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經紀公司也是人才,在經過短暫的商議研討之後,就立即決定,借著這股東風,好好的把高原打造成小提琴家行業裡的頂尖人物。
具體方案就是,否認侵權,並且大肆散播消息,營造韓森與高原之間的“高手對決”,一下子就能把人們對高原的既定印象拉升到與韓森同一個高度。
人們在片麵的接收這些訊息後,大腦會自動的把高原的地位等級提高,畢竟這是能與韓森“高手對決”的人。
在加上高原一方經濟公司的營銷,比如誇讚高原演奏的《月半小夜曲》太優秀而遭到了韓森一方妒忌、迫害等,一下子就把整件事情的人物形象和故事關係給樹立了起來。
這導致不僅小提琴圈子,就連整個娛樂圈,都對高原有了不少了解,一下子就讓高原成為了小提琴第一人,身價暴漲,出場費翻番。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孫相宇隻能著手起訴。
然而孫相宇得到的結果卻跟他想要的並不一樣,比如即便判贏了,最多也是十倍判罰,五十萬的版權費,罰十倍,也不過是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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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隻是五百萬賠償的話,那麼對於高原以及其經紀公司來說,這樣的犯罪成本,反倒不值一提了。
因為相比較最近獲得的巨大關注度和瀏覽量來說,交付五百萬就能營造出這樣的效果的話,那真是穩賺不賠。
因此,高原的經紀公司立即著手進行反抗。
他們在霓虹真的組建了一個律師團隊,準備與孫相宇理論到底,但他們並不知道孫相宇在國內律師界的赫赫聲名,
傳聞孫相宇在打官司時,失常發揮能把對方送進去,正常發揮能把對方和對方律師一起送進去了,超常發揮就連敲錘子的也能一起送進去。
也有網友曾表示,當時我就在觀眾席,無緣無故被判3年。
更有甚者更是月描述越誇張,比如“我送外賣路過法院門口,結果突然被抓進去判了3年,後來才得知是孫相宇在打官司。”
當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些所謂的傳聞,都不過隻是網友們的調侃而已,並非是真實桉件,隻是因為孫相宇在法律方麵太有名,而出現了許多段子。
總而言之,在律師界一直流傳著這句話:孫相宇打官司,就如同滿級npc在新手村教育玩家!
在這樣的威懾之下,很多人一聽到對方的代理律師是孫相宇時,就會立即與雇主商談取消合作。
有的人取消了,躲過一劫。
有的人沒取消,繼續合作,其結果就是己方律師輸的一敗塗地,全程根本就沒有還嘴的機會,到了最後法官宣判的時候才知道,打輸了官司,自己竟然也要去蹲一年!
如此種種傳聞之下,孫相宇在業內的氣勢越發高漲,並且因為加入了光線傳媒,接手並代理了無數一線藝人的桉件,也讓孫相宇人氣暴漲,在這些桉件中,孫相宇的勝率更是接近百分之百,堪稱從未失手。
因此整個娛樂圈幾乎都不願意與光線集團的法務部接洽談判或者打官司。
因為幾乎都是必輸無疑。
在這樣的壓力之下,小提琴家高原仍舊質疑與光線法務部打官司,這自然是因為其中收獲的利益,遠遠高出踐踏法律所帶來的懲罰。
“沒有什麼特彆好的辦法!”
光線集團,孫相宇一臉無奈的對譚高涵和韓森說道:“贏肯定是能贏的,而且會贏得非常漂亮,這個官司的起因結果都很簡單,清晰明了,但是著作權法規定隻能判賠十倍,也就是五百萬元!對於高原他們來說,花費五百萬能得到這樣的宣傳效果,那絕對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譚高涵問道:“五百萬元?如果賠償了五百萬元,對方繼續使用《月半小夜曲》進行演奏呢?”
“再罰五百萬!”
“不用坐牢?”
“不用。”
聽到孫相宇的話,譚高涵眉頭緊蹙,回頭看了一眼正在低頭沉思的韓森,問道:“你怎麼看?”
“我睜開眼睛看。”
韓森開玩笑似的說道,而後又認真的問道:“娛樂圈爾虞我詐,這些音樂家的圈子也並非純情聖潔,哪裡都會有斯文敗類,如果法律最終懲戒的結果並不能讓受害者滿足的話,那我們也隻能另辟奇徑。“
他指了指桌麵上關於日籍華裔音樂家高原的資料與媒體報道,說道:“這個高原,有沒有死對頭?”
“有!”
孫相宇立即說道,並且從公文包裡立即拿出了一些資料,顯然是提前做足了功課。
“那我們可以投資他的死對頭,扶持對方成為世界一流的小提琴家,然後複仇……”
譚高涵提議道,並看向韓森:“你覺得如何?”
“聽起來很熱血。”
韓森聞言,笑道:“我覺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