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皮甲仿佛被賦予魔法,在火海中安然無恙,少女泰然置身於熊熊烈火,棕發迎著烈風飛舞。
“我說了,你們抓錯人了!”
少女站在火海中大聲抗議。
“火焰燒不死我,證明我根本不是女巫!”
村民在驚懼不安中緩緩後退。
人群中響起義憤填膺的叫喊。
“火焰燒不死你,更說明你是邪惡的女巫!”
葉芝:“……”
好嘛,邏輯閉環了。
“那些丟失的家禽都是魔獸乾的。”少女強調道,“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村民們麵麵相覷,一位身穿粗麻長袍的農婦出麵指證道:
“我回村的時候親眼看到,你把村裡的雞帶走吃掉,雞骨頭還丟在原來的地方。”
少女怒道:“那隻雞已經走出村莊領地了,你們怎麼誣陷好人?”
當著村民懷疑的目光,少女大聲背誦法典中的條令。
“依照國王法典財權法第七頁第十四條,冒險者有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之下,於村莊法理範圍外自行獲取補給品。”
格蕾據理力爭:“再加上那隻雞走出村子領地了,所以我不是偷,而是正大光明的拿!”
麵對少女的引經據典,村民們如聽天書。
剛才那位正義的群眾愣了一下,旋即勃然色變。
“你還光明正大地偷?還說伱不是女巫!”
格蕾:??
本地的村民太不懂法律了!
此時,葉芝已經和管家離開馬車,混進人群湊熱鬨。
葉芝身旁,一位鐵匠提議道:“丟進河裡,淹死她!”
“這位大哥。”葉芝表示很奇怪,“丟進河裡,她不就遊走了?”
鐵匠看了眼葉芝,壓低聲音:“真女巫你敢抓?找個理由,趕快放她走得了。”
葉芝愣在原地,靜止如雕塑。
“少爺?”弗卡斯呼喚。
葉芝低聲道:“彆說話,讓我捋一捋邏輯……”
實際上,葉芝已經回想起這位少女的身份,遊戲中的重要主角,龍裔格蕾。
嚴格來說,村民家丟的那隻雞,並不算格蕾偷的。
因為格蕾謹遵法律,用散落米粒的方式,勾引那隻雞跟隨她走了五裡路,等了整整兩小時,帶著那隻雞走出了村莊的法理範圍,這才安心將其享用。
其背後的原因,令人暖胃。
由於形跡過於可疑,再加上村中屢有家禽遇難,格蕾自然被當做女巫,由村長發動全村男女老少協力逮捕。
葉芝覺得這很龍裔。
不愧是老滾五精神的傳承者,有抓根寶偷雞之遺風。
我這趟前往晨霜嶺拓荒,正值用人之際。
格蕾有著巨大的潛力,擱手遊裡至少是張初始四星sr。
如果能招募她擔任貼身侍衛,安全性大大提高了……
葉芝暗下決斷,站出身道:“各位,我能為這位冒險者擔保,以伯朗第家族的名義起誓,這位冒險者絕非邪惡的巫師。”
話音落下,村民們紛紛詫異地看向葉芝,神色充滿戒備。
然而,在看清少年的長相之後,敵對的氣氛頓時得到緩和。
“這位少爺,您有所不知,村裡丟失的並不止一隻雞。”農婦表示擔憂,“很多家禽要麼莫名消失,要麼死狀淒慘。”
“我最後再說一遍,這是魔獸乾的!”格蕾氣憤地叫喊。
“什麼魔獸?”葉芝追問。
“我猜是蛇雞獸,因為我在來的路上就發現有蛇尾留下的痕跡。”格蕾說,“這種雜食魔獸的食譜裡就有家禽,再加上體型不大,夜裡進村根本發現不了!”
葉芝頷首…這判斷倒是和遊戲劇情裡差不多。
依據主線,這貌似是個新手關卡,守關的蛇雞獸位於村後山,並不算強,一環冒險者就能輕鬆解決。
可是,就我和弗卡斯,老弱病殘裡至少占兩樣,遠遠夠不上一環的評級標準。
看來,隻能依靠生活職業的玩法了。
“也就是說,如果我能帶回威脅村子的元凶,就能洗清她的女巫指控,放她離開了吧?”葉芝看向為首的村長。
村長顫巍巍地道:“這位大人,請你莫怪,我們相信您的擔保,可也同樣希望能夠得到一個交代……”
“放心,我沒有怪罪您的意思。”葉芝微笑,“你們先把這位冒險者放下來,給我一小時,我很快把魔獸帶回。”
弗卡斯詫異的看了眼葉芝。
這次出遠門,少爺似乎變了很多。
要是換做以前,絕對不會如此謙遜有禮,而是早就用馬鞭抽打這位老人了。
看來,挫折的確能改變一個人的心態。
尤其是繼承荒無人煙的晨霜嶺——
遭遇了這麼一個巨大的挫折!