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覺夏自覺他一定不會說什麼好話,“你不用說了……”
陳宗辭:“你的氣急敗壞,並不是覺得我犯賤。僅僅隻是因為,你也肖想陳宗辭太太的這個位置,陳家小三爺妻子的身份,能夠得到的那些東西,你也很想要。你幾乎為我付出了一切,你耐心的等待著這個位置。”
“結果現在被周稚京得到,你自然心有不甘。換做我是你,我也不甘心。但你彆不甘心,我承諾給你的,一定會給你。我不會讓任何一個為我付出的人,白白付出。”
方覺夏露出無奈的笑,陳宗辭這般尖刻的言語,並不是第一次說。
陳宗辭並不為她的眼淚所動容,隻是問:“走不走?”
方覺夏舔了舔嘴唇,說:“我自己回去,你走吧。不管你信不信,我在乎的那些,並不是你說的。我在乎的是你這個人,我不希望你再受到傷害。如果我知道你會變成這樣,當初我根本就不會放陳隻走。”
“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有多痛苦,我很清楚。沒有人比我更清楚。”
說完,她便轉身回了工作室。
當初,陳隻走了之後,方覺夏心裡也很害怕,她從未做過這樣的事。她知道自己這樣是錯了,可偏偏**占據了理智。
她真都很喜歡陳最,從她第一次知道什麼是喜歡的時候,她就喜歡上了陳最。
小時候,陳最可是她的小尾巴。
人瘦瘦小小的,身體也不太好。
那時候她的親爸爸還在,跟陳啟民是好朋友,她小時候身體強壯,又活潑好動。
陳啟民就總喜歡讓她帶著陳最。
一直到小學二年級,她爸爸突然在家腦梗去世,她在葬禮上哭的淒慘,陳最一直陪著她,還給她擦眼淚和鼻涕。
那會開始,陳最就成了她心裡的依靠。
沒多久,她的後爸就進門,她媽媽突然就懷孕了。
好多人說,她媽媽早就出軌,她的爸爸就是被她媽給氣死的。
大人總是用一種可憐的眼神看著她。
陳最很好,他在她難過的時候,對她說:“沒關係,長大了我帶你離開這裡。”
這一輩子,沒有人可以取代陳最在她心裡的位置。
她其實一直都沒發現陳最喜歡陳隻,直到高三那年,她看到陳最偷偷的丟掉了彆人給陳隻的情書,看到他上課時偶爾落在陳隻身上的目光。
他藏的太深,隻有她能夠發現。
但她並不想承認,所以依舊在畢業後表白。
得到的自然是拒絕,他說他從未有過其他想法,隻當她是朋友,是妹妹。
她又問他,是不是喜歡陳隻。
他沒有回答,但也沒有否認。
陳最不否認的事兒,往往就是事實。
她難過的心臟好像被撕碎了一樣,她喝的爛醉,想讓自己不再難受。
等過了兩天,她平複好心情,才主動去樓下找陳最。
正好就遇到陳最買早餐回來,他穿著白色短袖,發梢還滴著水珠,脖子上有一個很深的痕跡。
她知道那是什麼。
然後陳最很坦然的告訴她,“我跟陳隻在一起了。”
方覺夏哭不出來,也笑不出來,甚至不知道該說什麼。
之後幾天,她不是待在家裡,就去圖書館,誰的電話都不接。
她覺得這是一場噩夢,她希望夢快點醒。
等醒來時,時間回到陳隻還沒有出現的時候。
所以,當陳隻提出那樣的要求時,她毫不猶豫的答應了,正好她知道她媽媽藏錢的地方。
她不計後果的拿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