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又把彭勇軍拉到一邊,小聲的說道:“彭隊,我一直在懷疑,炮製這起誹謗事件的人,彆有用心,我甚至在想,是不是有間諜在背後操作。當然了,這隻是我的一個設想,具體情況怎麼樣,還得你們去查證。”
彭勇軍想了想,說道:“張俊同誌,聽你這麼一說,我也覺得這件事情有些值得推敲的地方。間諜?這不是沒有可能啊!國外某些人,亡我之心不死,一直在暗中搗亂!這次在媒體上帶節奏,詆毀我們國產的手撕鋼,分明就是另有圖謀!”
據不完全統計,有十萬間諜在我國活動!
其中有一半是我國國籍的人在從事間諜活動!
這並不是什麼機密,而是確確實實存在的事實。
我國不僅有《反間諜法》,也有反間諜的國安宣傳。
彭勇軍身為文化治安大隊長,當然知道這些常識。
他犀利的眼神,緩緩掃了一眼田誌賢,對張俊道:“我們會進行更深入的調查!”
張俊說了一聲好。
彭勇軍問道:“張俊同誌,關於他們誹謗侵權一事,你們臨溪市有什麼訴求嗎?”
張俊肅然說道:“相關責任人,必須接受刑事處罰!報社必須公開道歉,撤銷之前的不實報道!至於賠償款,我們的名譽損失是巨大的!我要求他們賠償一千萬!”
彭勇軍摸著下巴,微微苦笑,道:“張俊同誌,請恕我直言,一千萬的賠償,對你們臨鋼集團來說,或許真的值這麼多。可是法院不可能支持這麼多的賠償款。我覺得你還是提一個合理的賠償款比較實際。”
張俊反問道:“那你覺得多少合適?”
彭勇軍想了想,說道:“民事賠償部分,提出五十萬元吧!司法實踐中,誹謗罪的賠償款,一般情況下,不會超過五千元。”
張俊無語的笑了笑,道:“五千塊錢?開玩笑吧?我們搞這麼大的陣仗,旅差費都花了多少了?”
彭勇軍無奈的道:“這是法律的規定,所以我建議你,提出五十萬的民事賠償,法官會酌情多判,但是一千萬肯定是不可能的。”
張俊知道他所言非虛,而且就算法院判了,也得被告有能力履行判決。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想拿到高額的賠償金,除非能和被告簽具刑事諒解書。
被告為了免於或者減輕刑事判決,才會願意給原告大量的金錢賠償。
張俊不可能和被告簽諒解書。
他巴不得這些人全部把牢底坐穿呢!
所以,在實際判決中,原告能拿到的賠償,隻能是有法律依據的那部分。這筆錢的確不會很多。
誹謗案總算告一段落。
接下來的審訊、追查等任務,就由執法人員去執行。
該拘傳的拘傳,該封的封,該查的查!
張俊打電話給臨溪市委書記李向東,向他彙報了此案的進展情況。
李向東大喜之餘,又不由得大感震驚。
這才短短一天時間,張俊居然辦成了這麼大的事情!
李向東還在為此事焦頭爛額,不知道應該怎麼開展接下來的工作。
結果他什麼也沒有做,張俊已經在京城把事情辦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