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馨雙手緊緊抓住床單,微蹙著眉頭,仿佛臨產之人,在抵禦一陣陣強烈的痛苦。
痛苦漸漸消失,代之而起的是無限的甜蜜和美好。
張俊低沉的聲音,如同狂野的狼群,不斷咆哮。
峰巒如聚,波濤如怒。
俊馨相戀,踏上恩愛路。
情如火,意纏綿。
英雄得遇美人識,半生蹉跎終有了局。
情,此刻濃;愛,猶未竟。
長空萬裡,風雲際會,俊馨合二為一。
此時此刻,勝過巫山雲雨,賽過雲夢閒情。
幾次三番,三番幾次。
東方既白,月已西移。
林馨如貓兒般溫順,輕盈地蜷縮在張俊懷裡,她曼妙的身姿,散發出迷人魅力。
她那柔順的發絲,瀑布般流淌,壓在張俊的胳膊肘下麵。
林馨慵懶地躺在床上,被子半掩著玉體,長長的眼睫毛,圓潤的玉足,如晨露般清新。修長白膩的雙腿像精致的絲綢,將女性的柔美展現得淋漓儘致。
張俊累得滿身是汗,卻愜意滿足,摟著心上人兒酣然入眠。
一覺醒來,時間已到晌午。
張俊緩緩睜開雙眼,看著窩在自己懷抱的妻子,一股從未有過的憐惜,從他心底湧起。
直到此刻,他才真的確信,自己真的擁有了林馨這個曠世奇女子。
林馨出身名門,才情無雙,情比金堅,愛得飛蛾撲火,義無反顧!
這樣的女子,對張俊這種農民出身的貧家子弟而言,簡直就是天上的仙女,可望不可及。
如果不是馬紅旗的關係,他連結識林馨的機會也不會有,更彆說抱得美人歸。
美夢成真,木已成舟。
林馨在懷,風情無限。
張俊誌得意滿,生出淩雲之誌。
“丫頭,我一定努力工作,早日成為正廳局級乾部,大擺宴席,風風光光的把你娶進門。”張俊在林馨臉上,印上一個早安的吻,在她耳邊低聲呢喃。
法律上,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
但在世俗理念中,還得宴請雙方親朋好友,擺了酒席,辦了婚禮,廣而告之,官宣喜訊,才能算是真正的結婚。
如果不公開擺酒席的活,誰也不知道他們已經結了婚。
總不能逢人就拿出結婚證,說林馨是我妻子吧?
林馨感受到張俊的愛撫,淺淺一笑,睫毛輕眨,閉著雙眼,反手抱緊了他,語氣糯糯的道:“張俊,我好餓。”
張俊看看時間,笑道:“丫頭,一點鐘了。”
“才一點鐘嗎?我怎麼感覺像是睡了一天了?”
“你不會以為是淩晨一點吧?是下午一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