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說東西沒剩下,警察告訴她,連人都燒的麵目全非。
不過陳麗華沒見著。
方覺夏把遺體帶走了,連墓地什麼的,都是方覺夏弄得。
陳麗華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正好她不用花那冤枉錢。
本來,她從一開始就不同意陳啟民收養陳最,當時就極力反對,甚至以斷絕關係來威脅。
要是沒有陳最,陳啟民的生活可以更好,家庭也會圓滿。
就因為有了陳最。
陳啟民最後連老婆都沒娶,一輩子就給一個外人奉獻了。
最可氣的是,死了之後,手裡那點東西,都給了外人。
即使過去這麼多年,她想起來,還是一肚子氣。
陳啟民付出了那麼多,最後又得到了什麼呢?
死了都不願意把房子給她這個姑姑,根本就不是什麼有良心,懂得報恩的人。
還有那個什麼陳隻。
一聲不響的,不知道跑去了什麼地方。得了幾年好處,也不知道報恩。陳啟民是死了,可她這個姑姑不是還在嗎?
要真有良心。
也可以回報在她這個姑姑的身上。
陳啟民就她這一個親人。
所以,光有好心有什麼用?好心能有好報嗎?
想到這些,陳麗華就氣的心絞痛。
這一步步走上來,越想越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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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這人都死了那麼久了,怎麼還有幺蛾子。
她問:“人呢?”
大師傅沒說話,隻抬手摸了摸鼻子,目光朝著房間的方向掃了一眼。
陳麗華抬腳,還沒走過去。
周稚京先走了出來。
目光相對。
陳麗華一下子都沒有認出來,眉頭一擰,“你誰啊?”
周稚京記憶裡,陳麗華是個挺時髦的阿姨。
衣著打扮,還是比較時尚。
而且,陳麗華家庭條件還是可以的,不說大富,小康是有的。
她丈夫做點小生意,家裡有一輛十幾萬的車子,在市中心有一套四室兩廳的房子。
還是有點小錢的。
但即便如此,陳麗華也沒有在金錢上給予過陳啟民任何幫助。彆說幫助,偶爾還要來他這裡榨走一點。
在她看來,陳啟民的錢花在陳最的身上,還不如給她,給她的兒子和女兒。
他們在是真正的,有血緣的親人。
等到以後陳啟民老了,她的兒子女兒,也可以給他養老送終。
周稚京見陳麗華的次數並不多。
在陳啟民決定收養陳隻的時候,她還是給陳麗華打了個電話,告訴了她這個決定。
畢竟是一家人,這樣重大的決定,還是要跟她說一聲。
當時,陳麗華專門來了一趟,跟他們一塊吃了頓飯。
最開始,陳麗華是提議把人送去警察局,畢竟來曆不明,誰知道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就算要領養,也應該把背景都弄清楚。
哪有撿回來,說養就養的。
一開始,陳麗華還是很冷靜的給陳啟民分析,從陳隻本身的問題,分析到陳啟民自己。以他的條件,再多領養一個,壓力會不會大,對陳最是不是也不公平。
但陳啟華的脾氣很強,他既然已經決定了,就不會有任何顧慮。
兩人說到最後,就吵了起來。
陳麗華負氣而走,就隻丟下一句話,以後出了什麼事,她都不會管。
當時,陳隻跟陳最一起待在房間裡。
兩人吵起來的時候,說話聲音很大。陳最就拿出他的p3給她聽歌。
當時陳最的歌單,一半是英文歌,一半是周傑倫的。
雖然耳機是塞上了,但音量不高,陳隻還是聽到了他們吵架的內容。
周稚京記得,當時耳機裡的音樂很好聽,衝淡了外麵吵架聲給她的不安感。
再後來,就是陳啟民的葬禮上。
陳麗華的嘴臉,她也是記得清清楚楚的。
即便過去那麼多年,周稚京依然記得。
然而,陳麗華似乎是不記得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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