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劍輝也是麵沉似水,蒲扇不住搖晃:“這麼做擺明是要趕儘殺絕,簡直喪心病狂。乾脆入稟法院,和他對簿公堂!我就不相信,這個世上沒有公道。”
嚴少筠神情沮喪:“我也沒想到,居然會鬨成這樣。”
陳彥祖在旁安慰:“這種賤人做什麼都不奇怪。我其實一直在都在想,他會耍什麼手段,沒想到是用這招。”
問題出在莊天就,和他買斷的債務身上。
早上羅樂兒突然打電話過來,告知情況有變。
不是杜展鵬不願意付錢,是莊天就找了律師出麵給羅樂兒下通牒。
律師拿了那份買斷債務的合同副本來,要求把杜誌輝案的尾款轉入莊天就指定賬戶,用來歸還嚴少筠所欠債務。
最為可惡的是,這百分之九十指的不是嚴少筠的二十萬,而是全部律師費,連羅樂兒傭金也包含在內。
至於前麵的定金夠不夠羅樂兒傭金,就不在莊天就考慮範圍。
律師話裡話外還在暗示羅樂兒,嚴少筠能拿到這百分之十也是因為莊先生心情好,否則一毛錢都不給。
大家都是律師,靠介紹生意吃飯。如果不想賺不到錢,又在行裡混不下去,最好不要再幫嚴少筠。
要是羅樂兒起訴嚴少筠討要應得分紅,這名律師不但幫著介紹大律師,還會介紹幾個大客戶給羅樂兒認識。
莊天就找的律師當然不一般,行內名氣、地位遠在羅樂兒之上。這麼個人出來做這樣的事,簡直是以大欺小。
大石壓死螃蟹。
羅樂兒既沒有道理,也沒有資格和對方抗辯。一番簡單交鋒下來,隻能乖乖照做。
律師離開後,羅樂兒就把電話打過來。
先是罵了一頓莊天就,跟著就開始大罵陳彥祖,聲稱隻要沾上他就沒好事。好在還有自己老板的飯局,這次傭金的損失,會從那單生意裡要回來。最後提醒陳彥祖,和老板的那筆生意最好不要讓莊天就知道,否則很可能舊事重演一分錢拿不到。
莊天就擺明是故意的。
雖然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誰都知道的道理,但是償還的方式並不是債權人單方麵決定。
按照港島法律,嚴少筠完全可以宣布個人破產。在深水埗過四到八年苦日子,之後就無債一身輕,再出來掛牌營業打官司。
又或者向法院提出“個人自願安排”償還方式,在司法機構見證下,和莊天就就債務償還期限、利率進行協商。
莊天就找的律師當然也知道這些,之所以堅持這種極限壓榨,就是吃定這兩條路,嚴少筠哪條都不會走。
隻要嚴少筠宣布個人破產,莊天就就能讓大律師公會把她除名。
沒了大律師身份的嚴少筠,就是個普通女人,對付起來沒壓力,也不會有太嚴重後果。
如果走第二條路,對方肯定會百般刁難。所提出的期限和利率,必然難以接受。直到嚴少筠向莊天就屈服為止。
那名律師甚至讓羅樂兒給嚴少筠帶口信:莊先生想在沙撈越投資搞度假屋,這段時間在那邊考察。如果秦太太肯飛過去和莊先生麵談,一切有的商量。
這樣的話都說出來,見麵之後會發生什麼不問可知。
莊天就這麼做,除了讓嚴少筠難受以外,更是剝奪她翻身的機會。
秦偉明期指虧空,挪了莊天就的三百萬買樓款去填,之後四處借貸,又騙嚴少筠簽字,用嚴家的家產抵押。
確定把嚴少筠榨乾之後才跑路。
莊天就從銀行買下全部債務,找了專業的會計師計算,嚴少筠需要償還的債務總計五百三十萬。
如果用接官司的方式還債,即便每個官司都可以收二十萬,也要近三十個官司才可以把這筆債務補上。
這個可能性顯然不高。
杜誌輝犯了謀殺罪,杜展鵬又願意花錢,才可以收二十萬。
大多數殺人犯是拿不出那麼多錢的。還有那麼多大律師等著搶生意,十年也未必能接到足夠的案子。想賺大錢,還是得走律師行經營路線。
在陳彥祖的規劃裡麵,律師行開張後,大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事務律師做非訟,自己出去拉生意,還錢就有希望。如果接到幾個大單或者找到大公司合作,就可以鹹魚翻身。
莊天就顯然也知道這點,所以出手就掐斷希望。
一個沒有律師行的大律師,又困在深水埗這種地方,就不可能接到大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