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傳薪視力好,並且已經習慣了屋裡的黑暗,影影綽綽的能看見她,下意識的伸手接了一下。
但是此時他比較無力,沒撐住,瑞秋·克維斯便倒在了他的懷裡。
茅草屋裡隻能聽見兩人的呼吸聲。
過了好一會兒,趙傳薪終於開口:“你給我壓麻筋了姐姐,起開好麼?”
說來奇怪,瑞秋·克維斯此時能看清了,她掙紮起身。
“哎呀,我不是有意的。”
“哦,我懂,我都懂。”
“你懂什麼?”
瑞秋·克維斯很久沒有施展她撩男人的招式了。
趙傳薪大煞風景:“我懂這裡很黑,而你是真瞎。”
“你……”
風燈被點亮,照出了瑞秋·克維斯嗔怒的臉。
趙傳薪似笑非笑:“你來這裡做什麼?不會是迷路了吧?”
瑞秋·克維斯已經完全恢複了鎮定:“我當然是來找本傑明的,這麼晚他還不回去。”
“哦。”趙傳薪心如磐石,臉上更是古井無波:“他不在,你可以走了。”
瑞秋·克維斯臉上閃過慍怒。
她在旁邊的蒲團上坐下,露出了久違的小女兒作態:“我偏不走了。”
趙傳薪依舊麵無表情:“那行,晚上我摟你睡。”
“呸。”瑞秋·克維斯下意識的玩起了欲擒故縱那一套:“你想的美。”
欲拒還迎。
“那真可惜,我不想了,你可以走了。”
“……”
這是個什麼玩意兒!
瑞秋·克維斯沒走。
她撩了撩額前的亂發:“你的身體怎麼樣了?”
“比拉屎從來不脫褲子的人稍微強點,但不多。”
“真惡心。”
“嗬嗬。”
瑞秋·克維斯穿著長裙,坐在蒲團上的時候,雙腿並攏放在一旁,這個女人很會演一種賢淑範,偏偏又極懂得利用女人的優勢撩撥男人達成某些目的。
隻是屢屢在趙傳薪這裡吃癟。
她看著趙傳薪的臉,說:“這裡的夜裡好安靜啊,比北塔裡敦還安靜。”
趙傳薪挑了挑眉:“你認真的嗎?沒聽見附近抑揚頓挫的哼哼聲嗎?難道你以為那是森林的動物發情的叫聲?”
瑞秋·克維斯抱著雙膝,白了一眼:“下流。”
見趙傳薪笑而不語。
她又說:“對了,本傑明去哪了?我還以為他在你這裡。”
感情才想起兒子。
趙傳薪說:“我讓他去找基希伐木去了,一會兒就直接回去了。”
瑞秋·克維斯抿了抿嘴說:“你之前說我唱歌好聽,我再唱一次,你聽聽有沒有進步。”
趙傳薪算是看出來了。
這個女人不太想走。
他無所謂道:“行啊,洗耳恭聽。”
瑞秋·克維斯開口,唱的還是那首趙傳薪交給他的凱爾特風格的《savadaughter》。
聲音不大,但她的聲線很特彆,這首歌在這種安靜的夜裡格外空靈。
正常來說,夜裡趙傳薪聽歌,聽著聽著就會瞌睡。
可瑞秋·克維斯的歌聲卻讓他起雞皮疙瘩,愈發的清醒。。
“唔唔唔……”後麵的吟唱更加空靈。
趙傳薪聽的倒抽一口涼氣。
這或許就是許多人喜歡去現場聽演唱會的原因。
太震撼了。
沒有任何配樂,卻叫她還原了這首歌的靈魂。
歌很短,她唱完,眨巴眨巴眼看趙傳薪:“怎麼樣?”
趙傳薪很認真的想了想:“底氣不足,音調不準,氣息不足,過於依賴喉嚨發力,胸腔沒有打開共鳴,導致後半段有破音出現……”
瑞秋·克維斯越聽,臉色越黑。
自從趙傳薪說她有唱歌的天賦後,她就經常練習。
她自己都不知道,為何會喜歡和趙傳薪待在一起,也不知道為何會因為趙傳薪的誇讚激勵她多了個愛好。
趙傳薪見她臉色很難看,又加了一句:“當然,這些都是我的問題,而你唱的很好。”
“……”瑞秋·克維斯真想一巴掌拍死他。
該死的,說話能彆大喘氣嗎?
她順水推舟說:“那你唱我聽聽。”
“好啊。”趙傳薪開口:“恐龍抗狼抗狼抗,恐龍抗狼抗狼抗……”
瑞秋·克維斯瞠目結舌:“你……”
她無法描述,無法呼吸。
雖然瑞秋·克維斯唱的好極了,但這次茅草屋演唱會的v屬於趙傳薪。
趙傳薪自己呼哧呼哧的先笑了起來,他從墊子上爬起,靠在櫃子上,披上大衣,說:“我祖上可是雲南的,雲南怒江的。”
瑞秋·克維斯沒好氣:“你就不能正經些,好好給我唱一首?”
趙傳薪伸手:“琴來!”
手裡便多了一把吉他。
“hellodarknessyoldfriends……”
一開口就是應景。
他很虛,聲音失去了往常的力量感,但瑞秋·克維斯卻覺得彆有一番味道。
此時的趙傳薪對她來說更加真實。
不是那個被人叫作戰神的男人,也不是那個身家億萬的富豪。
一首《thwundofsilence》,在安靜的夜裡緩緩流淌。
令人覺得祥和,內心舒適,好像經過洗滌一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