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張俊興,大約十點半的時候,一家三口才回到家。
蘇大清和白秀寧看著銀行轉賬記錄,還有點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蘇明哲沒管那麼多,拿著衣服,去衛生間衝了一個涼,然後就溜回自己的臥室,呼嚕嚕大睡去了。
對於蘇明哲來說,熬通宵弄極品裝備賣錢,其實就是為了自己以後花錢,找一個合理的借口而已。
如今事情辦妥,蘇明哲睡得就香甜。
另一邊,黎吧啦被蘇明哲占了便宜,氣咻咻得回到家,見奶奶都沒給自己留早飯,也沒心情吃,回到自己的臥室,衝了一個涼,準備睡覺。
隻是睡覺之前,男人嫌棄自己皮膚黑的話,一遍又一遍的在腦海裡過濾,讓她心煩意亂。
好不容易睡著了。
還沒過幾個小時,中午的時候,又被奶奶叫起來吃午飯。
有起床氣的黎吧啦,生氣得和奶奶吵了一架。
“你自己吃吧,我不吃了。”
雖然肚子已經餓得咕咕叫了,但是黎吧啦向來不食嗟來之食。
隻要她和奶奶一吵架,就會絕食明誌。
她奶奶也不管她。
在床上又躺了一會,怎麼也睡不著了。
一點多鐘,黎吧啦起來洗洗刷刷,決定出門走走。
東山島,七月的天,雖然氣溫有些高,但是空氣並不乾燥。
畢竟,東山縣是個島,還是個海島。
出門前,黎吧啦鬼使神差,拿了一把傘頂在頭上,朝著算了酒吧走去。
算了酒吧,是黎吧啦表哥開的。
生意在東山縣隻能算一般,平日裡混跡其中的客戶,大多是一些市井小民。
黎吧啦喜歡在這裡唱歌,從上小學的時候,就經常跑過來站到台上,拿著話筒,扭著身體,咿咿呀呀唱著自己似懂非懂的情歌。
黎吧啦非常有唱歌天賦,十二三歲登台的時候,就能獲得滿堂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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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父親早逝,母親出國的緣故。
她的心理有些早熟,從小就懂得人情世故,懂得人心狡詐。
(小說裡,父母都是高級知識分子,大學畢業後,生下黎吧啦,就一起出國,在她十八歲成年時,她母親還回來一趟,準備帶著她一起出國,結果發現她懷孕,逼著她去醫院墮胎的時候,這才發生了車禍身亡。)
也好像是因為,在酒吧混跡的時間太長了。
見慣了愛恨情仇。
也見慣了虛情假意。
她明白了一個道理:
人坐荊棘叢,不動既不傷。
所以,她在上初中三年裡,收到過上百名男同學,甚至男老師,以及酒吧顧客的表白,但是她一個都沒心動。
黎吧啦一度認為,自己已經看倦了人世間的愛恨情仇,這一輩子,自己都不可能碰到,一個能讓自己怦然心動的男人了。
而她這一生將會用一種超然心態,觀看彆人的愛惡欲,憎離彆。
可是,她今天有些心亂了。
那個男孩子看起來和她碰到過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樣。
雖然看起來年齡不大,和自己一樣都是初中畢業生,但是眼神非常成熟穩重,比自己見過的成年人都要成熟穩重。
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真的好帥。
到了酒吧。
這個時候才中午,除了幾個店員,還有幾個無所事事的小混混,並沒有客人。
東山島不大,人口也不多,剛滿二十萬人。
人口不多,消費能力可想而知。
大家開店,其實就是混個溫飽罷了。
想要賺錢的人,基本上都去外麵了。
“給我來杯西瓜汁。”
黎吧啦找了一個座位坐下來,一邊喝著飲料,一邊吃著在來時路上買的一份涼皮。
這大夏天的,因為炎熱,弄得一點胃口都沒有。
“吧啦,今天怎麼來得這麼早?”
一個外形吊兒郎當、瘦骨嶙峋的小年輕,走了過來,他就是黎吧啦的追求者之一董大春。
董大春的父母外出做生意。
按照黎吧啦的話來說,他家就是有兩糟錢。
董大春憑著腰包鼓,經常用錢誘拐女孩墮落。
小混混裡麵也有鄙視鏈。
像董大春這樣的色痞,就是最下流的那種。
同樣是混跡酒吧的小混混,都看不起他這種人。
黎吧啦自然也不例外。
隻不過,這算了酒吧是黎吧啦表哥的生意。
打開門做生意,最煩把客戶朝外趕了。
所以,黎吧啦雖然煩這個姓董的,但是隻要他經常在這酒吧裡消費,自己也不會給他甩臉色。
董大春今天心情就挺不錯,坐在黎吧啦身邊,嘚吧嘚吧說了一通。
他的成就,無非就是又用錢,把某個女人給睡了而已。
黎吧啦都搞不懂,這家夥想追求自己,還給自己講這些‘光輝事跡’。
自己到底有多腦殘,才會上他的當啊。
董大春說了一會,眼見黎吧啦隻是低頭吃飯,也不應聲,感覺挺沒趣的,轉身就走了。
他董大春兜裡有錢,晚上就不會缺姑娘。
黎吧啦看著姓董的,帶著迷之自信眼光離開,嘴角不由泛起了冷笑。
嗬嗬,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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