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報紙很有特色,專攻兩個方向,其一是黃色新聞,其二致力於凶殺暴力方麵的報道。
發生在珍珠街第一分局的勁爆槍戰,恰好符合《紐約日報》的主題。
趙傳薪打空溫徹斯特1897的彈藥,已經將屋頂清空。
斑斑點點,血灑屋頂。
愛德華·湯森驚呆了。
長這麼大,他都沒見過如此強悍的男人。
他聽見了警察帶著哭腔的咒罵,看見有個警察褲襠洇濕。
他見證一群警察因恐懼一個人而四散奔逃。
也感受到了不乏勇氣之輩的怒火,他們朝屋頂射擊。
然並卵,屋頂之人已經完全占領了高地,將身體後挪,子彈便全部落空。
再露頭的時候,已經在二十米開外。
並且莫名的,將馬克沁搬到了樓頂。
塔塔塔塔……
愛德華·湯森一縮脖子。
雖然攻擊範圍距離他還很遠。
可一些暴露的警察人仰馬翻,沒有冒頭的,緊張的快把手裡的轉輪攥出槍油。
一人之威,恐怖如斯!
然後,愛德華·湯森見那人來到樓沿,用渾厚的嗓音喊道:(必須附上原版)
“ineedyoutodeliverae”
(你們給我捎個信。)
“iwantyoutotelleveryotherfuckerofthiscity”
(告訴這裡的每個城狐社鼠。)
“thati"ofnewyork!”
(老子就是紐約之王!)
說完,那人反身回去。
留下一群灰頭土臉的警察,怒火萬丈又無可奈何。
可聽了趙傳薪的話,愛德華·湯森興奮的渾身戰栗,大腦中立刻浮現了最新標題——紐約之王!
打起來後,記者中就隻有他有膽量留在這裡觀戰,隻有他才有這第一手資料!
有警察問警司:“長官,怎麼辦?”
警司握緊了拳頭。
太他媽囂張了!
美國自打獨立戰爭以來,都沒有過這般囂張的狂徒!
警司戰栗不已,顫抖著語氣道:“上,給我上,就算是死,也得死的有尊嚴!就算你們收過臟錢,就算你們得過且過混吃等死,就算你們譫妄愚昧,可你們終究還是警察。現在,我將帶頭衝鋒,老子看看哪個孬種敢落後!”
說完,警司抱著斯普林菲爾徳1898,真的帶頭衝了出去!
警察隊伍大受鼓舞。
一群警察嗷嗷叫著衝鋒陷陣。
塔塔塔塔……
馬克沁開始收割生命。
最前麵的警司首當其衝,隻開了一槍便身體顫抖,嘴角溢血!
出師未捷身先死!
趙傳薪成功的激怒了他們。
警察如麥,成排倒下。
他們前赴後繼,可當倒到了第三排的時候,警司帶來的勇氣終於耗儘,如退潮般撤走。
一鼓作氣再而衰,這次他們是真的膽寒了。
趙傳薪擦擦額頭冷汗。
他這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馬克沁的彈藥也不多了,這還是當初在延邊地區,殺敗了小日本後,在背水軍的儲備中補充的。
要是再打不怕他們,趙傳薪將麵臨一場曠日持久的苦戰。
見他們退卻,趙傳薪從樓頂一躍而下。
先是收了警察的大殺器——土豆挖掘機和幾箱彈藥。
愛德華·湯森本來躲在最後麵,可拍照拍的興起,竟然忘記了逃。
等反應過來,警察大隊伍已經超越了他。
然後,在他身後不足十米處,趙傳薪跳了下來。
愛德華·湯森抱起照相機就跑。
他跑,趙傳薪也跑,很快兩人並駕齊驅。
愛德華·湯森轉頭,見趙傳薪也轉頭。
愛德華·湯森驚恐的瞪大了眼睛。
戰場上,要是殺紅眼了,誰他媽管你是不是記者?
好在,那人似乎並未失去理智,似乎還衝他笑了笑,然後加速,瞬間超越了他。
砰,砰,砰,砰……
愛德華·湯森見那人雙手雙手槍,邊跑邊開槍。
數不儘的警察,恨不得爹媽少生一條腿,玩命的跑。
大街小巷,全是逃兵。
後麵,趙傳薪已經不再開槍打人。
隻是跑著跑著,偶爾放一槍,主打一個驅趕。
愛德華·湯森起初還很恐懼,漸漸地,他發現沒什麼可害怕的。
因為那人根本就不打算傷害他,後麵甚至都不再朝警察射擊。
那人似乎有意將警察向紐約市衙門口趕。
念及此處,愛德華·湯森一愣。
此人果然是個瘋子!
這是往大了鬨。
他乾脆不逃了,扛著照相機跟了上去。
到了紐約市的衙門口附近,趙傳薪才拿出溫徹斯特1897。
轟……
這裡沒有淨街,行人聽見槍聲開始尖叫。
衙門口有公務人員跑出來查看,見狀嚇的趕緊返回去。
不多時,整個紐約市衙門亂成一團。
市長喬治·布魯斯·麥克萊倫得知那個膽大包天的狂徒,竟然殺到了衙門口,不由得大吃一驚。
“不是說隻是個瘋子罪犯嗎?幾百上千的警察,打不過一個人?”
“不知道,先生,快躲起來吧,那瘋子就在外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