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吃過晚飯,陳啟民真的帶著他們去了電器城,挑選洗衣機。
在走進這種商場,陳隻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雖說這裡的商場並沒有北城那邊的大,可總讓她想起曾經的生活。
要什麼有什麼。
這裡最高端的牌子,都不如她家的一隻掃地機器人。
還有手機,平板。
她那時候都玩的要吐了,現在這些東西,是她望塵莫及的東西。
她下意識的停住腳步,呆呆的看了很久。
陳最第一個發現她沒跟上來,陳啟民找了個朋友來,說是認識的,折扣可以給的比較低。
兩人交情不錯,對方就開著車來了。
見著陳隻的時候,打量了好幾眼,倒是沒在孩子麵前說什麼,隻背著兩個孩子問了陳啟民幾句。
問他是不是發癲,老婆還沒娶到,孩子就帶進來一個。
本來有一個陳最,他就已經找不到老婆了,一個個都嫌棄他工資低,還帶個兒子。之前真有一個願意跟他的。
陳啟民思來想去,最後還是婉拒了,並且表示他以後都不相親了,老婆這輩子都不會娶了。他怕自己平衡不好,老婆和孩子之間的關係。
怕陳最受委屈,也怕女方受委屈。
為了大家都不受委屈,不如就不娶了。這樣一來,對兒子,對女方都負責。
陳最是他親自帶回來養在身邊的,既然養了,就要善始善終,一心一意。任何事,都要以陳最為主,而不是他自己。
他的那些朋友,親戚,都覺得他是腦子進水。要麼神經錯亂,要麼鬼上身,反正就是不正常的。
現在又來一個,這不是瘋了嗎。
兩個大人自顧自往前走,聊著不能被孩子聽到的話,自然就刻意的跟他們拉開了距離。
反正都已經十三四歲了,總歸是丟不了。
兩人上扶梯時,陳啟民回頭朝兩人看了眼,喊了一聲,“最,照顧好妹妹,彆跑丟了。我跟你叔在樓上。”
“好的。”
陳最正好走到陳隻身側,陳隻因陳啟民的聲音瞬間回過神來,抬眸對上陳最目光的那一刻,心裡慌了一下,下意識的往後退了一步,從喉嚨裡擠出一個字,“哥。”
陳最的目光從她的臉上移到旁邊的櫃台,上麵是現在最火的蘋果手機,特彆的貴。
談崇有一隻,天天沒事在那兒玩砍水果的遊戲。
陳最玩過一回,確實還挺好玩的。
而且,上QQ什麼的,跟在電腦上差不多。比他手上那隻要先進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