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律師發威了!】/br【把趙樂樂判刑!把趙樂樂送進去!!】/br【趙樂樂還想跑?現在發現證據不足就想撤訴?憑啥啊?】/br【確實,憑啥讓趙樂樂撤訴啊,她這都敲詐勒索了,還想要房子名字,現在彩禮也不退,覺得沒事了?】/br【人家給的三十萬彩禮,彆的不說,彩禮和三金肯定都得退回去啊。】/br【趙樂樂這還一臉不想退彩禮的樣子,憑什麼?憑本事要的彩禮,就不想退回去了?】/br【小仙女是這樣的,敲詐勒索起碼三年起步!但是顧律師為什麼要說趙樂樂死刑啊?敲詐勒索也不構成死刑啊。】/br網友們都是有些懵逼。/br他們現在巴不得就把趙樂樂給判刑送進去。/br主要是很多網友看趙樂樂說的這些話已經忍不住了。/br三十萬彩禮啊!/br普通人存三十萬容易嗎?/br一個月月薪過萬,存個三年也不一定能存下來三十萬啊!/br結果三十萬給了彩禮,趙樂樂還不滿足,還要反手告蔡謙強女乾,來威脅要把房子的名字過戶給她。/br房子加趙樂樂的名字她都不同意,就要把房子過戶給她,還要做財產公正。/br結果現在發現證據不足,蔡謙不是強女乾,趙樂樂立馬就要撤訴,顧晨讓退還彩禮,趙樂樂還不願意賠彩禮。/br趙樂樂聽到自己要坐牢,眼睛裡已經有些害怕了。/br她這是敲詐勒索?/br敲詐勒索要坐牢的嗎?/br不對,應該不用坐牢。/br她隻是要房子加名字而已,誰也沒有直接的證據表明她是敲詐勒索!/br而且她也沒有敲詐勒索成功,根本不可能坐牢的。/br至於顧晨說的死刑,趙樂樂根本不怕,完全在忽悠她了。/br怎麼也不可能是死刑啊!/br她無罪!/br她隻是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已!/br她隻是要個房子過戶給她而已!/br蔡謙愛她,不應該把房子過戶給她嗎?/br現在的男人怎麼都這麼小氣,過戶個房子都不願意了嗎?/br趙樂樂很是生氣。/br顧晨說道:“審判長,趙樂樂還在誣告!她在明知道蔡謙沒有強女乾她的情況下,她選擇故意誘騙,偽造證據,並且想辦法誣告蔡謙強女乾。”/br“錄音就是誘騙加引導,酒店走廊的錄像純粹就是自己偽造的,而DNA的檢測報告也是趙樂樂故意為之,目的就是要用強女乾來威脅蔡謙。”/br“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br“我認為趙樂樂同時構成偽造證據,敲詐勒索,誣告,兩罪並罰!並且趙樂樂敲詐的財產高達三百萬!雖然沒有敲詐成功,但犯罪態度相當惡劣!”/br顧晨又拿出來了一個罪名!/br誣告!!/br聽到顧晨這麼說,趙樂樂還是有些不以為然。/br什麼誣告??/br她才不管這麼多。/br直播間的網友都在發言。/br【顧律師說得好!】/br【就是誣告!就是敲詐勒索,必須判刑!】/br【趙樂樂三十萬彩禮不退,這不給她判刑能行嗎?】/br【判刑判刑判刑!!】/br網友們一個個都在發著彈幕。/br趙樂樂說道:“審判長,我請求陳述。”/br現在趙樂樂的辯護律師趙宇跑了,隻能她自己來辯護了。/br審判長趙誌超同意了。/br趙樂樂說道:“審判長,是這樣的,我不認為我是誣告和敲詐勒索,對方律師給我強加的罪名太嚴重了。”/br“我想要房子,隻是我想要婚前有一個保障而已,三十萬彩禮也是一樣,我已經和蔡謙訂婚了,這說明我和蔡謙是想要真心走下去,我們之間隻是因為房子的事情發生了矛盾而已,根本算不上敲詐勒索。”/br“而蔡謙的確在酒店裡一開始就違背了我的意願,中間其實我也不太想,在事情做完之後,蔡謙對我的態度非常惡劣,我很生氣,我是一時生氣才報警,就是想讓他知道錯誤,我都是因為蔡謙對我的態度不好,我才這樣做的,我不是什麼惡意敲詐,也不是什麼誣告。”/br“蔡謙一直凶我,對我態度很不好,我覺得他得到了我,他就完全變了,我就是想要給他一個教訓而已,我現在知道錯了,彩禮我也可以退回,我認錯,但是我現在手裡沒有錢需要一段時間我才能退錢給蔡謙,這三十萬就當我是借的,過一段時間我就可以還給蔡謙。”/br“我和蔡謙的感情已經結束了,但是不能說我是誣告,說我是敲詐勒索!我們隻是感情不和,吵架而已!彩禮給我一段時間我退回,就這樣吧。”/br趙樂樂心裡還是有些害怕的。/br她感覺顧晨每一句話都想要把她送到監獄裡麵。/br而且顧晨以前的戰績,實在是太唬人了。/br萬一自己真的進去/br趙樂樂立馬當庭認慫。/br然後趙樂樂就哭了起來。/br至於還彩禮,也隻是趙樂樂一時間的權宜之計。/br隻要今天能不坐牢,那就怎麼都可以。/br至於什麼三十萬彩禮真的退給蔡謙?/br那怎麼可能啊?/br趙樂樂現在手裡都沒什麼現金,現金隻有幾百塊。/br所有的現金都讓趙樂樂揮霍了。/br至於三十萬彩禮就當她借的,反正她借了不還,當老賴就行,蔡謙能把她怎麼樣啊?/br等法庭結束,趙樂樂就決定把蔡謙給拉黑,那就完全不慌了。/br趙樂樂自己也在爭取,她也懂一點點法,也不能說完全不懂法律。/br主要是趙樂樂心虛/br她知道自己做了什麼。/br她已經不是第一次結婚領證了,她也不是第一次騙彩禮和房子了/br她隻想認個錯,就這麼結束就好了,不要讓顧晨追查下去了。/br不然追查下去,她真的坐牢了怎麼辦?/br現在就讓蔡謙和顧晨放過她吧。/br都是男人,應該不至於這麼小氣吧?/br她都已經認錯了,也願意退彩禮了,隻是彩禮將來再退而已/br顧晨說道:“不行,首先必須要退還三十萬的彩禮,不接受彩禮是什麼借的,必須退還現金!”/br“第二,趙樂樂有罪!”/br“審判長,趙樂樂的罪行並不隻是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