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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酒吧裡,一個踩著高跟鞋的女人走進來,吸引了所有男人的目光。
這女人相貌嫵媚,個子高挑,身高差不多就有一米七左右,如今踩著高跟鞋,看上去,一雙大長腿就有一米二了。
男人從她身邊走過,都要自慚形穢,連搭訕的勇氣都沒有。
“小伍,你怎麼回來了?”
吳魏連續喝了半個小時,乾了一瓶威士忌,此時紅著眼,看著眼前漂亮的女人,一時間有些晃神,想要揉揉臉上僵硬的肌肉,可惜因為喝的酒水太多,動作都不協調了。
“我是聽說你把公司賣了,連夜從燈塔國趕回來的。你是不是遇到什麼難事了?”
伍媚和吳魏在97年的時候,去燈塔國闖蕩,兩人也算是一見鐘情。
隨後,伍媚找到了一份銷售工作,憑借著自身靚麗的外形,把工作做得非常出色。
而吳魏脾氣又臭又硬,屢屢求職失敗,後來自尊心作祟,讓他做出決定,和伍媚分手,回國創業。
當時,兩人分手時,吳魏說,自己要回國創業成功,再把伍媚追回來。
伍媚在國外一直都在等著吳魏創業成功的消息,結果等了八年,卻等到吳魏把公司賣了的消息。
“我弟弟,吳狄,被抓了,我把公司賣了,用來請律師給他打官司。”
吳魏結結巴巴,把事情簡單說了一下。
現在的吳魏看起來非常頹廢。
他的父母過世前,把弟弟交給他看護,結果現在弟弟身陷囹圄。
一方麵感覺愧對父母,另一方麵,則是自責自己平日對弟弟沒有管教,導致弟弟交友不慎。
伍媚聽到隻是吳魏的弟弟出事,心裡稍微鬆了一口氣。
隻要不是吳魏自己出事,那就好,她又不認識吳魏的弟弟,吳魏的弟弟有什麼事,和她關係不大。
心裡這麼想,伍媚還是坐到了吳魏身邊,輕聲問道:
“吳魏,有什麼我能做的嗎?”
“我也不知道。”
吳魏苦笑一聲,在自己喜歡的女人麵前,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真是丟人了。
不過這個時候,吳魏也沒考慮太多,思考了一會後,才說道:
“我問過律師了,這件案子的突破點主要還是在那個程峰身上。隻要他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弟弟就沒太大問題。就怕他胡攀亂咬,那就麻煩了。”
伍媚還是第一次,見到吳魏彷徨、失神、落魄的樣子。
心裡難受的同時,伍媚也想儘一份力,幫助一下吳魏。
第二天,伍媚就聯係了吳魏請的那位方大律師。
說實話,這位方大律師都有些後悔接這個案子了。
網上輿情太嚴重了。
雖然目前所有事情都指向了程峰一人是主犯,但是作為同一個樂隊的吳狄、石小猛、張羽三人,究竟有沒有錯,算不算從犯,這個真不好下定義。
首先,這三個人是知道程峰誘騙女同學的事情,這個是無法狡辯的事實。
其次,這三人還給程峰做過“僚機”,“協助”程峰誘騙了很多女同學,這也是事實。
第三,這三人在上大學期間,經常被程峰邀請吃喝玩樂,這還是事實。
以上三條加起來,基本上就可以作為判定這三人是從犯的證據鏈了。
伍媚聽完方律師分析案情後,一時間也是為吳魏有這麼一個不靠譜的弟弟而憤怒。
作為吳魏的弟弟,吳狄怎麼能和程峰這樣的人渣做朋友,還一起組建樂隊,幫著人渣誘騙女生呢?
如果,吳狄是不相乾的陌生人,伍媚肯定對把草坪樂隊四人組抓起來,拍手叫好。
可惜,沒有如果。
吳狄就是吳魏的弟弟。
伍媚就是那種“幫親不幫理”的女人。
吳魏雖然和自己分手了,但依舊算自己的意中人,那麼吳狄也就算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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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伍媚還是要考慮,怎麼把吳狄救出來。
“方律師,這件事肯定有辦法的,你說對不對?”
“是有幾個可以作為辯護的地方。”
方律師能成為大律師,自然是有兩把刷子的。
“現在有兩個突破點,第一,這個程峰誘騙女學生開房,是從高一時就開始的。所以,如果能證明,程峰誘騙女同學出去開房,與草坪樂隊其他三人沒什麼關聯性,那就好脫罪了。”
“這個容易證明嗎?”
伍媚聽到後,連忙追問道:“按照程峰在高中就誘騙女生的情況,這事情應該不難證明吧?”
“這個還真不好證明,必須由那些受害人來提供證詞,說自己隻是受程峰一個人欺騙,和其他三人沒有關係。受害人人數太多了,如果你們家屬想和這些受害人調解的話,恐怕是一筆不小的花費。”
伍媚臉色一陣陰沉,確實如此。
這是一個突破口,但是程峰誘騙的女生太多了,自己和吳魏就算是拿出所有身家,也不可能讓所有女生改口的。
伍媚忽然想起方律師說,還有第二個突破口,連忙就問道:
“那第二個突破點呢?”
“這第二個突破點嘛,”方律師尷尬一笑:“甩鍋唄。”
說是甩鍋,但是事情已經搞得這麼大了,誰願意背鍋啊?
伍媚卻不管這些,開始緊皺眉頭,思考這件事行不行得通。
“方律師,如果按照第二個辦法,大概要怎麼辦?”
現在案情已經非常嚴重了,親屬不能探視,隻能律師見麵。
方律師是吳魏給吳狄請的律師,隻能見吳狄一個人。
如果真的想甩鍋,就要和其他人溝通好,這費用肯定又要增加了。
伍媚也是個雷厲風行的女人,很快就給吳魏打電話,算是達成了共識,一定要確保吳狄沒事,至於甩鍋給誰,那就看另外兩人誰樂意接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