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郭戶、單戶、女戶、僧戶、官戶,都要按照免役法的要求,按照戶等、財產交稅。
在司馬光眼裡,這等於是唐代兩稅法的變種。
楊任當年搞兩稅法,言之鑿鑿——儘兼租庸調於兩稅之中。
以後,就隻收兩稅了,什麼徭役,什麼雜稅,統統算到了兩稅裡哦!
但結果呢?
老百姓的錢交了,但該交的苛捐雜稅,該服的徭役非但沒有減少,反而開始增加。
所以,司馬光反對免役法,就是根據這個教訓來的。
雖然,自熙寧變法以來,大宋地方州郡拿了免役錢,都是雇人服役,很少出現強迫百姓服役的事情。
可,兩稅法前車之鑒,曆曆在目。
司馬光一直堅持認為,現在沒有不等於將來沒有。
所以,必須堵住這個口子。
至於那些受苦受罪的一等戶、二等戶?
司馬光認為,他們本來是富戶,承受能力強於普通人。
所以,該倒黴就認了吧。
至少比現在所有人都得出錢強。
也比將來,若出了昏君,不夠錢花了,就將免役錢拿去花天酒地,然後變個花樣讓老百姓繼續服役強。
而且,韓絳說了嘛。
去年免役錢一年一千八百七十二萬貫,而熙寧九年的時候,天下州郡免役錢也就一千兩百萬貫左右。
短短**年間,增長了六百餘萬貫。
這就是官府敲骨吸髓的鐵證!
尤其是,每年免役錢結餘數百萬貫,都送到了汴京的封樁庫。
這是什麼行為?
在司馬光看來,完全就是官府將原本屬於百姓的錢,揣到了自己的兜裡。
天下的錢,本來是有定數的。
現在官府每年多了幾百萬貫,那百姓自然就會少幾百萬貫。
百姓本來就無錢,民間再少了這幾百萬貫,生活自然更加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