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們能從腳步中聽出來,來的人是誰。
“你們這是乾了什麼?”
外麵的人還沒進門,他的聲音就傳了進來。
接著吧台上大口灌啤酒的人就舉起了桌子上的一個精致的塗漆罐,向身後舉了舉。
“不是什麼大事,頭兒。要不先來點這個?”
他的眼神迷離又散亂,有著奇異的光芒,肢體動作像是抽風一樣快。
他的禮物被接受了。
門外進來一個帶著軟布帽的男人,再後麵則是一個將軟布帽當圍巾掛在脖子上的女人。
布帽男看了看地上的血汙,還有鋸末間淡化的痕跡。明顯有人拖拽過屍體,終點則是旁邊那扇房門。
這不是什麼大事。
他於是從罐子裡倒出來一點白色粉末,用手指塗在自己的牙齦上。然後他的眼神就跟劍上沾血的男人一樣了。
麻藥粉,一種讓人提神醒腦的‘好東西’。
“你們都乾了什麼,赫裡斯?”
布帽男用一種迷離的語氣問。
“沒啥大不了的。”那個吧台上劍未出鞘的男人回答著。
“我們在這兒遇見了‘長牙鼠’,他們出言不遜,然後布拉斯就把他們六個人都宰了。我可沒拔劍,伱要找麻煩就找他去。”
‘長牙鼠’,是一個在戰爭開始後,附近有了點名氣的匪幫。
戰爭會讓絕大多數人都不好過,但是掙脫了秩序枷鎖的匪幫不在此列。
雖然吃喝條件比以前差了點,但是匪幫並不太在乎這個,隻要有無拘無束的生活和足量的麻藥粉,他們就跟在天堂一樣。
而且跟掙紮求生的難民不一樣。麻藥粉嗑多了的匪幫,大多像是一群沒腦子的瘋小孩。放肆一天是一天。
劍上沾血的布拉斯發出嘶啞的大笑。
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效力強勁的麻醉品讓他心情愉悅。“沒錯,殺一儆百,所以地上會有攤血。”
他那輕描淡寫的模樣,讓人根本想象不到剛才是他一個人,在幾分鐘內就殺光了一個臭名昭著的匪幫。
而且這群人身上隻穿著一件皮革馬甲,其餘全無防護,顯然不是靠著護甲性能辦到這一點的。
布拉斯用誇耀的語氣說道,“其他人馬上老實了,哪怕前一刻這裡的老板還罵罵咧咧。這就叫恐怖主義!”
“哦,原來這叫恐怖主義。”布帽男思忖著說,雙眼仍然盯著地上的血痕,“那旅店老板呢?他老婆呢?他們的兒子呢?這是這條路上少有的休息點,軍隊也用得上它,如果把它搞癱瘓了,你們倆就給我留在這兒當廚子吧!”
“不。”布拉斯用啤酒衝了衝他的劍刃,那把劍隨即清亮如新。
“我又不傻,乾嘛殺老實做生意的人?咱們殺人是為了賺錢,然後用錢買享受。哪個蠢驢會殺給咱們提供享受的人?”
“你看,我甚至還從‘長牙鼠’手裡救了個理發師!”
“恐怖主義,”布拉斯眯起閃閃發亮的雙眼,吸了吸流出來的鼻涕,“我們靠它征服了這間旅館!恩希爾皇帝征服了全世界,我們征服了這棟破屋子。但道理都一樣!”
“一樣不一樣都好。反正你隻要彆忘了,恩希爾皇帝將咱們從牢房裡特赦出來,配上了這一身裝備的目的是什麼,還有完不成目的有什麼後果就好。”
布帽男一邊又倒了點麻藥粉到手上,一邊嘟囔著。
“我可不想他在我的墓碑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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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