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們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都是有些無語了。
他們本來覺得這個王曉茹已經夠離譜了,可沒有想到王曉茹這麼離譜啊。
在網上寫寫小作文也就算了,網友們也都已經習慣了。
畢竟哪個小仙女不是在網上寫一大堆小作文的?
可王曉茹最過分的是,她把沈飛的身份證給發到了網上!
除了身份證之外,還有沈飛的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全都發在了網上。
沈飛平日裡本身就很受折磨了,每天麵對網絡上的輿論,都不能吃好睡好,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結果沈飛的信息被王曉茹曝到了網上。
這導致很多人都找到了沈飛的手機號,對著沈飛發各種短信,打電話網暴。
甚至還有人找到了沈飛的家裡。
最過分的是,有人直接上門給沈飛寄了花圈
沈飛當場報警,可是沒有作用。
因為他的家庭地址已經被王曉茹給曝光了。
沈飛有什麼辦法?
他每天的生活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關上手機還不行,還有人來上門騷擾
沈飛可以選擇報警,可是報警也沒有什麼作用。
對方隻是上門來送個花圈什麼的,沈飛報警也沒有任何作用。
這種屬於民事糾紛,警察也沒有什麼辦法。
何況這些人也隻是騷擾沈飛,並沒有對沈飛進行人身攻擊。
就這樣,沈飛這段時間過的生活太痛苦了。
【媽的,這個王曉茹這麼惡心的嗎?】
【在網上曝光彆人信息?為什麼王曉茹還不進去啊?】
【顧律師送王曉茹進去吧,這個官司我已經看不下去一點了。】
【怎麼有王曉茹這樣的小仙女啊,各種想騙錢就算了,現在還要私自曝光彆人信息,這種行為有多惡劣?】
【還好沈飛沒有做出什麼衝動的事情不然這王曉茹必須要牢底坐穿了。】
【王曉茹自己出軌,懷上彆人的孩子,還要來問沈飛要錢,現在還有理了?】
【牛逼,我是真服了王曉茹了。】
當顧晨把所有的證據都拿出來的時候,所有人也都知道發生了什麼。
這個案子,應該也就到這裡了。
王曉茹犯法了,而且還不止犯了一條法律。
王曉茹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太過分了。
顧晨接著說道:“王曉茹在網上曝光了沈飛的信息,導致沈飛的生活受到了極大的困擾。”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已經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彆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如果發布者在網上公開他人隱私時,還伴有侮辱性語言或捏造虛假事實,對他人名譽造成嚴重損害,且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或者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等情形,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
顧晨說道:“王曉茹在網上發布的小作文,微博,抖音視頻,各種信息瀏覽量加起來超過了上億次,已經嚴重超過了五千次的瀏覽次數,屬於情節特彆嚴重。”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如果發布他人隱私引發網暴,導致網絡秩序嚴重混亂,如引發大量網友對被害人進行辱罵、恐嚇,嚴重影響網絡社會的正常秩序等,可能會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罪。”
顧晨在列出來王曉茹的每一個罪名。
顧晨接著說道:“根據《刑法》相關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侮辱他人的,已經犯了強製侮辱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顧晨看向了審判長申佳瑞。
“王曉茹的所作所為,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罪,侮辱罪,誹謗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尋釁滋事罪,強製侮辱罪。”
“王曉茹身為一個成年人,而且沒有悔過之心。”
“王曉茹在敲詐勒索到相應的錢財之後,還惡意轉移資產,轉移資產應當屬於無效,資產應當全部返還。”
顧晨拿出了一個又一個證據,在給王曉茹定罪。
王曉茹聽著這些罪名之後,已經有些頭皮發麻了。
不是,她怎麼就犯這麼多法了?
一審的時候,她明明沒事啊。
沈飛也拿她沒有任何辦法啊。
一審的時候,當時沈飛不是想要回那二十五萬嗎?
因為這二十五萬寫的都是自願贈與,所以沈飛當時就敗訴了。
敗訴之後,王曉茹很高興。
她以為二審的時候也沒關係,完全沒有任何影響。
畢竟二審和一審也不差啥啊。
沈飛上訴有什麼用?
自願贈與的二十五萬,難道法院還能判她輸了不成?
結果讓王曉茹沒有想到顧晨居然要送她進去!
她要是進去坐牢的話,豈不是全都完了嗎?
她後半輩子都毀了啊!
她還這麼年輕,未來還可以嫁人,說不定也可以和她閨蜜一樣嫁一個高富帥呢。
結果現在要坐牢了?
為什麼要坐牢啊?
她也沒犯下什麼錯啊!
她難道在網上寫一寫小作文,也犯法了嗎?
什麼時候寫小作文都這麼犯罪了?
她也隻是讓沈飛給她轉賬而已,自願贈與也沒事啊。
怎麼這些全部都犯罪了?
“不會的,我不可能犯罪的。”
“一審的時候,我這也不算犯罪啊,也不用進去坐牢啊,怎麼二審可能犯罪啊?”
“一定是顧晨在給我壓力,在忽悠我,在詐我,我是絕對不可能進去坐牢的,放寬心,我又沒有殺人放火,我怎麼可能會坐牢啊?”王曉茹說。
坐牢?
不存在的!
顧晨繼續開口。
“審判長,王曉茹雖然是初犯,但行為之惡劣,已經對我的當事人沈飛造成了巨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