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給爺整笑了,這哥們不是來要撫養費的,是來許願的吧!】
【我倒不覺得顧朝要多了,你們得知道陸家是什麼家庭?首富家!每個月五百萬還真不多……】
【有些人沒事吧?陸家有錢關陸婉令什麼事?要說當媽的對孩子還有撫養的義務,她娘家可沒有這個義務!】
原本還有點同情顧朝的部分聖母網友,一時間覺得自己像個笑話。
自己一個月多少塊錢工資,操心起了人家‘富家大少爺’的生活費……
庭審繼續。
法官詢問顧朝,是否為他的所有訴求?
顧朝臉色清冷,淡淡說道:“沒錯,這是我的全部訴求。”
法官翻了翻資料,問道:“你這個訴求的依據是什麼?”
顧朝皺眉:“還有什麼依據?我和她是法律意義上的親子關係,我和兩個弟弟也未滿十八歲,她支付撫養費不是她的義務麼。”
顧朝的律師頭大的壓眉心,接過話由,說道:“按照xxx法第x章第x條,規定在一方死亡、孩子無能力生存的情況下,父母一方有義務撫養孩子,根據xxxx規定,撫養費最低為一方收入的20%,按照實際情況可遞增……最高不超過50%……”
律師解釋了五百萬的來由,大概意思是以陸婉令以前的收入來計算。
陸婉令方的律師提出反駁:
“我方當事人不認可。你們的五百萬是以我當事人之前在顧氏集團時的平均月收入來計算,可如今顧氏集團早已倒閉!”
“不可能按照過去的高收入來計算現如今的撫養費。”
“我當事人如今重新創業,萬靈寵物醫藥公司還處於入不敷出的狀態……”
“我當事人每個月收入為0.1元……”
法官一邊翻看材料,一邊點頭表示認同。
顧朝沒耐心聽對方律師的一大堆話,撿了這幾句重點的聽了。
最後0.1這個數據出來時,顧朝憋不住了!
他眼神倏然一斂,怒道:“她怎麼可能月收入0.1?一看就是轉移了財產!”
“我要求徹查她的財產收入情況!”
“彆的不說,她和我爸離婚後拿了九個億的賠償,又拿了2.5億存款,三棟彆墅也是她的!”
“這些加起來,至少十五個億,怎麼可能按照月收入0.1元來分配計算?!”
法官敲了敲錘子,開始公開證據。
“首先,陸婉令找回陸元瑾後,深感對女兒陸元瑾的愧欠,將所有離婚所得財產都以無償贈與的方式轉贈給了陸元瑾。”
顧朝:“……”
“其次,陸婉令創辦萬靈寵物醫藥公司,前期資金是以借貸的方式跟陸陌寒借貸五千萬,欠債情況屬實。”
顧朝:“……”
“最後……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負擔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顧朝腦瓜嗡嗡的,什麼都聽不到了。
這意思是,他一分錢的撫養費都不會拿得到?!
這算什麼!
不公平,完全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