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爺爺當年承包一片山林,五十年期限。
原主爺爺當初對山林期望很大,可惜種什麼什麼不成。
比如說種果樹,果樹長的慢,結的果子少,運輛成本又高,品質不是很好,賣
不上價。
投入肥料等的成本都收不回來,不後來就擱在那裡了。
好在當年承包的價格極低,山林出產再少,供自家吃喝用度足夠,有時還能掙幾個。
村子裡其他承包山林的人,要麼退出了,要麼跟原主家一樣,就擱在那裡了。
跟許多村子一樣,年輕的跟有點門路的,都去了縣城或彆的大城市,洪廟村常住人口越來越少,妉華一出現,已被村子裡的人注意到了。
村民不知從哪個門哪個角落裡鑽出來,把幾秒鐘前還安靜到顯得寂廖的村口變得熱熱鬨鬨。
「這不是紫蘇嗎,怎麼這個時候回來了?」
「比以前瘦了,跟她媽越長越像了。」
「紫蘇你哥呢,你哥回來不。」
「大學畢業了吧今年,找的什麼工作,一個月多少錢。」
大部分的村民還是友好的,對好幾年都沒回來過的荊紫蘇,說上一兩句關心帶著打聽的話。
一些村民則不是那麼友好了。
「穿的這麼樣整,是不是你媽來找你了,要帶你去住大彆墅了。」
「紫蘇,成了大戶人家的千金可彆忘了咱洪廟村啊,怎麼說你都是在村子裡長大的。」
引來了幾聲嘻笑。
係統03氣道,【大佬,他們在笑話你,太可惡了。】
這是原主不想回來繼承山林的另一個原因。
原主如果一直呆在村子裡,她媽媽是富豪家失散千金的大話就徹底圓不了謊了。
不過實際上現在已沒人信原主在十歲時撒的這個謊了,都知道是她在吹牛。
原主小時候過的很不好,不是孤兒勝似孤兒。
原主的爸爸叫荊洪鵬。
荊洪鵬初中畢業後沒考上高中,不再上學,外出去了大城市打工。
兩年後,他帶回來一個媳婦,就是原主的媽媽肖瀟。
肖瀟長的非常漂亮,荊洪鵬雖然長的也不差,屬於放在人堆裡能顯眼的那種,但跟肖瀟不是一個級彆的顏值。
兩人沒住在村子裡,辦了酒席後,兩人一起離開去了市裡,在市裡租了房子住了下來。
兩人在縣城開了個小吃鋪,生意還不錯。
從原主記事起,爸媽不停的吵架,後來爸爸還對媽媽動了手。
再後來,在原主五歲時,媽媽不見了。
等原主長大了一些才弄清了那時候發生了什麼事。
媽媽肖瀟長的漂亮,在小吃店裡時,經常有男子跟她搭訕,說些有的沒的。
荊洪鵬哪裡能忍。
他因這類的事沒少跟人動手,往往最後還得賠人家醫藥費,店裡的東西打壞了也是自己再花錢補上。
一來一去賠進去不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