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羅琳是一個單獨的個體,單純隻是想泡自己,然後想懷個孩子,母憑子貴。
第二種,某個組織安排的美人計圈套。
如果是第二種,說明這個組織已經通過某種途徑取得過自己的da。
da又不是啥隱蔽的東西,在外麵喝口水,吃個飯就能留下。
或許是da沒研究出名堂,所以對方想更近一步,通過人工的方式培育一個自己的孩子用來研究。
方正琢磨了一會,更傾向於第二種可能。
這幫人做事很謹慎,不選擇和自己正麵衝突,而是選擇了這種迂回的研究模式。
“真他麼惡心。”
另外方正還要確定一點,林嫣然對這件事知不知情?
……
老馬離開治安所,悶悶不樂的帶兒子回家。
他年輕時候也是個好勇鬥狠,不服輸的主。
奉行的原則是“大家都是一條命,誰也不比誰金貴。”
也就是有了家庭後,老馬性格才收斂了很多,學會了三思而後行。
小波去衛生間洗漱,老馬捂著鼻子將兒子粘著糞便的外套扔到樓下垃圾桶,然後靠在樓梯道上點燃一根紅梅。
打在兒身,疼在父心,老馬越想越生氣。
“套麻袋把小崽子打一頓,把錄音發到網上?”
思索了好幾個計策,老馬覺得都不是很靠譜。
“難道就這麼算了?”
煙霧繚繞中,老馬忽然想起讀書時候學過的阿Q正傳。
裡麵有個精神勝利法可以借鑒。
“老子不是怕小崽子,也不是怕梁清遠,老子是和清河市治安署署長的身份妥協,不丟人。”
老馬狠狠的踩滅煙頭,自我安慰著。
剛才報案隻是一時之氣,老馬覺得自己必須要妥協,否則兒子將永無安寧。
他決定明天找梁子豪談一談,求求對方饒過兒子。
兒子被欺負,老子沒能報複回來,反而一大把年紀去和一個小崽子求饒。
老馬心裡這個憋屈。
可是兒子明年就要高考,全家的希望都在他身上。
不解決這件事,肯定會影響兒子的學業,到時候考不上大學怎麼辦?
難道讓他子承父業,一輩子開出租?
事情一想通就豁然開朗,老馬開始費儘唇舌做兒子的工作。
小波很懂事,忍著屈辱同意明天帶老爸去學校談判。
天剛蒙蒙亮,老馬陪兒子下樓吃早飯。
老婆還沒回來,她在化工廠上大夜班,從晚上八點到第二天早上八點,整整12個小時,管理很嚴格,就連上廁所都要打報告。
上夜班老的快,老婆40歲的人看著和60歲的人沒兩樣。
不過工資還算不錯,一個月1800塊錢,足夠一家三口衣食用度。
吃完早飯,父子倆分道揚鑣,老馬去跑車,兒子去上學。
中午11點半,老馬將車開到清河三中附近的停車場,然後去附近的超市買了兩包硬中華。
走出門口,想到對方有三個人,老馬又折返超市,再次買了4包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