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們不可能在於飛表現出任何加盟意願之前做出任何表示。
“隻要你同意,我們會給你一個滿意的交代。”
“你所謂的交代,是不是從法律意義上斷絕耐克和勒布朗的一切聯係?”
莫頓麵露難色:“你知道的,我不能說。”
他不能說,但他之所以不說,就是因為他的答案一旦流傳出去,將會對耐克與詹姆斯陣營的關係造成毀滅性的打擊。
“如果我非要知道那個答案呢?”
於飛輕聲問。
“隻要一切順利.”莫頓說,“你會得償所願。”
聞言,於飛對身邊的人笑了。
那是個代表勝利的笑。
耐克會為了他提前結束和詹姆斯的合同。
這可能比談判本身的意義還要大,於飛不再開口,接下來是經紀人的工作。
阿恩·特萊姆接過話來,問道:“說說你們的合同吧,既然你們想要弗萊跳船,我想你們肯定準備了一份很有誠意的合同。”
莫頓對隨行的合同專家點頭。
隨後,耐克的陣營出示了他們的合同。
就數額來說,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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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給於飛提供的是一份6年2億美元的合同,明顯低於阿迪達斯的6年2.5億美元。
但是,他們承諾會給於飛重新設計一個品牌。
於飛不僅擁有品牌的主導權,每年還將得到15%的利潤分紅。
換句話說,耐克實際上是把應該在合同數額上體現出來的錢全部加到了利潤分紅上。
以耐克的產品力,加上於飛本身的帶貨能力,每年15%的利潤分紅將是一筆遠高於代言費的收入。
“好的,我們會認真考慮。”
特萊姆說罷,便擺出了送客的架勢。
這是耐克最不想看到的局麵。
要說動心,於飛陣營肯定對這個合同動心了,但他們會因此離開銳步嗎?不會,他們的合同隻會成為抬價的工具。
但事已至此,他們沒有主動權。
莫塔和耐克的合同專家離開了。
林凱文問道:“兩家的報價如何?”
“出人意料的大方”特萊姆更正,“不,應該說,是超出想象的大方。”
雖然不是自己的合同,但林凱文的胃口被吊起來了:“多大方?”
“阿迪達斯願意每年給10%的利潤分紅,耐克願意給15%。”特萊姆言簡意賅地說。
代言費都是小事,這才是關鍵。
林凱文知道銳步去年通過“天選者”這個品牌賺的錢接近20億美元,雖然還無法和aj的37億美元相比,但要知道,這是一個剛出世8年的產品。
“23號的分紅是多少?”於飛忽然問道。
“這就是我說他們大方的原因。”特萊姆說,“2003年,邁克爾把當年耐克送給的股份換成了每年5.5%的aj品牌利潤分紅。”
對於飛陣營的人來說,這是44號在另一件事上勝過了23號,值得高興。
林凱文直白地說:“我看和銳步的談判很簡單。代言費,我們要阿迪達斯的數字,每年利潤分紅,我們要耐克的數字。”
“凱文,你是個出色的做題家。”特萊姆讚道。
“弗萊,你怎麼看?”
林凱文看向於飛。
“你們說的都對,但是,阿恩,你好像忘記了一件事。”
“什麼事?”
“這裡沒有邁克爾。”於飛嚴肅地更正道,“你應該稱它為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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