風”的口號,心事重重的騎馬離開了。等他們走了很遠,幾十步之外的草叢裡,蕭風站了起來,苦笑著看著一望無際的草原。“我不會真的需要從這裡一路走回大同吧。還有幾百裡呢,要是真荒無人煙,不餓死也得渴死。這幫家夥說這片草場上有野狼群不會那麼背,讓我碰上吧……”蕭風拎著刀和槍,向前走了一段路,看見了躺在地上的白馬,此時全身是血,被箭射成了刺蝟,已經斷了氣。蕭風坐下來,摸了摸白馬的頭,輕輕將白馬瞪得大大的眼睛撫合上。“你是一匹好馬,我也希望能帶著你回大同去。可你跑不過它們,我也沒辦法了。咱倆被追上都得死,既然如此,我就隻能先下手為強了。俺答汗除非死了,是不會放棄草原霸主之位的。我又不想讓草原上所有的部落長久廝殺,玉石俱焚。大明要的是一個和平穩定的草原,不是一個荒無人煙,遍地屍山血海的草原。隻有冒險,才能做到這一點。將軍難免沙場死,草原對一匹馬來說,就是最好的歸宿了吧,總比你老死在蕭府的馬廄裡強。”蕭風叨咕了一會兒,見馬的眼睛沒有睜開,就默認它同意了自己的話,站起來繼續向前走。天藍雲白,草長風緩,草原就像一片無邊無際的綠色大海,而他就像這片大海裡的孤舟,卻不知道岸在何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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