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錢的事…”
“800萬。”
郜明華接著說道:“我有一個方案,保證天衣無縫。”
“等方正來曲化路的時候,我找兩個小混混故意和他發生衝突。”
“你以鬥毆的名義把他抓起來,我給你一包粉,等押解的時候你塞到他身上告他藏毒,然後再用藏毒拒捕,搶奪槍械的名義將他就地正法。”
郜明華今天見識到方正的武力,終於明白常規的手段對他根本不起作用。
苦苦思索了一下午,他終於想到了這條妙計。
這個計策隻有兩種結果,無論是哪一種,方正都是必死的結局。
第一種,馬向波製住方正,一槍斃命。
第二種,方正殺掉治安官,被全天下通緝,即便武力再高也是死路一條。
馬向波沉吟道:“我考慮考慮吧。”
說完便醉醺醺的推開包廂門去放水。
走到廁所門口迎麵撞見了一個戴著手套,身高一米四的男侏儒。
很久沒見到這種侏儒,馬向波忍不住瞅了對方一眼。
侏儒低著頭和他擦肩而過,手上忽然多出了一把手槍。
片刻後,另一個包間裡,方正戴著手套,饒有興致的把玩著從馬向波身上順來的手槍。
64式手槍,烤藍還很新,散發著濃烈的槍油味,槍身上篆刻著一行編碼數字,槍口裡的膛線磨損不明顯,看來開的很少。
馬向波放完水,踉踉蹌蹌的返回包廂,笑道:“郜總,我剛想好了,我答應你,誰叫咱們是兄弟呢。”
說完一屁股靠在椅背上。
屁股剛剛落座,馬向波就發現了異常,
後腰硬物格擋的感覺忽然消失無蹤。
他下意識摸向後腰,瞬間便從醉酒狀態醒了過來。
放在槍套裡的手槍竟然不翼而飛。
霎時間,馬向波的腦子一片空白,再次將手伸了過去。
槍套不知什麼時候被解開了,裡麵空空如也,啥都沒有。
治安官除了執行特殊任務一般是不需要帶槍的,不過馬所性格耿直,招惹了不少仇家,平時喜歡帶把槍用來震懾和防身。
這把槍是他的在冊佩槍,丟了可是天大的事。
再進一步,對方如果用自己的槍殺人?
想到這裡,馬向波不禁嚇的亡魂皆冒。
每支槍都有獨特的膛線,所以每顆子彈發射出去,彈頭上都會留下獨一無二的線條印記。
技偵人員可以根據子彈被膛線削出來的痕跡展開鑒定,膛線就相當於槍械的“指紋”,每一把槍都是獨一無二的。
如果這把槍殺了人,自己肯定脫不了責。
“怎麼了?”郜明華見他一臉驚恐,疑惑道。
“沒事。”
馬向波陡然想到了剛剛的侏儒,他沒心思繼續待下去,他要去找槍。
就在這時,包廂門忽然被人從外麵推開。
一個戴著手套的男侏儒忽然持槍走了進來。
馬向波放眼看去,一眼就認出了對方手上拿著的正是自己的64手槍。
“你…”
馬向波正要開口問詢,對方忽然將槍對準了他的額頭。
他將話咽了回去,很自然的舉起雙手做投降狀。
真理掌握在彆人手上,他治安所所長的身份此刻完全失去了作用。
郜明華不明所以,看著男侏儒,驚恐問道:
“你…你是?”
“唱征服。”方正笑了笑。
郜明華終於明白了對方是誰,剛要開口。
“砰砰砰!”
方正抬手對著郜明華的頭部清空了彈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