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如果兩起案件的凶手真的都是同一個人,那麼隻要證明赫斯塔沒有條件虐殺霍夫曼,就等同於證明她也不是費爾南案的凶手。
而這段時間裡艾娃對簡的囚禁,恰恰保證了簡在霍夫曼一案上的清白。
然而,這條邏輯鏈的問題在於:子爵等人對於“為什麼堅持兩起凶案的凶手是同一個人”語焉不詳,他們隻是瘋了一樣地賭咒,卻拒絕透露任何詳情。
這些宜居地裡的貴族們顯然刻意隱瞞了很多事,比如,明明目前預告殺人案的受害者隻有霍夫曼一個,但裡希子爵等人卻能肯定,他們很快也將步霍夫曼的後塵,在收到12張照片以後暴斃。
他們反複強調,12是一個重要數字。
但為什麼重要?
這些男人對此守口如瓶。
千葉迅速把這件事納入了自己的重要待辦。
其次,則是司雷對已有線索的推理。
子爵在收到第一張照片後遭受了巨大驚嚇,當日就在自己的宅邸內外布置了嚴防,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凶手寄送的第二張照片沒有出現在子爵府的信箱,而是經由一個他熟悉的酒館老板之手轉交到他的手上。
可見在當時,凶手很在意子爵有沒有收到照片。
然而,在接下來的幾天中,凶手卻沒有再選擇類似的“必達”之法寄送照片——似乎這時,凶手又不太在意子爵有沒有收到照片了。
對此,司雷有幾個推測:
第一,也許凶手在意的並非是照片本身,而是頭兩張照片出現的連續性。
如果子爵收到第一張照片後就沒了下文,那麼警方和他就都無法斷定,這究竟是霍夫曼案的複刻,還是一起單純的惡作劇。
因此,最初的兩張照片是否能夠順利抵達子爵之手,非常重要。
其次,另一個事實是:10月24~27號這四天的照片目前隻找到了兩張,也許是凶手的投遞中斷了,也許是ta把照片留在了什麼奇奇怪怪的地方,子爵與警方都還未找到。
但不論是何種可能,我們似乎都可以暫且做出這樣的判斷:儘管凶手提前準備好了預告照片,但當裡希子爵開始全副武裝、譚伊警方全城搜捕嫌疑人的情況下,凶手暫時在“冒險將照片投遞到顯而易見的地方”與“優先保全自身不被發現”的權衡裡選擇了後者。
既然寄送照片的主要目的是向受害人發出確定的虐殺預告,那麼當前兩張照片已經達到目的,子爵接下來能否及時看到照片,就顯得不是那麼重要了。
可是,如果照片本身的內容不重要,凶手又為什麼非要選擇「照片」這一形式作為預告線索?
從現有的照片來看,凶手給被害人拍的每一張照片都角度清奇,非常隨意,有些照片上的畫麵根本就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有時作為畫麵主體的人物也不完整。
像霍夫曼收到的照片裡就有幾張出現了隻有一部分在畫麵內,其他部分沒有拍到的情況。如果不是通過服裝、地點和人物當日軌跡的多重確認,警方可能根本無法判斷照片上的人是誰。
然而,這裡的每一張照片,卻又包含非常清晰的地理信息:就連霍夫曼仰頭癱坐在汽車後座這種近景特寫,凶手都刻意拍出了附近的深藍色路燈燈柱——鑒於它是譚伊市中軸線主乾道上才有的路燈款式,警方迅速通過這個線索確認了照片的拍攝地址。
這即是司雷的第三個推斷:凶手在試圖通過畫麵傳遞一些信息。
這一張張照片,就像是一串缺少了密鑰的密文,暫時還無人能破譯它的明文。
人們隻知道,凶手那張可怖而狠毒的臉就隱藏在這若乾畫麵的背後。
ta正在寂靜中,對著所有人發出尖利的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