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上先前朝廷“太上托夢”的事兒,更讓人相信這“托夢”之說煞有其事了。
更加上先前朝廷“太上托夢”的事兒,更讓人相信這“托夢”之說煞有其事了。
“這文大人還真是癡情種啊!”
“誰說不是呢?還有他那亡妻夫人也是,自個兒死去了,還心係丈夫,托夢而來,讓他再娶一位相伴餘生。”
“如此夫婦,老天爺為何要將他們分開啊!”
“……”
幾個斂官兒一邊挖坑,一邊歎息。
餘琛在旁邊兒聽了,那心裡才叫一個彆扭。
——這事兒老天爺可不背鍋,殺文至秀的就是文誌章哩!
可惜大夥兒早已被文誌章多年的表演昏了頭,也絲毫不懷疑。
其中一個斂官兒,還往背後的屍首上啐了一口,“呸!可怪不得老天爺!就是這家夥!你說你偷盜就偷盜,乾啥殺人呢!”
“對!都怪這可惡盜賊!可惜他拒捕死了,否則當受淩遲之刑!”
“……”
從他們言語之間吧,餘琛才看向他們背後,那一具躺著的屍體,還有屍體上那條鬼魂兒。
——這應當就是那殺了文至秀的凶手了。
等那幾個斂官兒下山走了以後,餘琛方才把這條鬼魂也帶進屋子。
走馬燈一跑,就將一切知曉了。
原來此人的確是盜賊,隻不過是文誌章從江湖上找來的一個惡賊。
當初文誌章讓他把文至秀殺了,事兒成了以後,立刻給他五千兩白銀和新的身份,讓他往北方一跑,從此重獲新生,大富大貴。
可沒想到,文誌章壓根兒就沒打算讓他這唯一的知情人活著,正當他拿著銀子準備跑路的時候,文誌章立刻翻臉,派人在外邊兒把他給殺了。
這才將這事兒蓋棺定論。
——死人,方才不會說話。
這樣一來,有了凶手,結了案子,他文誌章方才能真正的高枕無憂!
而此人死時,五千兩銀子被帶走,心有不甘,化作執念,也要拿回那五千兩銀子。
餘琛看了他走馬燈,一輩子作惡多端,吃的是人命飯的,沒想到這最後遇上黑吃黑,栽了。
他的遺願,餘琛也給拒了,直接送到判官大殿,審判過後,扔進地獄享受去了。
至於文誌章再婚的事兒,餘琛並沒有跟文至秀提,怕這苦命的女人一下子給氣活過來了。
石頭也曉得了一切,更是怒不可遏!
天性淳樸的他,看不得這種惡毒的事兒,問餘琛準備啥時候把那天怒人怨的文誌章殺了!
這原本吧,餘琛也是打算這幾天動手的,用那嫁夢神通,將其不聲不響地殺了。
可這會兒,知曉了文誌章又要大婚以後,他改主意了。
“石頭,文府喪事過後,又接上大喜日子。”
餘琛搖頭,“文誌章那麼喜歡玩兒,那咱們就陪他玩兒,讓他大喜變大喪!他大喜日子是幾天後來著?”
“老爺,聽說是七天後,三月四十,大吉日子,宜開土,娶嫁,搬家。”石頭回答道。
“搬家?”餘琛點頭“腦袋搬家,也算搬家?”
日子過得快。
但文府大喜的事兒,這幾天就一直在市井裡邊兒傳。
說是文誌章大人為了感謝當初亡妻喪葬時候幫忙的大夥兒,除了他邀請的賓客以外,凡是那些個抬棺的,燒飯的,唱曲兒的,守陵的……隻要是當初為他亡喪禮幫過忙的,這大喜之宴,都要請來!
以示感謝。
這一來,更是賠本兒賺吆喝。
名聲大噪。
七天光陰,轉眼而過。
三月十七前一晚。
文府。
文誌章回到屋裡,收拾洗漱以後,屏退了下人。
而那絲檀梳妝桌上,一個二十來歲的美豔女子,正抹上花紅,看著銅鏡中那美麗的臉龐,閃過一絲不快。
文誌章關上房門,看著美豔嬌人兒,急不可耐。
可那女子卻一把將他推開,冷聲道“文大人,你說奴家這臉哪兒像那死婆娘?”
文誌章一愣,臉色一苦“玉秀,這不是為了堵住那些愚民的嘴嗎?你也曉得,我身在吏部,若是被人捉住小辮子……”
“你有理!你有理!你有理得很!”那女子仍是一副不高興的模樣,“我就是想起那死婆娘,就一陣膈應!”
“不想,不想她,那種女人有什麼好想的?”文誌章一把摟過她,輕聲地哄“我這不是已經按你意思將她除了呢?彆慪氣了……來……笑一個……你笑起來真美哩!”
那女子方才消了氣兒,嗔道“明兒完婚後,我要朱雀城的梨花樓!”
“好!都好!正好那梨花樓的老板最近求我辦事兒,一棟酒樓,他應當不會吝嗇的。”文誌章滿口答應。
“這還差不多。”
那美豔女子這才滿意,看了眼急不可耐的文誌章,雙腿一盤,把嘴湊到他耳邊,低聲喃喃。
“今晚,我在上麵。”
燈燭吹滅,春浪震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