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鸚鵡案,一審結束,證據確鑿。
在當事人已經認罪的情況下,當事人的父母不同意,說服了當事人進行二審上訴。
薛清清越看這個案子,越覺得這個官司很難打。
這個官司其實非常簡單,並不複雜,可難度就在於如何辯護。
可以確定的是,李鵬的確犯罪了。
犯罪事實都在,想給李鵬辯護減刑的條件也不成立。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都找不到辯護的角度。
哪怕是老板出手,這個官司也幾乎不可能辯護成功的。
法院這邊給李鵬判了五年,實際上這個處罰並不是很嚴重。
薛清清仔細看了一審的判決結果。
了解完了之後,這才發現李鵬購買和飼養的十隻鸚鵡,有三隻是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剩下的七隻鸚鵡也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啊,都是瀕危物種。
如果是飼養一兩隻二級保護動物,沒有造成多麼嚴重的後果的話,這樣判刑還不會有多麼嚴重。
可李鵬飼養了十隻鸚鵡啊。
數量在十隻,判五年已經是最輕的處罰了。
二審的話,法院有可能給改判成十年有期徒刑,也是有可能的。
這個案子的確錢很多,可是想打贏這場官司是很難的。
薛清清有些擔憂的說道:“老板,這個案子並不複雜,但是打官司的難度很高,很難辯護成功的,這種案子我都不知道怎麼辯護。”
顧晨說道:“沒事,我已經看過這個案子了,上去辯護也很簡單,明天就開庭了吧,這個案子我接了。”
薛清清:“???”
顧晨拿出了一份合同。
這個案子他上午就了解過了,前因後果全部了解。
合同也簽了
李鵬的父母直接開價五十萬找顧晨來打這場官司。
顧晨看到這個案子還有辯護的空間,就接手了下來。
要是太簡單的官司,也就用不著顧晨出手來辯護了。
很快,網友們就知道顧晨又接手了這個案子。
因為李鵬在網上養鸚鵡,都是發了視頻的,很多粉絲都知道。
很多網友也都知道李鵬因為養鸚鵡被送進去了。
沒想到現在顧晨出手要幫李鵬來辯護了。
【好家夥,又有新官司看了!李鵬知道吧?之前養鸚鵡被送進去了,現在顧律師要出手幫李鵬辯護。】
【李鵬養了十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購買和飼養都是犯罪的,哪怕李鵬把鸚鵡養的白白胖胖的也是犯罪的啊,這不是已經被判了五年了嗎?】
【判刑五年好像已經是從輕處罰了,好像是李鵬的父母不同意,然後說服李鵬上訴了,現在李鵬上訴了,辯護律師是顧晨,可是這個官司沒什麼辯護的空間啊。】
【李鵬都認罪了,這個官司要怎麼辯護,二審上去說不定判的更嚴重了。】
【可這是顧律師啊,顧律師打官司什麼時候輸過?顧律師隻要上去辯護,就肯定能辯護成功的,你放心吧,這可是法外狂徒!】
【這和法外狂徒有什麼關係,我說的是法律啊,顧律師打官司厲害我知道,問題是這個官司不可能無罪啊,顧晨就是再牛逼也不可能給李鵬辯護成無罪啊,想什麼呢?】
【嗬嗬,這就是你不懂法外狂徒了,顧晨上一場官司幫李龍辯護都打贏了,李龍可是殺了三個人啊。】
【這個案子我知道啊,你總不能說李鵬也是精神病吧?】
網友們一部分還是很支持顧晨的,覺得隻要顧晨出手,什麼官司都能打贏。
這下李鵬就肯定要減刑了,說不定無罪釋放也是有可能的。
可還有一部分網友並不認可。
他們覺得打官司還是要按照法律來。
這個官司裡麵沒有減刑的空間啊。
李鵬犯罪證據確鑿,也不可能是精神病,是絕對不可能無罪的。
何況李鵬也沒有自首,而是被舉報之後抓起來的,那這場官司怎麼辯護?
而且顧晨才剛剛接下這場官司,可明天就要開庭了啊。
一天的時間,夠用嗎?
。。。。。
顧晨看到了一審的全部卷宗。
一審的審判長:王玲。
一審的審判員:方敏,張凱欣。
一審的公訴人:高強。
顧晨了解了一審的全部卷宗之後,這個案子心裡有數了。
明天開庭的時候,還是能用上的。
這個案子,顧晨同樣開了係統試了一下。
係統界麵裡麵並沒有什麼證據。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的確是一個正常的官司。
李鵬犯罪,證據確鑿,購買和飼養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現在被舉報之後被判刑。
這個案子的流程是沒有問題的,李鵬也已經認罪了。
案子到這裡本該就結束了,可李鵬的父母不服,覺得判刑五年太重,因此請了顧晨來打這場官司。
顧晨了解完了官司的所有情況,用係統一看。。。
係統也的確什麼都沒查出來。
那這個案子,還是隻能靠顧晨自己來操作了。
顧晨做好了全部的準備之後,已經到了晚上八點鐘了。
薛清清拿著一杯水走了進來,說道:“老板,喝水,老板工作也太累了,今天上午剛接了這個案子,明天就要開庭了,就一天的時間啊,一天時間準備一場官司,這也太難了。”
顧晨接過水喝了一口,說道:“沒事,我要去休息了,這個案子我已經準備完畢了。”
薛清清本來還以為顧晨這個案子至少要準備一天一夜。
薛清清都想好要陪顧晨通宵了。
結果顧晨晚上八點鐘就說這個官司準備完畢了。
可是顧晨拿到這個案子的全部卷宗的時候,已經下午了。
顧晨還吃了晚飯
嚴格來說,顧晨工作的時間並沒有多久。
上午了解這個案子,簽合同。
中午吃飯,午休。
下午拿到全部卷宗資料,然後研究。
然後就是吃晚飯
現在顧晨說已經全部都準備好了?
這。。。薛清清知道老板厲害,可沒想到老板這麼厲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